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女子劉某某疑遭家暴身亡一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隨著案件細節逐漸披露,諸多法律問題浮出水面,值得我們深入探討。
從案件基本情況來看,8月22日,孟村縣某小區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劉某某死亡。警方迅速展開調查,抓獲犯罪嫌疑人金某(劉某某丈夫)及張某(金某母親,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經法醫檢驗,劉某某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 ,并非最初醫院給出的心梗死亡。目前,案件已移交另外的縣公安局進一步偵辦。
北京律師葛樹春認為,首先,關于異地偵辦的法律考量。指定異地偵辦在司法實踐中并不少見,主要是為了確保案件辦理的公正性。在家暴致死這樣備受關注的案件中,當地辦案可能會面臨一些干擾因素,比如人際關系、輿論壓力等。
葛樹春說,將案件移交至肅寧縣公安局,能夠最大限度排除這些潛在干擾,讓案件調查和審判在更純粹的司法環境中進行,保障司法公正,維護法律尊嚴,使案件結果經得起法律和時間的檢驗。
其次,醫院若出具虛假死亡證明,將承擔嚴重法律責任。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未經醫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文件。
若違反規定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相關責任人,應當被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這起案件中,如果醫院在未準確診斷的情況下出具心梗死亡的虛假證明,不僅干擾了案件的正常調查,還對死者及其家屬造成極大傷害,相關責任人員必將面臨法律制裁。從更宏觀角度看,這種行為破壞了醫療行業的公信力,損害了公眾對醫療機構的信任。
再看犯罪嫌疑人可能面臨的法律懲處。金某的家暴行為若被認定為長期存在,可能構成虐待罪。根據我國《刑法》,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此次劉某某因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金某的行為很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
若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數罪并罰,金某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張某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起案件為全社會敲響警鐘,家庭暴力絕不是家務事,而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司法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應嚴格依法辦案,不放過任何一個違法者!
醫療機構要堅守職業道德和法律底線,確保診斷和證明的真實性,社會各界也應更加關注家庭暴力問題,提高公眾意識,共同為受害者撐起法律保護傘,讓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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