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鳳凰網財經(finance_ifeng)
從千億銷售額、福建地產首富,到資不抵債、黯然退市,泰禾集團與其創始人黃其森的經歷,幾乎寫盡了中國房地產行業一個時代的瘋狂與落寞。
今日晚間,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泰禾集團)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近日獲悉,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黃其森先生因涉嫌違法被遼寧省新民市監察委員會實施留置措施。
泰禾集團在公告中還表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資產被凍結、查封的情況,會對公司運營產生一定影響。
與此同時,福建證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泰禾集團因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年報存在重大遺漏,被處以600萬元罰款。公司其他八名相關當事人也分別被處以80萬元至250萬元不等的罰款,合計被罰1140萬元。
如今,隨著黃其森再度被監察委留置、公司千萬罰單壓身,這座曾經光芒四射的“豪宅帝國”,正加速墜入深不見底的債務深淵。
01
福建地產首富,曾9次躋身胡潤百富榜
黃其森的職業生涯堪稱傳奇。1965年出生于福建閩清一個普通家庭,父親是名教師。在嚴厲家教下,他15歲就考入福州大學。
1984年大學畢業后,黃其森進入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工作。
1992年,年僅27歲的黃其森放棄了“鐵飯碗”,創建福建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正式踏入房地產行業。此后,他的商業版圖不斷擴張。1996年,黃其森成立泰禾 (香港) 集團有限公司,并擔任董事長、總裁。
2002年初,黃其森率領泰禾團隊北上,拍下通州區潞城鎮堡辛村的地塊,立志打造 “中國第一豪宅別墅”。2005年前后,在地產市場調整期,他又在福州大量拿地,展現出非凡的商業眼光。
2007年,福建三農股票因連續3年虧損被深交所暫停上市,黃其森瞅準時機介入重組事宜。經過三年努力,2010年9月30日,泰禾集團成功借殼福建三農恢復上市,成為當年中國唯一上市的地產股票。
此后,黃其森帶領泰禾集團一路高歌猛進。他先后獲得“2015中國房地產品牌貢獻人物”“2015 中國上市公司最受尊敬董事長”“改革開放40年時代人物”等諸多榮譽稱號。在他的帶領下,泰禾集團在房地產市場上占據了重要地位,成為行業內備受矚目的企業。
在輝煌時期,泰禾集團在2017年銷售額突破千億元,黃其森也曾登頂福建地產首富寶座,9次躋身胡潤百富榜。
02
董事長被留置,公司遭處罰
黃其森被留置的消息來得突然。泰禾集團在公告中并未透露黃其森涉嫌違法的具體事由,僅表示公司將持續關注事項進展并及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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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泰禾集團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了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泰禾集團存在兩項違法事實:一是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二是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2020年7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泰禾集團系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16泰禾02”“16泰禾03”“17泰禾01”“17泰禾02”“18泰禾01”“18泰禾02”等6只債券發行人(以下簡稱債券發行人)。
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泰禾集團發生13起訴訟,標的額累計達967,369.95萬元,占公司2020年經審計凈資產的48.21%,其中有12起訴訟的標的額超5,000萬元;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泰禾集團發生10起訴訟,標的額累計達619,060.73萬元,占公司2021年經審計凈資產的41.84%,其中有9起訴訟的標的額超5,000萬元。
泰禾集團應當及時披露前述訴訟,但公司遲至2023年5月26日僅披露其中1起訴訟,其余22起訴訟至2025年2月6日才陸續披露完畢,不符合《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八十條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泰禾集團作為上市公司及債券發行人,未在其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訴訟,不符合《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和第七十九條,以及《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7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17〕17號)第三十六條、《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21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1〕15號)第五十一條、《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8號——公司債券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16〕3號)第三十八條等規定。
泰禾集團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八十條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泰禾集團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和第七十九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決定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黃其森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葛勇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對王景崗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黃耀文給予警告,并處以120萬元罰款;對邵志榮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李衛東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劉向民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阮仕江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
03
兩年前便退市,已經資不抵債
兩年前,泰禾集團已從 A 股黯然退市,如今的它,早已深陷 “資不抵債” 的泥沼。回溯過往,高杠桿曾是其撬動銷售額增長的 “密鑰”,卻也為日后的危機埋下了深重隱患。
2018 年,泰禾的現金流率先亮起紅燈,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減少16.85億元,資金鏈緊張的信號初現。2019年,公司一邊全力催收款項,一邊發行利率高達 15% 的債券,靠著這份 “硬撐” 才勉強償還了當年債務,暫時緩解了燃眉之急。
可真正的考驗,在2020年如期而至。
這一年4月剛開場,泰禾就接連被法院立案強制執行。4月1日,北京四中院的1.34 億元執行案找上門;僅隔兩天,4月3日上海寶山區法院又添了555.35萬元的執行需求。
等到7月,“雷”再也藏不住了。禾出現了公募債券違約,債務危機徹底從幕后擺到了臺前,再也無法回避。
危機并沒有就此停下腳步。
2022年3月16日,泰禾又突發變故:公司公告稱董事長黃其森正在協助有關機關調查,董事會緊急啟動應急預案,由兩位聯席總裁臨時主持經營。
直到八個月后黃其森回歸,這段“群龍無首”的日子里,泰禾的業績預告大幅變臉,最終被實施ST。
逾期的債務也像滾雪球一樣越積越多,截至2022年10月28日,已到期未歸還的借款本金,已經高達584.51億元
債務壓得喘不過氣,經營又接連動蕩,泰禾的股價自然一路走低。
2023年,因為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1元/股,它觸碰到了A股的退市紅線,最終在當年8月4日正式摘牌。
退市之后,泰禾不得不加快資產處置的腳步,曾經的“輝煌印記”也成了被拍賣的標的。
2024年7月23日,上海清算所的公告顯示,上海舜晟建設集團以約6.6億元拍下了泰禾大廈。
這棟位于上海靜安區的建筑,曾是泰禾集團華東總部,見證過這家“千億房企”最風光的時刻,如今卻由泰禾的子公司作為拍賣方,成了償還債務的 “籌碼”。
即便在2024年,泰禾的經營數據也沒能迎來轉機。
這一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0.44億元,同比雖有25.78%的上升,但歸屬兩網或退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卻為-213.08億元,同比大幅下降250.94%。
對此泰禾自己解釋,虧損增加主要是因為報告期內部分經營主體被法院裁定破產重整或清算,持有的投資性股權和重要資產被拍賣、抵債,導致投資損失大增;再加上房地產行業整體低迷,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減值,公允價值變動和資產減值損失也跟著大幅增加。
到2024年末,泰禾的資產總計約1647.07億元,負債卻高達1871.38億元,歸屬于股東的凈資產已變成- 238.14億元,陷入了 “資不抵債” 的境地。
更嚴峻的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被查封、扣押、凍結或抵押、質押的資產賬面值合計1071.79億元,占總資產的65.07%,超過六成的資產都被“套牢”。
哪怕報告期內收到了9.47億元政府紓困資金,泰禾自己也坦言,剩下的資產,仍面臨被拍賣或抵債的風險。
訴訟壓力同樣步步緊逼。截至8月15日,泰禾所有未結案件的累計訴訟金額已超過凈資產的10%。而2025年5月1日至6月30日短短兩個月間,除重大訴訟外,公司又因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等,新增非重大主訴及被訴案件338起,涉案金額合計13.24億元。
如今,黃其森被留置,但這場早已席卷多年的債務困局,顯然還遠未到落幕的時候。
別忘點個“在看”
參考資料:
《泰禾黯然退市,黃其森做錯了什么?》雷達Finance
《評估價9.4億元僅拍出6.6億元!泰禾集團加速“割肉”償債,上海總部大廈成交現產權瑕疵》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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