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接上回。
1月24日是南方農歷小年。
從這天開始,專案組把調查焦點集中到了上海公安系統內部,確切地說,是集中在有可能跟公安系統內部某人相關的一個神秘電話上。
臺灣特務機關空投的反動宣傳品中提及上海市1956年1月至6月的治安情況時,說“以上海市公安局內部自稱的1956年1月至6月的全市刑事、治安案件下降了約27%”。專案組對該文章所披露的數據進行了核查,發現該數據是1956年6月30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局長在市局做報告中披露的,后由市局政治部當做內部資料下發給基層民警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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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肯定是我公安機關內部有人把它們泄露出去了。所以,調查可以從追查去年市局政治部下發的那份內部學習資料著手。警察高鏡明、老柯、韓芒三人受命對此進行調查,當時下發的資料總數是四百五十份,后來一份不少地回收上來了。
警方認為,當時這些資料是下發到各分局后由分局發給各科室、派出所的,這期間是唯一的一條泄密途徑,但凡是針對公安系統內部的調查,專案組需要專門打報告請市局領導批準后才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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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副組長曾振環起草報告,再交由專案組組長雷紹典簽批后。以市局辦公室名義下發通知協查,這份協查通知在前天上午由三名警察騎摩托車直接送達各區派出所。哪知僅僅過一天臨近下班時,專案組辦公室的電話響起。內勤程博安接起電話,剛 “喂” 了一聲,聽筒里便傳來一個女子怯生生的耳語:“請問警察同志,你們是調查反動傳單案子的‘1?15’案件專案組嗎?”
可就當程博安剛答了句 “是的”,還沒來得及多問,電話就被匆匆掛斷。這位去年剛從大學畢業分配到公安局的年輕人,對偵查工作尚顯生疏,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掛斷,一時竟愣在原地,怔怔地握著聽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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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老警察高鏡明端著熱水瓶過來沏茶,程博安將電話內容告知,高鏡明一聽瞬間嚴肅起來,抓起電話就撥通總機:“小劉,剛才打進專案組的電話是從哪里來的?”
小劉回復道:“對方沒說地址,接通后只要求轉接‘1?15’專案組。”
此時高鏡明語氣變得嚴肅,帶著不容置疑的命令口吻命令道:“立刻聯系郵電局追查這個號碼,我們這邊立等回音,必須要快。!”小劉卻說:“我們現在用的這種電話沒辦法查詢主叫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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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高鏡明將此事告知曾振環。曾振環聽完當即判斷:“這肯定是檢舉電話,只是打電話的女子心里猶豫,接通后臨時打了退堂鼓 —— 這線索絕對很有價值。”
要知道,當時新中國成立才七年多,公安工作基本沒有‘透明度’可言,報紙上登的破案消息都是公安機關提供的通稿,從來不會提案件代號和‘專案組’這類內部信息。這個女子能直接說出‘1?15’專案組,說明這個女子大概率知曉公安內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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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高鏡明認為這個女子是公安內部人員,而曾振環卻持否定態度,他表示:“如果是警察,既然決定反映情況,肯定早就深思熟慮過。以警察職業思維,但凡下定主意的事,絕不會在最后關頭‘掉鏈子’,不管男女警員,這點定力還是該有的”。所以曾振環覺得可能是跟警察有近距離接觸的人,比如警員家屬、親友,既懂些公安內部常識,又有一定文化。
曾振環又進一步推測,這個女人打電話是想反映跟臺灣特務機關空投反動宣傳品相關的情況,而且很可能涉及我們這幾天正在查的重點,也就是上海去年上半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案率數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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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這個電話,曾振環召集專案組其他成員召開緊急會議,一番討論下來,這條線索過于單一,還是得等機會。曾振環卻認為,這個女子大概率會在二十四小時內再打電話來。負責的同志多留意,現在就跟再有外線找專案組,立刻用專線給郵電局機房發信號定位,接電話的同志務必設法拖住對方,給郵電局追蹤爭取時間。
可第二天程博安等了一上午也沒有等來那個女子的電話。可就在中午一點多的時候,辦公室的電話就響了。程博安接起確認正是昨天那個女子的聲音。二人簡單寒暄之后,程博安主動說道:“同志您好,我聽出來了,您就是昨天傍晚打電話來的那位。我姓程,是‘1?15’專案組的值班員,有什么事情您慢慢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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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延續時間和怕驚擾對方,程博安沒按慣例問 “貴姓”,而是用溫和的語氣提議:“您那邊打電話方便嗎?要是不方便,我給您打過去?”沒承想,這句話剛說完,電話 “咔嗒” 一聲又被掛斷了。程博安一頭霧水。
程博安于是放下電話,趕緊跑到報告室匯報。程博安很仔細,還匯報了聽電話時候其他聲音,當時有車輛剎車聲,還有路人說話的聲音,還聽見一個有點蒼老的聲音問‘王記南貨店往哪走啊’,另外有人問:“這趟不是調頭車吧?是去梧州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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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振環聽后立刻用會議室的電話打給郵電局總機,詢問是否查到剛才的來電號碼。郵電局回復道:“對方通話時間太短,沒辦法定位主叫號碼。”
曾振環對程博安表示:“昨天她問清是專案組就掛電話,還算正常,所以我判斷她會再打。可今天又突然掛斷,這我就不懂了。” 程博安則說:“要是她真有情況要反映,會不會寫信過來?”曾振環點頭:“不排除這種可能,但等信實在是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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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高鏡明表示:“會不會是她不想讓我們知道她的情況?你說要給她回電話,她就得報自己的號碼,一時不知道怎么回應,情急之下就掛了?”曾振環覺得高鏡明意見很有道理,可現在除了等之外并沒有其他的方法。
警察貝世海此時卻說:“剛剛程博安提及他聽見旁邊與人說梧州路,而21 路電車的終點站就是梧州路!如果是這樣的啊,那個女子應該是在‘王記南貨店’附近,某個靠馬路的弄堂口傳呼電話亭打的電話!”曾振環聽后精神一震,立即派人沿著 21 路電車線路排查,重點找弄堂口的傳呼電話亭,說不定能找到女子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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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25 日,蕭孫石、貝世海、老柯和程博安四人奉命前往調查。曾振環特意讓內勤程博安一同前往,是考慮到萬一順利找到那個女子,程博安可以出面解釋,避免對方產生不必要的猜忌,影響后續溝通。
四人登上 21 路電車,每到一站就下車排查,查看附近弄堂口是否有傳呼電話亭。在北京東路站下車后,他們發現離站牌七八米遠的弄堂口有一個電話亭,便上前向電話員詢問。但電話亭昨天下午才移到弄堂口,而程博安接到電話是在昨天午后,時間對不上。于是四人重新上了 21 路,一站站排查。到了武進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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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人剛剛下車,就發現離站牌幾步遠的地方有一條弄堂,名叫 “滿福里”,弄堂口臨街樓的墻根下正好有個小小的傳呼電話亭。貝世海當即說:“如果我估計不錯的話,應該就是這兒了!” 下車一問,果然在前面幾十米處有一家 “王記南貨店”—— 看來,那個女子的電話很可能就是在這里打的。
這次四人直接去了滿福里居委會。亮明身份后,他們先問了傳呼電話的使用情況,得知一切正常,便把電話員請過來了解情況。電話員是位三十多歲的阿姨,警察向她說明來意:“想跟您了解下,前天下午五點和昨天午后一點左右,有沒有人在您這個電話亭打電話,而且通話時間很短,一接通就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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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四十多歲的女性電話員性子有些木訥,警察重復了三遍,她才聽明白,卻搖了搖頭:“這我記不清了。你們也看到了,我一天到晚這么忙,我只知道打電話要收錢,有來電要去傳呼。”警察失望而去,離開滿福里后,四人繼續乘 21 路往終點站梧州路方向排查,可直到抵達終點,也沒再找到符合條件的、弄堂口帶電話亭的站點。
眼下看來,滿福里弄堂口的電話亭仍是最大可能,但電話員提供不了線索,只能嘗試找目擊者 —— 可這樣一來,調查范圍就會擴大,四個商量后決定先去 21 路車隊調取行車記錄,看看在程博安接電話的兩個時段,是否有 21 路電車經過武進路站(滿福里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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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隊提供的行車記錄只有電車的到達和發車時間,沒有途經站點的詳細記錄,但能大致推斷出途經武進路站的時間。查詢結果顯示:昨天下午一點零七分左右,確實有一趟 21 路電車經過滿福里門口的武進路站。
接著四人去郵電局查通話記錄,直接查滿福里那部電話在那兩個時段有沒有打過市局總機,查詢結果證明:滿福里弄堂口那部編號為 A0398 的傳呼電話,在那兩個時段確實撥打過市公安局總機。專案組當即決定:動用全組力量,徹查這個兩次撥打專案組電話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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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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