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字已經是我每天的活了,今天翻看手機,看見了這幾個字,先猜出來,再琢磨怎樣寫,才疏學淺的我猜不出來了,可端詳了好半天,字體美觀大方,筆法婉轉流暢,不行,今天一定練會,先慢慢地模仿,哪里輕,哪里重,一定練會。
我盯著這十二字,越臨越發現:哪怕把每一筆的輕重都描得毫厘不差,也只是“像”,卻缺了那股活氣。突然意識到——若只把字寫端正,那叫“書法”;若能借筆墨透出性情、格調、時代氣息,才配稱“書法藝術”。可有人說二者根本是兩回事,你怎么看?
書,寫也,法,道也;藝,技藝也,術-專業也。照此解釋:書法乃是順乎道法的書寫;藝術只是某項專業的技藝,的確是兩碼事。“書法藝術”這稱謂喊了半個多世紀,而恰恰正是這半個多世紀,卻是書法的衰落時期。
把書法作為一項專業,成為一個職業,可謂當代書法的一大“創舉”。對此早有人持反對意見,但大眾還是集體地把“藝術”這舶來詞安放在書法頭上。
當今書法的確是逾來逾藝術化了,與我們老祖宗對待書法初衷已然大相徑庭,書法正悄然退出了實用舞臺,需要“藝術”來拯救,這無疑也是書法的悲哀。
書法與書法藝術劃分,很是困惑,以藝術角度看待書法,它卻是最大眾、最實用、最主流的信息交流方式;以非藝術眼光看,它又最具個性化、最講究技法、最非主流的表現方式。因此書法的屬性,模凌兩可,見仁見智,介于道與法兩者之間,既不可弱化某一方,也不能強調某一面,這正體現了書法的中庸哲學思想。
學書之人,最忌偏執,個人很欣賞古人把書法稱之為“法書”,意為標榜者也;也很贊同稱之為“書道”,此為書法中蘊含之天道人性之法理也。可以預見的是未來書法之路,“書”必然被弱化,“法”必定強勢,如何秉承書與法,正是我所思考的
中國書法歷經幾千年歷史,從人類與神對話的甲骨文、金文,到富有政治色彩的小篆,再到逐漸便于書寫的隸草行楷,它博大精深,有很大的包容性。我認為學書者也應該有這種氣度。
當今很多所謂的書法家,字寫得馬馬虎虎,但是心眼比針眼還小。某中書協會員,在某音平臺上每發一條狀態,必懟那些他覺得寫得不好但是流量很高的“江湖書法”,對于評論不同的聲音此人也必懟回去,說是“小學生在指點大學教授”。把書法和書法藝術分得清清楚楚的,也就是這些人。他看不入眼的,就不是藝術,就是寫字匠,就是江湖書法。很多以書法家自居的人詬病田英章先生,覺得他只是一介寫字匠,并非書法家,更有甚者冷嘲熱諷說其畫字而非寫字。
我不習田英章先生的字,但是他為中國書法傳承和普及所做的貢獻我是相當佩服的。君不見某寶某當搜索字帖二字,靠前的都是田先生出的教材。也許這才是很多人詬病他的真正原因吧。時代在發展,書法藝術也應該與時俱進。為什么要把中國這么寶貴的傳統文化搞得那么曲高和寡?工工整整,能讓更多人接受,覺得美,覺得可以嘗試去接觸,更有學習的沖動,難道不好嗎?比起多機位書協會員,能讓更多人愛書法,愛寫字,寫好字,才是當代書法藝術的重任吧。
書法本身就有藝術的內涵,寫字與書法應該是有區別的。寫字,把筆畫寫清楚,方方正正,規規矩矩,讓別人好認,感覺非常好看,就可以了。書法藝術,筆畫必須符合碑帖的法度,雖然不必要求筆筆有來歷,但也應當符合真草隸篆的筆法要求,細節一定要精準。
書法藝術也和其它藝術門類一樣,追求最高境界,書法家更希望獨創自己的風格,學古人而能自出胸臆,寫出天真、爛漫、不食人間煙火的味道,渾然天成。書法藝術,曲徑通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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