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熱聞震驚了中美學術界,說是一名華女留學密西根州立攻讀碩士期間,噴農藥長達7000小時,導致如今患癌,并將母校告上法庭索賠1億美元。原告稱,在2008至2011年攻讀碩士期間,學校要求她在無培訓、無防護裝備的情況下長時間噴灑農藥和除草劑,最終導致在2024年被確診為甲狀腺癌。
訴狀稱,她在校期間須以研究助理身份參與田間實驗,即在校外試驗田長時間噴灑農藥和除草劑,但卻從未接受任何正規防護培訓,也沒有提供口罩、手套、防護服等必要的防護設備,每天最長噴藥時間長達8小時,累計超過7000小時,完全暴露在化學農藥下。其結果是,2024年她被確診為甲狀腺癌。
看完之后我有點好奇,于是拿筆算了一下,一年有52周,一周工作時間40小時(美國是不講加班的),全年工作時間2080小時,除去聯邦節日如感恩節、圣誕節、獨立日等什么的,一年的工作時間往多里算也不過2000小時,7000小時相當于3.5年全職啊,每天噴8個小時農藥的話,那她哪里還有時間學習?
再說她讀的是碩士,美國讀一個碩士一般只需要兩年,而且主要是修課,部分有做科研寫論文的,但不可能每天全時都在噴農藥,就算她每周工作40小時撒農藥,干滿7000小時也要三年半了,她說的碩士是在2008到2011年間,就算碩士讀了三年半吧,每天全時撒農藥了三年半,這哪是研究生,是噴藥工吧?這數字怎么也圓不好是吧?
再說噴農藥之后13年后才患癌,已經過去十幾年了,又怎么能證明她如今的甲狀腺癌跟十幾年前的噴農藥有關系?科學證據又在哪里?看到一項耶魯大學團隊在2010年到2011年之間的跟蹤研究,一組是462名患甲狀腺癌的成年人,另外一組是498名健康人的對照組,研究人員對其使用過和沒使用過農藥的關聯性進行分析后的結果顯示:使用農藥如殺蟲劑、除草劑、和殺鼠劑等不會增加罹患甲狀腺癌的危險,相反,使用殺菌劑的職業反而會增加罹患甲狀腺癌的風險,女性暴露在殺菌劑下風險會增加48%,而男性更甚,居然增加了3倍。
查了國內的一些統計數據,發現如今國內甲狀腺癌的發病率比較高,包括從沒噴過任何東西的群體,感覺這個數據對原告還是很不利的。另外甲狀腺癌發病的促發因素主要包括焦慮,壓力大,生活不規律,熬夜,煙酒等,當然和化學物質的高度接觸也是被懷疑的因素之一,但她單獨歸咎于讀碩士的時間段,噴農藥的經歷,我雖然很同情她的遭遇,但也忍不住覺得案子的關聯性似乎弱了一點。
而對于學校不提供防護措施的說法,其實是我最震驚的部分。我二十幾年前在研究生院做博士后的時候,很多試驗、設備的使用等都必須是在通過安全和技術培訓、指導負責人簽過之后才能獨立實施實驗的,保護眼鏡(safety goggles)、工作服、遮住指頭的鞋子等必須的PPE在實驗室內一樣不能忽略,哪怕是最簡單的紅外測試也是,使用核磁共振就更甚,沒有一定的機時甚至不能單飛,那些有點危險的合成都是在導師在的時候、手把手教熟練之后才能自己完成,密西根州立這樣的正規大學不可能連簡單的safety protocol都沒有吧?、
尤其后來,我在Fortune 500公司和大學工作的一段時間里曾經擔任過CSO,也就是Chief Safety Officer,負責過安全培訓、安全檢查、事故處理等相關工作,深感對安全這方面美國還是很重視的,不管是工業界(OSHA當頭)還是學術界(ACS領銜),一直有合規的強烈呼聲和要求,就是我做這工作的,都必須每年通過一定小時的培訓。
說句題外話,最近有則消息說我的系友ZL終于入土為安了,而對當年母校的的藥品管理種種,業內的我也只能呵呵了,但密歇根州立若真的如訴狀所稱的那樣,我還是比較難相信的,雖然我很同情這位癌癥患者,但是看起來英文訴狀的內容還是挺弱的,尤其關聯性和證據的提供方面,我也只能希望她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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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時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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