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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筆直言/文
法治社會,依法而為是準則。涉及定責的民間糾紛,自有律法來定分止爭。可偏偏有人反其道而行之,遇事便掏出手機拍視頻,想靠曝光施壓,殊不知這般強詞奪理的模樣,早已暴露了自身的無理。
就像蘇州街頭那場剮蹭糾紛:逆行女子舉著手機咄咄逼人,拋出 “你是怎么活到現在的” 這樣的誅心之語;被圍堵的小伙卻全程冷靜,反復強調 “我聽交警的”。這場被網友稱為 “教科書式應對” 的交鋒之所以刷屏,藏著一個更扎心的現實 —— 當 “拍視頻上網” 成了某些人胡攪蠻纏的武器,“只信法律不信喧囂” 便成了當下最珍貴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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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的操作堪稱 “輿論綁架” 的標準流程:先拿手機懟臉拍攝制造壓迫感,再用 “誘導式逼問” 混淆是非,最后放言 “是不是你撞了我” 試圖套話。網友的后怕并非多余 —— 若小伙隨口一句 “對不起”,很可能被掐頭去尾剪成 “認錯實錘”;若情緒失控回懟,又會落得 “態度惡劣” 的口實。這種 “拍視頻 = 占理” 的歪風,正在讓街頭糾紛變成 “流量法庭”,誰更會演、更會煽動,似乎就更能 “贏”。
但小伙的應對撕開了這種套路的偽裝:不接話茬、不被激怒、不陷入道德綁架,只用 “等交警定責” 劃清邊界。這不是冷漠,而是對規則最樸素的敬畏 —— 交通糾紛的核心永遠是 “誰違規誰擔責”,而非誰嗓門大、誰更會賣慘。當女子拒不認可交警 “全責” 認定,反而把小伙信息發到網上泄憤時,更凸顯了小伙選擇的可貴:從定責到維權,始終讓法律成為唯一裁判,不給輿論暴力留任何縫隙。
這場風波最該警醒的,是 “用鏡頭代替法條” 的危險傾向。現實中,多少糾紛因為 “怕被拍上網” 而被迫妥協?多少人明明占理,卻因不善言辭淪為網絡群嘲的對象?小伙的堅持像一面鏡子:當所有人都相信 “法律會給說法”,而非 “網絡能定輸贏”,那些企圖靠拍視頻施壓、靠斷章取義博同情的伎倆,才會徹底失靈。
交警認定逆行女子全責,法律最終會追究信息泄露者的責任 —— 這結局印證了一個簡單的道理:在法治社會,聲高從不等同于理直,鏡頭也掩蓋不了違規的事實。小伙的 “教科書式” 應對,與其說是智慧,不如說是常識的回歸:遇事找法,而非找流量;維權靠證據,而非靠情緒。這或許正是他獲贊的深層原因 —— 在人人都怕 “被網暴” 的時代,他讓我們看到,相信法律,本身就是最硬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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