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有關部門,不讓人好好的活,也不讓人安心地死。
剛剛看到一則舊聞。
一位王姓老人,為了減輕子女的經濟負擔,自己在家制作棺材,給自己和老伴準備后事。
結果,被罰款5.4萬。
大家放飛腦洞猜猜看,老人究竟觸犯了什么法律?
是因為無證生產?
還是砍伐樹木?
以上兩個罪名,是我唯一能想得到的可能性了。
恐怕連羅翔都不會猜到,老人觸犯的,居然是:
污染環境罪!
環保部門給出的處罰依據是:
王某違反《環境保護法》,在沒有任何審批和登記的情況下,私自生產棺材,并且沒有安裝任何污染防治設施,這給周圍的環境帶來了嚴重的威脅。
同時,環保部門要求老王繳納罰款的同時,還要求老王上繳制作工具,以及油漆等污染環境的原料,還要在期限內把現場清理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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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門給出的這個處罰依據,很有借鑒意義。
類推的道理就是:
你在家里炒菜,有可能因油煙太大污染環境被環保部門罰款,也有可能構成無證加工食品罪。
如此缺德帶冒煙,把兵叔都給氣笑了!
更缺德的事情,還在后頭。
老人不服處罰,拒繳罰款。
環保部門見老王抗法,大怒。
為了維護執法的尊嚴,環保部門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將老王告上了法庭。
庭審中,環保局出示了相關證據,包括執法記錄、現場照片、行政處罰決定書等,證明了王某制作棺木的事實、違法性和危害性。
環保局請求法院判決,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要求王某承擔相關費用。
老王呢,沒法提供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證據或者理由,去證明自己沒有違法。
他只是不斷重復著一句話以示抗議:
“我就是想死了能有個棺材,你們只知道為難老百姓!”
老王的抗議,無效。
經法院審理后最終認定:老某破壞了周圍環境,侵害了公共利益。
真是一個敢訴一個敢判啊!
法院在認定中還有一個非常堅挺的理由:
王某知法犯法。
各位大哥大姐,各位兄弟小姐姐們,大伙兒來評評理:
究竟是老王知法犯法,還是環保部門和法院在執法犯法?
有了法院的認定,環保部門挺直了腰桿,雄赳赳地去法院執行局,申請對老王強制執行,對老王的財產進行了查封和凍結。
執行完畢后,環保部門還對老王進行了批評教育。
看到這個案例,大家有沒有感覺到震驚?
當然要震驚!
震驚之余,兵叔更感到害怕。
對“有權任性”的害怕。
是的,當權力的手伸進我們的日常生活,人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
且行且警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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