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鍋!9月起,個人養老金不到退休年齡,也能領取,咋回事?新增3種領取情況
一則消息炸鍋了,那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領取個人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豐富個人養老金領取情況,自9月起實施。下面看看新華社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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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來了,那就是達不到退休年齡,也可以領取!這可是令人振奮的消息,一下子引發了網友的熱議,但是,【社保精算師】提醒注意分辨人群,細節解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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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個人養老金不等于基本養老金
首先要理清概念,那就是,普通老百姓領取的養老金都屬于基本養老金,而個人養老金是2022年4月開始陸續落地實施的,繳費方式和社保完全不一樣。
簡單來說,那就是個人自己交錢購買,每個月最多繳費1000元,每年最多繳費12000元,這筆錢就是屬于自己去銀行開辦個人養老金賬戶,自己存錢進去,但是,自己何時能取出,自己說了不算。
有啥好處呢?第一,可以抵稅,也就是說,每年多了12000元的免稅額,這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說,吸引力還是很大的,第二,能夠保值增值,退休后領取,提升自己的養老生活水平。畢竟很多人生活質量和追求高,普通的養老金無法滿足,個人養老金就形成了一種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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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原來領個人養老金是有什么條件呢
自己存錢進去,自己何時取并不像存款那樣自如,所以,很多人望而卻步。在之前,只有三種情況才能領取,第一是達到退休年齡,第二完全方式勞動能力,第三出國定居。
假如說同事小王,每年都存12000元到個人養老金賬戶,十年存了12萬元,但是并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自己也沒有出國,也沒有喪失勞動能力,這12萬元就鎖死了,根本動不了,萬一有啥臨時性的困難,是無法度過難關的。
這三個條件可謂是比較嚴苛了,所以,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人數并不多,為了增強個人養老金的吸引力,于是,增加了三個領取條件,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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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新增的這三個條件是什么呢?
第一,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第二,申請之日前2年內領取失業保險金累計達到12個月;
第三,正在領取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
很多人表示看不懂,其實用最通俗易懂的話來說,那就是,第一個條件就是家里人生大病了,著急用錢了,符合條件的可以提前支取個人養老金賬戶的錢。
比如說上述例子小王存了12萬,如今住院動手術臨時用錢,沒問題,可以提前支取。
第二個條件就是,自己失業一年,實在是找不到工作,沒法生活了,沒問題,這種情況下可以提前去給自己繳納的個人養老金賬戶的錢取出來。
第三個條件就是正在領取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這就是屬于生活困難的情況,那么也可以提前支取。
通過新增了這三個條件,我們發現,個人養老金的吸引力一下子增大了,怪不得網友們都炸鍋了。有條件的真的可以去繳納個人養老金,大家怎么看?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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