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牙醫圈內都在轉發佛山口腔器材的一個視頻,下面這個視頻截圖,截取了他們這次研討會的主題以及達成的一些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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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到這消息的時候,甚至懷疑他們是不是被佛山的蚊子叮得發熱燒腦過頭!這種事情,內部搓合下也就算了,怎么還堂而皇之的發到網上來?
我先簡單介紹下他們這次會議的背景:
牙科綜合治療機(也稱牙椅),2023年前的注冊有效期大多是5年,本身就是沒有什么風險的設備,有故障可以維修,基本上所有的口腔機構都在超期使用,很多都是用了十幾二十年,根本沒有人意識到還存在過期的問題。
然而,2023年廣州某口腔門診因11臺牙椅過期被罰26.5萬元,引發了行業地震。后來多地出現同類罰款事件,最大的金額是邵陽學院附二院的單臺過期牙椅被罰4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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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之下,注冊5年有效期的新上市牙椅徹底失去了銷路。為迎合市場,廠家紛紛修改有效期,同類型的牙椅,把有效期改為15年甚至更長,就立刻搶占了市場,所有廠家陸續跟進,也就造成了他們所說的“行業內卷”。
后來,這些廠家發現,有效期改為15年雖然得到了短期市場,但是影響復購率,目前經濟下行之下這個矛盾非常突出。于是,在占據國內牙椅產量70%的佛山,口腔器材協會聯合廠家及辦證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局)開了這個研討會。會議建議把有效期改為8年,并準備形成提案往上匯報。
從以上信息來看,至少有兩點毋庸置疑:
一是牙椅有效期設定非常隨意,5年、8年、15年都是基于商業考量,并非基于牙椅安全性衰減的科學驗證;
二是市監局對這種狀況是知曉的,甚至還參與其中,涉嫌暗箱操作與策劃標準。
根據《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有效期應是廠家基于產品安全風險來設定的,而不應基于商業考量。
從患者安全角度衡量,牙椅的安全風險很低,臨床上過期使用非常普遍,一般僅導致管路漏水漏氣等非安全性問題,且都可以通過維修來解決,根本不影響患者安全。
到目前為止,全球沒有一例因使用過期牙椅導致患者安全事故的報道。
所有使用過期牙椅的醫生,都是在尚能使用的條件下用,如果實在不能用了,醫生自然會把它報廢。而且,直到被醫生徹底報廢的時候,牙椅仍然是安全的。
報廢不是因為不安全,而是因為不能用。比如:不出水,轉不動,升降機或電磁閥失靈,管線故障頻繁,等等,并且維修與維護成本已經接近換新成本,醫生才會報廢它。患者即便躺在上面也是安全的,但是醫生無法用它開展治療工作。
也就是說,牙椅的安全性跟其額定有效期并無直接關聯,牙醫應該是牙椅安全性的最終判定者。但是,在當前的管理規則下,牙醫被剝奪了專業判斷權,被迫讓權于廠家的商業判斷。
基于以上事實:牙椅的有效期設定是缺乏標準的,是主觀隨意的,是受市場引導的。從法律上講,這種有效期設定是無效的!
市監局對這一切也完全知曉!
今天,我謹代表中國30萬牙醫,請問一下我們的市場監管部門:當你們對那些五年過期牙椅開出高額罰單時,你們的內心真的沒有一絲顧慮?這錢,你們罰得安心嗎?!
違法的人,到底是無辜的牙醫,還是制定這種無效標準的執法者?
我們的監管部門,不僅制定標準無效,處罰標準也極具隨意性,地方執法部門的自由裁量權膨脹,比如:
湖南韶山某機構被要求退款3萬元給患者(非行政處罰);
咸陽悅格芮華口腔被處以貨值0.5倍罰款(1.48萬元);
廣州某門診被處5倍罰款(26.5萬元);
邵陽學院附二院某機構竟被處以貨值10倍重罰(41.6萬元)。
洞悉了以上這些現實狀況,我不禁要問,他們這是在依法行使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力,還是“權力尋租”的另一種表現?
面對這種絕對不合理且合法性存疑的監管,整個口腔醫療行業卻陷入令人震驚的沉默。即使是行業組織,也只能無奈地提示會員“自行檢查,避免超期使用”。
我們的口腔從業者,尤其是民營牙科,在行政處罰面前基本沒有任何話語權,只能任由處罰。最近,2025年7月,山西高平市潔美口腔因一臺過期牙椅再收2.5萬元罰單。
它就像一支達摩克利斯之劍,可以隨時隨地落到任何一家口腔機構。業內人士都已經感受到了這一點,大家都在各種平臺吐槽,表達義憤,進行控訴,尋求破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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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我們整個行業需要發出自己的聲音。不是對抗監管,而是討伐那些將醫生專業判斷讓位于僵化條款、將無效標準異化為罰款指標的懶政思維。牙椅的壽命,應由其機械狀況決定,而非印在銘牌上的那個數字,一個可以隨意自定的數字。
這是一場硬仗,我們沒有退路,而且,我們不能輸!
我們出離憤怒地看到,罰款經濟正在口腔醫療領域野蠻生長。不光是牙椅,溫州的拜爾口腔醫院,一臺超聲潔牙機在超出五年有效期后,繼續被使用了六次,且未收取任何費用,也招致2.85萬元罰款。
這些不可思議的行政執法 ,不過是在試探行業的忍耐底線而已。
他們現在對牙椅出手,對潔牙機出手,以后也會對光固化機、根管馬達、根管測量儀、超聲骨刀、種植機、CT機等等出手。甚至拔牙鉗、牙挺等金屬器械也只有5年有效期,通通面臨處罰風險。對于整個口腔行業而言,這是不可承受之重!
所有這些設備的有效期設定都跟牙椅類似,都缺乏實驗數據支撐,過期使用并不會對患者造成風險,但仍然受制于當前“過期則罰”這種極具爭議的規則,罰?還是不罰?罰多少?竟然只取決于執法者的主觀意志。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我強烈呼吁口腔行業各協會集體行動,推動將牙椅等設備移出“一刀切”的有效期監管范疇,建立以“設備狀態檢測”(同汽車類)為標準的科學管理體系。 監管的本意是守護安全,但安全的標準本應科學、動態、貼近現實。
我鄭重提醒那些已經被罰和即將被罰的同行們,請毫不猶豫拿起自己的維權武器,堅定地走“行政復議或訴訟”之路。
我針對佛山研討會暴露的問題,咨詢了法律人士關于“過期牙椅罰款”現象,他們認為這是系統性執法不當的典型案例,涉事主體均可發起行政復議或訴訟。這樣的成功案例有很多。廣西婦幼保健院因B超探頭過期使用被罰,在申請復議后,設備檢測合格且無患者損害,202.5萬元的天價罰款被全額撤銷。
而且,執法人員若被認定為“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小錯重罰、過罰不當、裁量權濫用、以罰增收” 等行為,可能被暫停特定領域執法權限,執法人員需接受強制培訓。如確認系統性違規可上報紀委監察機關,可能追究執法者財政紀律責任。
同時,當遭遇看似合法實則不合理的處罰時,我們的行業不能失去話語權,更不能沉默。最近的連續幾起網絡熱點事件都表明,輿論監督能起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牙科圈里,以下兩個事件就是輿論監督的成功案例:
最后,我想對我們的監管部門說些掏心窩子的話:
請不要再把監管重心放在“過期牙椅”這種極具爭議的事情上,請多監管一下各種“美牙師”機構,各種掛靠執業醫師證的機構,各種無證開業機構,抖音上的各種神“老中醫”,各種神效“美白牙膏、漱口水”,各種“0元種植牙”廣告,等等。
多去監管一下這些對老百姓健康影響更大且毫無爭議的違規行為吧,去挖掘一下,到底有一種什么樣的神秘力量,能讓這些行為長期逍遙于主管部門的監督之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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