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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燕志華
據大象新聞消息,6月份,湖南湘陰人肖新良拿到了一份判決,撤銷了他曾接受的行政拘留處罰。兩年來,他經歷2次上訴,3次判決。而這份他求改判的行政處罰,最初就是因為這個12字評論。
事件經過,簡介如下:
2023年7月5日,在湘陰縣經營著一家家具店的肖新良,刷短視頻時,發現了一條30秒消防車救援畫面,視頻中的事故,是有人從4層墜到2層腳手架上。當時,湘陰縣部分街區正在進行集中整治改造,內容包括統一門面房廣告招牌樣式等。肖新良認為整治的質量不佳導致了事故,就在評論區留了言:“還在搞豆腐渣工程,統一招牌?”這條12字的評論發出后的7月7日,肖新良接到了公安局的傳喚,被以 “不實言論”“在網絡上起哄鬧事”為由,構成尋釁滋事,對其處行政拘留五日。
對處罰決定不服的肖新良,被釋放后向汨羅市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2023年12月27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做出了“駁回肖新良的訴訟請求”的判決。肖新良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4年4月1日,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原一、二審判決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應予撤銷。”至此,肖新良曾接受的行政處罰被撤銷,并獲賠人身自由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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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如下:
1、又一個縣城出名了
中國的縣城非常多,絕大多數的縣城默默無聞,不為人知,即便這些縣城日常工作也是加班加點,文旅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但是想在浩如煙海的網絡中脫穎而出,實在太難了。
然而近年來,人們發現不少縣城出圈了,一夜出名,但是出名的方式主要是因為爆發了負面輿情。比如此次事件中的湘陰縣,在此前有多少人知道?但是此次靠著這件事,突然就出名了。
如何看待這種現象?古人說的“好事不出門,壞事行千里”只是從文化心理上解釋了這種現象。但是更為科學的解釋是,網絡輿情正在倒逼新聞回歸本位。什么意思呢?新聞更多是突發的事件,更多的是負面的、引發爭議的事件。這樣的事件傳播更廣,會把陌生的地名帶火。很多網絡輿情其實不過是一種硬新聞而已。如果我們用新聞的眼光來看待那些輿情,就會發現他們都是符合新聞傳播規律的。
縣城一直做的很多正面推廣工作,為什么沒有影響力?因為那些工作不是新聞,只是宣傳,而宣傳很難吸引關注,因為缺乏打動人心的力量。
2、該事件暴露了縣城特殊權力現象:自動處理
其實此次事件,是可以和很多縣城的輿情事件類比的。比如遷西縣的“馬樹山事件”。
湘陰縣的“發布12字評論被拘”事件和遷西縣的“馬樹山事件”兩者有什么驚人相似的地方?
那就是事件從頭到尾,看不到縣委書記的直接指示處理人,但是各部門都采取了霹靂行動,迅速地對于當事人進行了處理。當然,即使縣委書記有指示,外人也是很難看到的。
對于上述兩個迅速處理當事人的事件,我更相信縣委書記沒有直接下令,是下級部門的自發自覺行為。
因為在縣城權力系統下,如果不采取行動,會產生莫名壓力。在縣城這個巨大的城池里,縣委書記的權力無疑是最大的。相關部門如果不對管轄范圍內的相關事件、尤其是挑戰權力的行為采取行動,就會有如下合乎權力邏輯的心思:
書記信息來源這么多,肯定已經看到這件事了,如果我們不行動,那就會看起來不負責、不稱職;或者,如果不行動起來,肯定會有人打小報告,年底考評會出問題;或者,即便他現在沒看到,早晚會看到;或者,主動行動起來,就可以在書記面前表功,即便做法有些過了,但是姿態和態度是對的,書記也不會說什么……
也就是說,在縣城這個特殊的權力場內,這種處于金字塔塔尖的權力,如同重錘的壓力一樣,會推動系統內很多事情自動完成。從好的方面說,會推動工作的高效率;從壞的方面說,這種權力壓力會化作政治自保行為或者免責行為,只要我沒事,根本不管社會后果。
所以說,告誡縣城的領導干部,尤其是縣委書記,要理解今天新媒體時代的網絡,已經成為網絡監督的“空中之眼”,任何權力任性之舉,都會被監督,并最終將付出代價。而這種網絡監督,或許是解決縣城這種“自動處理”特殊權力現象的法寶。
3、當事人肖新良相信法律并選擇法律渠道,卻被辜負了
有人將事件最終改判,歸結為“正義只會遲到,卻不會缺席”。也有人歸結為是在此之前,縣委書記已在2024年7月13日被依法“雙開”,高懸頭頂的權力壓力卸掉了。但無論歸結為哪種原因,都是讓人五味雜陳的。
有個細節大家或許沒注意到,從目前的新聞報道情況看,兩年來,肖新良進行了2次上訴,都不是在網上進行曝光的,而是在現實的合法渠道之內進行上訴的,但是都未成功。
再以馬樹山事件為例,當年他是通過向多位工作人員轉交掛號信件的方式進行舉報的,結果被從快采取了措施。肖新良也是采取了體制內的合法渠道進行上訴,結果一直被駁回。一些高校的學生舉報老師,也是在校內渠道進行了舉報,反復無效之后,才轉而向網絡求助。‘
無一例外的,一旦他們在網絡引爆了網絡輿情,事情常常很快就會迎來轉機。這種情形,像不像清華大學一位老師調研總結的那樣,“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
正是因為現實社會中的一些制度形同虛設,或者沒有更好地為百姓服務,才把百姓逼上了網。長此以往,那些好的制度也可能不被信任。這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另外,如果沒有網絡輿情這個反映問題的渠道和網民監督的形式,很多縣城可能會做得更過分。
但是既然知道有網絡輿情這么回事,為什么很多地方還是如此權力任性呢?
所以說,提高輿情素養,本質上是學會帶著敬畏心理看待權力,看待群眾,然后自身安全,社會和諧。
4、判決書有個地方值得商榷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指出:“肖新良發表該評論雖不當,但該評論并沒有具體的指向對象,其評論下有六人點贊、一人評論,社會不良影響輕微,可以予以批評教育,但認定為擾亂公共秩序或者尋釁滋事的證據不足……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過罰明顯不當。應予撤銷。”這份判決書讓人看到了正義,成為提升公信力的行為。但是我想表達一點個人想法。
肖新良發表12字的評論,是出于對于統一招牌做法的不滿,由此才有感而發。我沒有看出這種做法有什么不當的地方。統一招牌,是一種權力“一刀切”的行為,在很多地方已經引起了百姓很大的不滿,這種情況下,百姓在網絡上表達一下不滿,并無不妥。如果沒有這種評論,我們如何知道一些權力行為是錯誤的?留言常常是一種民聲訴求。
從中央到地方,已經將輿情視為一種民聲的正常表達,也倒逼了地方深入推進改革開放。從這一點出發,我們要允許并且容忍網民對于地方工作進行適當的批評。
5、網民經常希望“提級調查”的真正邏輯是什么?
近年來,網民對于很多地方的輿情事件常常希望“提級調查”,就是希望上一級或者紀委部門出面。
此次由湖南省最高法院給出最后判決,和甘肅天水市的血鉛事件、武大法院給肖某恢復名譽,都可以算作提級調查。武大這個由紀律處分到法律判決,也是提級。
網民為何常常不信任事發地的調查通報?因為人們發現,事發地可能會為了局部治理、局部形象、領導權威等考量,會綁架整個地方的法律系統、行政部門乃至群體良知,從而犧牲了法律法規和道德倫理。這導致了地方公信力大大降低,網民只好求助更高層級的公信力。表面看是上級的幸運,實則后患無窮,起碼要忙得焦頭爛額。
當公信力有了等級,層級越高越有公信力,這就變成了行政權力,反倒會傷害公信力。總有一天,上級也會失去“藥力”,網民會繼續尋找更上級出面。治本之策,是重建基層公信力,以正面關注民生和反面問責責任人,來取信于民。
作者簡介:
燕志華 博士
高級記者/紫金傳媒智庫研究員/輿情管理顧問
“亮證女”事件:更好的通報應該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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