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想不到玩得這么花!”
最近,一則正縣級領導干部組團與失足女“互動交流”的消息傳遍全網,把瓜友們驚得合不攏嘴。
事發經過相信許多人已知道了,這里給尚未來得及了解的朋友簡要介紹一下。
話說重慶警方近期開展一次掃黃行動,意在把“丑惡現象”再清理清理,把社會風氣再凈化凈化,結果若干名失足女和買春客被抓了現行。
老規矩,審訊中失足女為爭取寬大處理,向警方供述了近期“交易伙伴”,提供了資金往來記錄。
而警方順藤摸瓜,通過支付記錄核查發現,其中一名客戶“張某某”身份非同一般——竟是山西省洪洞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實打實的正縣級領導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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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會疑惑,山西與重慶天各一方,為啥大老遠地跨省“娛樂”呢?
原來,張書記一行是到重慶執行公務招商引資,兄弟們連續奮戰怪辛苦的,偏偏這里山清水秀人又美,何不“招商”與“招妓”統籌兼顧,勞逸結合,開展特色團建解解乏,增進增進感情?
大家伙心有靈犀,一拍即合,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還是領導格局大,想大伙之所想,急大伙之所急啊!
而且,還可順帶考察一下當地的娛樂業,長長見識取取經,可謂一石數鳥。
這就與美女們“有緣千里來相會”了,親力親為一起嗨皮了,一眾同仁奮力續寫了“青樓佳話”新篇章。
有心人查詢了“領頭羊”張書記的相關信息:張某某,1975年7月生,山西洪洞人,大學學歷,1999年12月參加工作。履歷顯示,張某某一直在洪洞縣為人民服務,參加工作后擔任鄉鎮科員,后歷任鎮長、鎮書記、副縣長等職。2021年,張某某調任省級開發區,為正處長級(正縣級)領導職務。
請注意張書記的出生年月,已50歲了同志們!很多人在50歲的時候已當爺爺了。有網友感慨,我才三十幾歲,成天累得跟當牛做馬一樣,都沒精力跟媳婦親熱了,看看人家張書記,多懂生活,多有情調,身體多棒,工作娛樂兩不誤!慚愧啊!
事就這么個事,張書記們肯定沒料到會出意外,哪知“團建合作伙伴”一不小心落到警方手里,把他們藤連藤瓜帶瓜牽出來了。
這樣一來,他們腸子都該悔青了,不過悔的不是當初的“興致勃勃”,悔的是用手機付賬。現在手機可都是實名制,當了這么多年領導,經歷了多少大風大浪,怎么犯了這種“低級錯誤”,陰溝里翻船?要是付現金就沒啥事了,還是風險意識有所欠缺啊!
他們可能還會氣憤“合作伙伴”不夠意思,不講職業道德,“沒骨氣”,“意志薄弱”,如此“出賣客戶”,怎么能走得長遠?!又怎么能贏得“回頭客”?!
不管是腸子悔青,還是氣得吐血,都無濟于事了;不管是公費、自費,還是有人“請客”,都改變不了事實性質,想想這個屁股怎么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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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組團偷歡,張書記們也不是開先河者,早有先行者“勇闖禁區”。
隨便回顧一下,2011年,浙江常山縣時任副縣長甘某、縣人大副主任熊某、縣環保局局長顧某和浙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某,在杭州某酒店“體驗生活”,與美女“群眾”打成一片,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武林派出所抓個正著。
事發后顧某托武林派出所駕駛員俞某幫忙疏通關系,俞某也挺有能耐,不遺余力幫他們“活動”,之后他們僅交了500元罰款了事。
但是沒想到,后來俞某因賭債需歸還巨額欠款和高利息,以此為把柄對顧某等人先后敲詐了78萬元(都是老板王某出錢)。
這出狗血劇高潮迭起,中間又冒出個汪某,他偶然聽說該縣政府大樓通下水道時,發現領導辦公室廁所下面被避孕套堵了,就靈機一動,翻電話本打到已升任副縣長的顧某那里,輕輕松松敲詐了一筆“封口費”。之后汪某又得知顧某、甘某、熊某等人在杭州組團買春之事,覺得大有文章可做,遂與黃某合謀對顧某等人進行敲詐,又獲取16萬元(還是老板王某出錢)。
湊熱鬧的還有丁某,他從安徽老鄉張某某(時為杭州武林派出所保安)處得知顧某等人集體偷歡被抓,立馬嗅到發財良機,專門辦了一個杭州地區的號碼,虛構“杭州武林派出所大哥”身份,以此要挾顧某等人“花錢消災”,否則就向紀委匯報他們的“典型事跡”。顧某等人迅速展開“危機管控”,商議由王某先后提供205國道擋墻等工程給丁某承建,并以高出市場價租用丁某提供的挖機,43萬元工程款丁某輕松到手。之后丁某因未再從王某處拿到工程,又從王某等人處敲詐現金8.7萬元。
而在此期間,甘某、熊某還得到晉升,直到2017年才事發曝光,而后甘某、熊某、顧某因受賄罪于2018年被判刑。
再看2013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某某,親率多名法官深入夜總會一線“考察調研”,與女士們“坦誠交流”,結果被據稱是“別有用心的人”拍下視頻曝光舉報。上海高院沒有護犢子,對陳某某等涉事法官予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最高人民法院時任院長周強在全國法院紀律作風建設會議上痛批該事件,稱其“是法院的恥辱,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
類似事件還有,一起比一起玩得花,就不一一列舉了,感興趣的可上網查閱。
現在,“組團買春”再次發生,“前赴后繼”的精神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
9月3日下午,有媒體通過公開途徑,聯系洪洞縣某機關進行求證,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張某某現在已沒辦公了,具體情況還在等官方的通報。記者發現,其簡歷已從官網撤下,與其有關的多篇報道也被刪除。從這些跡象看,基本實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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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很關心此事會怎么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普通公民嫖娼,通常面臨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但張書記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其嫖娼行為的性質就遠非“普通違法”那么簡單了。
我們可看一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而“組團買春”不僅嚴重違背社會公德,更觸碰了黨紀國法紅線,敗壞了黨員干部形象,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色”往往與“權”“錢”緊密相連,有消息稱,張某某此前已因其他問題被屢屢舉報,此次事件無異于“雪上加霜”。若調查證實其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等待他的將是什么可想而知。而從以往案例看,官員只要涉及嫖娼,仕途基本就宣告終結,張某某恐怕也難以例外。
正如某網友所說,“爽了下半身,毀了下半生,幾十年的奮斗付諸東流”。且不談別的,同事朋友怎么看?老婆孩子怎么想?自己又有何臉面面對父老鄉親?
這一事件,再次重重地敲響警鐘:有權不能任性,有錢不能亂性。管住欲望,才能不迷失方向;把握自己,才能把握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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