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則新聞,巧哥感到了憤慨,真想爆粗口罵人,難道你們就沒老人,沒有爺爺奶奶、沒有父親母親,如果有,怎么能干出如此人味盡失的惡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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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周刊報道,8月19日,安徽阜陽。潁上縣紅星鎮一村民發布視頻稱家中老人尚未去世,當地鎮政府工作人員就上門要求火化。視頻顯示,一位老人躺在地上,工作人員站在門口,家屬情緒激動。
該村村民事后說,當天視頻拍攝時,老人本就身體虛弱,家屬正圍著照料,這個時候政府工作人員突然上門,瞬間讓家屬繃緊了弦。可老人還好好的,提火化的事誰能接受?像這樣直接上門,還趕上老人身體不適的情況來,還是頭一回見,“換誰家里遇到這事,情緒都不會好”。
若視頻中躺著的是你們父母,你此刻是宣傳員還是孝子?
8月19日,紅星鎮政府工作人員回應稱,當地有“人快去世時放在地上”的習俗,工作人員當時正在進行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并非要求立即火化。
按照紅星鎮政府工作人員回應,這事就是純屬“巧合”。這也太巧合了,巧合得讓人拍案稱奇。
可這巧合未免過于精準,精準地刺痛了公眾對基層治理的最后信任底線。
就是政策宣傳,也要換位思考,站在家屬的角度考慮感受,也不能這樣干。
這宣傳真是宣傳得時候,還宣傳真到位,宣傳難道就得有人病危或死亡時才宣傳,人心都是肉長,這不是在家屬悲傷時還要抹一把鹽?
這種宣傳不僅不能起到推動作用,而且會適得相反,敗壞政府的形象。
是家屬誤解,還是你們另有用意?
這種惡劣的行徑,又怎么不讓“家屬情緒激動”,怎么不感到憤怒?你們這是來干什么?難道是閻王家的小鬼來催命的?
如果家屬在視頻說的是真的,老人尚未去世,當地鎮政府工作人員就上門要求火化。那么這些人就是喪盡天良,這還是人干的事?
殯葬改革的初衷是為群眾減負、推動文明喪葬,免費服務也體現了政策的善意,但如果忽略了村民的情感感受和傳統習俗,善意就變成了惡意。
選擇老人彌留之際上門宣傳,無論是巧合還是有意為之,都折射出當地殯葬改革工作的簡單粗暴。政策宣傳需要換位思考,考慮家屬的情感感受。
親人在生命最后時刻,家人本就沉浸在悲痛與不舍中,此時來宣傳火化政策,不管有心無心,都是對逝者與家屬的極大不敬。再好的政策都可能異化為傷民的利刃。殯改宣傳不應該成為“催命符”,政策善意與臨終關懷應該有一定的邊界。
巧哥至今還是想不通,殯葬改革為何總是惹出那么大的輿情,火化為什么要一刀切?為什么要強制?
當年江西高安市的搶棺材運動,震驚了大江南北,巧哥寫了《高安村民3天主動上交5871副棺木,誰在制造謊言?》,《“悲中搶尸”與“強行起棺”都是一種惡》《論高安野蠻殯改的10宗罪》《市委書記袁和庚欠高人民一個道歉!》等七篇文章痛批。搶棺掘墳,傷天害理、人性喪失,這樣的惡劣行徑怎么不遭報應?
親人去世,悲痛欲絕,尤其是作為子女的,看到養育自己的父母突然離開了自己,怎么能不嘔心抽腸,痛哭流淚?可就是這樣籠罩著悲哀的家庭,迎來了更加不幸的事,有人來到他們家搶尸,又怎么不讓他們心碎而絕望?!
搶棺掘墳、開棺搶尸,再到活人未亡便上門“催命”,野蠻的殯改,寫滿了幾多基層治理的粗暴與荒謬。
從法律角度看,這些野蠻殯改做法值得質疑。我國《殯葬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
并沒有規定完全禁止土葬,一律要求火葬。而且依照《行政強制法》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有行政強制執行權,但絕沒有暴力執行、破壞他人財物的權力。
棺木是公民的私有財產,在所有人不同意的前提下,強制收繳、破壞棺木違背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屬于違法行為,權益受損的公民有權要求行政機關予以民事賠償。
殯葬改革異化的背后,存在著巨大的利益驅動,殯葬業已成為一個暴利產業。有的地方甚至出現殯葬市場被黑惡勢力控制的亂象,通過壟斷肆意提高殯葬用品銷售價格。
巧哥支持殯葬改革,比如節約土地,保護環境,嚴禁墳墓硬化與鋼筋混凝土化,不支持不切當地實際,野蠻的殯葬改革,尤其反對“悲中搶尸”、“強行起棺”,借改革損害人民的利益,這種違背天理、違背人倫、人味盡失、喪盡天良的做法,不僅不支持,而是堅決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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