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聽到‘砰’的一聲,幾乎與安全氣囊爆開同時發生。”2025年7月16日,陳女士駕駛寶馬iX3在申嘉湖高速正常行駛時,安全氣囊及兩側氣簾突然無預警爆開。事發后,陳女士查看行車記錄儀,才注意到車輛經過大巴時安全氣囊突然爆開。這場離奇事故背后,究竟是傳感器誤判還是車輛設計缺陷?一場涉及車企、4S店與消費者的維權拉鋸戰引發媒體關注。
事情經過
2024年4月,陳女士以29萬元在上海某寶馬4S店購入了一輛寶馬iX3。2025年7月16日11時許,陳女士一家從上海出發前往莫干山游玩,駕車行駛至申嘉湖高速公路半途時,車輛在正常高速行駛狀態下突然觸發了右側安全氣囊、氣簾及駕駛員座椅安全帶張緊器。行車記錄儀顯示,事發時車輛未發生碰撞,僅與右側大客車短暫并排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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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導致陳女士及副駕駛座女兒受傷,拖車救援因設備故障延誤近4小時。4S店初步推測為大客車爆胎音浪觸發安全氣囊,但陳女士提出了兩點質疑:第一,在120碼的行駛速度內,如果發生碰撞或其他震蕩,車身外觀一定會有磕碰痕跡;第二,如果車輛在高速行駛時,只要發生顛簸或震蕩都會自動彈出安全氣囊,是否會過于敏感,從而對車內乘客產生安全影響?
車企提供檢測報告,車主沒辦法信服
事故發生以后,陳女士于7月20日聯系寶馬4S店,并在第二天前往交涉。陳女士稱,4S店負責人解釋車輛事故原因,是當時車旁正好有一輛大客車經過,猜測為客車爆胎產生的聲浪震蕩導致安全氣囊彈出。并且,4S店方面會將相關數據與事發視頻提交給華晨寶馬(廠家)進行檢測分析,明確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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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陳女士收到了華晨寶馬出具的車輛檢測報告。該報告稱,事發時間為2025年7月16日11時許,事發時車速為118km/h,安全氣囊觸發前,右前車門內的壓力傳感器壓力值由0毫巴瞬間增加到104毫巴后又降低至負50毫巴,說明車輛右側檢測到了瞬間的沖擊波,沖擊波被氣囊電腦識別為右側碰撞信號,從而觸發了相關安全氣囊、安全氣簾及駕駛員座椅安全帶張緊器等。安全氣囊觸發的原因為車輛右側安全氣囊傳感器檢測到巨大的沖擊波(源于并排行駛的大客車爆胎)導致。未發現車輛被動安全系統存在相關技術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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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的車輛檢測報告,陳女士說,“這個報告沒有數據支撐,只是根據行車記錄儀和車輛情況出的結論報告,我沒辦法信服。”
8月1日,4S店專人陪同陳女士前往浙江嘉興高速交警某大隊進行報案處理。陳女士提供的錄音顯示,辦案警方認為,根據現場視頻和檢測報告無法直接說明安全氣囊彈出是由于大巴車爆胎導致,但由于沒有發生碰撞事故,不在警方管轄范圍內,警方無法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4S店方面表示,如果陳女士對廠家檢測報告保持異議,可以自行尋求國家級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4S店方面很理解陳女士受到驚嚇的心情,全程也在積極溝通,全力配合,包括第一時間展開救援、后續安排專人跟進處理等等,但是報告確實說明目前的事故不是車輛本身質量問題導致的。對事故車輛的整體技術還原顯示,陳女士的車輛不滿足“三包”規定的適用條件。
車主正在準備訴訟程序
面對這樣4S店的處理方式,陳女士說,“我已經通過行車記錄儀自證行駛途中沒有任何問題,交警也明確了現有的數據不足以說明是大巴車爆胎導致的,所以應該由他們再出一份報告,而不是要求我找第三方檢測。”她還指出,即便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4S店仍可能拒絕認可,且事故后的檢測費、車輛保險費及后續二手車折舊費等不應由消費者承擔。
隨后,有媒體向華晨寶馬客服熱線了解情況。客服表示,車輛具體數據屬于內部機密,只能提交給警方、檢方等相關部門。截至媒體報道前,陳女士正在聯系律師準備訴訟程序。那么問題來了,那么,就陳女士當前處境,若啟動訴訟程序,主要爭議焦點可能集中在哪些方面?她在法律框架內可爭取哪些合法權益?
律馳駕道觀點
一、安全氣囊爆開原因:傳感器誤判還是設計缺陷?
車企將安全氣囊爆開原因歸結于外部因素(大客車爆胎聲浪),但車主的質疑不無道理。從技術層面看,安全氣囊傳感器應具備精準識別碰撞信號的能力,若因外部聲浪就觸發,反映出傳感器可能存在誤判風險。而且,車身無碰撞痕跡卻觸發安全氣囊,也讓人懷疑車輛設計是否存在缺陷,即安全氣囊觸發條件是否設置得過于寬松。這一爭議焦點不僅關系到事故責任認定,更涉及到車輛安全性能這一消費者極為關注的方面,極易引發公眾討論和關注。
二、檢測報告可信度:缺乏數據支撐能否服眾?
檢測報告是認定事故責任的關鍵依據,但陳女士的質疑反映出報告可能存在漏洞。如果報告沒有詳細、準確的數據來證明安全氣囊觸發與大客車爆胎聲浪之間的必然聯系,其可信度就會大打折扣。在消費者看來,車企作為既得利益者,其出具的報告可能存在偏袒自身的情況。因此,這份缺乏數據支撐的檢測報告難以讓車主和公眾信服,也成為了此次事件的一大爭議焦點,引發了大眾對車企檢測公正性的質疑。
三、事故責任認定:警方不管,該由誰擔責?
事故責任認定是解決糾紛的關鍵環節,但警方的處理方式讓陳女士陷入了困境。在沒有碰撞事故的情況下,警方不介入責任認定,而車企又將責任推給外部因素,讓車主自行尋找第三方檢測。這使得事故責任處于一種模糊狀態,車主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這種情況下,公眾會關注誰應該來承擔起事故責任認定的責任,是車企、第三方機構還是其他部門,這一爭議焦點也反映了當前在類似非傳統碰撞事故中責任認定的空白和困境。
四、維權成本承擔:檢測費等該由誰買單?
在維權過程中,檢測費等成本對于消費者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如果要求消費者自行承擔這些費用,可能會讓很多消費者在維權面前望而卻步。而且,即使消費者花費了大量資金進行第三方檢測,4S店和車企仍可能不認可檢測結果,這進一步增加了消費者的維權風險和成本。因此,維權成本承擔問題成為了此次事件的一個重要爭議焦點,也引發了公眾對于消費者維權難的共鳴,如何合理分擔維權成本,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汽車法律糾紛,就找律馳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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