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養老金重算補發即將陸續啟動,工齡 25 年者相較于工齡 35 年者,補發金額能否多出 500 元?
2025 年養老金上調工作已結束,今年 1 月以來退休的人員未參與此次調整。不過,其中一部分在當地公布 2025 年養老金計發基數前退休的人員,將迎來養老金重算補發,待遇水平亦會提高。那么,工齡 25 年的人員,其重算補發金額能否比工齡 35 年的人員多出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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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計算公式,養老金重算補發金額與本人工齡、養老保險繳費指數、當地養老金計發基數漲幅以及補發時間相關。在同等條件下,工齡越長,重算補發金額越多。在此情形下,工齡 25 年的人員,其補發金額難以超越工齡 35 年的人員。
然而,也存在例外情況。若工齡 25 年的人員繳費指數更高、補發時間更長,其補發金額確實有可能多于工齡 35 年的人員,且多出 500 元以上亦存在可能性。以下舉例說明。
假設一位退休人員工齡 25 年,無視同繳費年限,養老保險繳費指數為 1.5,于今年 2 月退休,當地在今年 12 月進行重算補發,需補發 10 個月。另一位退休人員工齡 35 年,有 5 年視同繳費年限,養老保險繳費指數為 0.6,于今年 8 月退休,需補發 4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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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們所在地去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為 7800 元,今年的計發基數為 8200 元,那么工齡 25 年的人員需對基礎養老金部分進行重算補發,每月補發金額為(8200 - 7800)×(1 + 1.5)÷ 2 × 25 × 1% = 125 元,補發 10 個月,補發金額即為 1250 元。
而上述工齡 35 年的人員,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均需重算補發。其中,基礎養老金每月需補發(8200 - 7800)×(1 + 0.6)÷ 2 × 35 × 1% = 112 元,過渡性養老金每月需補發(8200 - 7800)× 0.6 × 5 × 1.35 = 15.6 元,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每月共需補發 112 + 15.6 = 127.6 元,補發 4 個月,總共需補發 127.6 × 4 = 510.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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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在重算補發金額方面,上述工齡 25 年的退休人員補發金額為 1250 元,比上述工齡 35 年的人員補發金額 510.4 元多出 1250 - 510.4 = 739.6 元,超過了 500 元。當然,若上述工齡 35 年的人員同樣補發 10 個月,其補發金額可達 1276 元,將多于工齡 25 年的人員。
綜上所述,自 8 月起,各地將陸續公布 2025 年養老金計發基數,養老金重算補發即將來臨。對于今年 1 月以來退休并按去年計發基數預發養老金的人員,均可參與重算補發。不過,補發金額除與本人工齡有關外,還需考量本人養老保險繳費指數、補發時間以及所在地等情況。在同等條件下,工齡 25 年的人員補發金額難以超過工齡 35 年的人員,但倘若前者補發時間更長、繳費指數更高,其補發金額確實有可能多于后者,且補發超過 500 元亦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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