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商人轉包國企采砂項目被控非法采礦案二次開庭,“開采期、開采量限制”成爭議點;
商人“轉讓”5800萬債權引發訴爭,檢察院以虛假訴訟抗訴,公安認為無犯罪事實;
申請補償安置陷14年訴訟“馬拉松”,自規局九次被判違法仍在“擠牙膏”;
投訴污染被打獲賠三百萬又被判刑,重審改判無罪后檢方抗訴;
以上是本周值得關注的監督報道。
宜賓商人轉包國企采砂項目被控非法采礦案二次開庭,“開采期、開采量限制”成爭議點;
宜賓商人韓波從當地國企主導的長江河道砂石開采項目里轉包了部分業務,自認為系按合同要求合法開采,卻因超期、超量開采被指“非法采礦”而面臨刑事追責。韓波稱,涉事國企向其隱瞞了“限時、限量”開采要求,發包的上游企業卻無一人被追究。
韓波介紹,他們最初只是為上游發包公司采砂,賺取勞務費。項目于2015年5月31日到期之后,兩家發包國企無力支付勞務費,最終才與他們約定繼續開采,自行銷售,以填補之前的投資虧空。韓波稱,此前水利部門發現之后,處罰的也是上游發包方,但后來司法部門介入、追究刑事責任時卻繞開了涉事國企,直接追究他們下游具體施工采砂的單位。
9月3日,該案經多次“退偵補充偵查、延期審理”之后第二次開庭。韓波的辯護人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這是一起在宜賓當地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法庭上,控辯雙方的主要爭議點是發包方是否對該項目的開采期、開采量限制提前告知,韓波等人作為承包方是否知情。
由于該案爭議點較多,宜賓南溪區人民法院連續開庭審理三天之后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571632
— —澎湃新聞記者 胥輝
商人“轉讓”5800萬債權引發訴爭:檢察院以虛假訴訟抗訴,公安認為無犯罪事實
山東商人向其公司出納“轉讓”債權,引發了民事訴訟、檢察院抗訴和公安的介入。這起關于5800萬元債權的訴爭,涉案行為到底應認定為轉讓債權還是代持債權,或是虛假訴訟?
債權人王建寧是山東東營市的一名商人,在參與債務人的開發項目時,為了“避嫌”將5800萬元債權“轉讓”給其信任的公司出納張芳悅——他借錢給張芳悅,張芳悅再借給債務人,然后債務人還錢給王建寧。經過資金循環后的“借新還舊”,債務人向王建寧還清了5800萬元欠款,新的“債主”變成了張芳悅。
后來張芳悅通過民事起訴債務人確認債權,法院判決支持其訴求。五年后東營市檢察院審查此案,認為系虛假訴訟提出抗訴,并以涉嫌虛假訴訟罪移送公安。2024年6月,東營市公安局東營分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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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抗訴一案由東營市東營區法院再審。法院并未評判此案是否屬虛假訴訟,而是認為張芳悅不具有原告主體資格,于2025年1月作出一審裁定,撤銷原判并駁回張芳悅訴求。
此后張芳悅提出上訴。東營市中級法院將于9月16日二審開庭審理。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559020
——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申請補償安置陷14年訴訟“馬拉松”:自規局九次被判違法仍在“擠牙膏”
2025年8月14日,楊樹立再一次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法院撤銷河北唐山市玉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下簡稱“玉田縣自規局”)作出的補償決定,要求該局重新作出補償決定。楊樹立已記不清這是法院第幾次撤銷玉田縣自規局行政決定的判決了。
玉田縣自規局。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供圖
“14年了,房子沒了,地沒了,補償款也沒拿到,孩子上學都受影響,我真的快撐不下去了。”楊樹立坐在兒子家中,聲音里滿是無奈。
今年56歲的楊樹立是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玉田鎮真武廟村村民。從2011年房屋被拆、宅基地被征收,到2025年,他仍在為補償奔走。澎湃新聞注意到,在楊樹立一系列的訴訟中,玉田縣自規局14年間曾9 次(含二審)被當地兩級法院判決行政違法,多次被要求撤銷行政決定,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玉田縣人民法院在其最新作出的行政判決中,對玉田縣自規局進行批評:“被告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
9月10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到玉田縣自規局。該局法規股相關負責人表示,確實收到了相關的判決,要求重新作出補償決定,但案件具體情況需要找業務科室聯系。經其推薦,澎湃新聞聯系到負責該業務的管制股楊姓股長。楊股長稱,自己今年4月份剛來,對案子情況不清楚,需要了解后答復。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其答復。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559020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實習生 鄭子涵
投訴污染被打獲賠三百萬被判刑,重審改判無罪檢方抗訴;
因認為企業生產造成了村里土地的污染,并持續調查舉報,環保部門介入后,山東淄博的村民王長征在后續調查中與企業保安發生沖突并被打傷。王長征與企業簽訂賠償協議,并獲賠300萬元,而一年后,王長征和其兒子王策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拘。
王長征父子后被法院判處尋釁滋事罪,上訴后該案被發回重審,淄博淄川區法院判決王父子無罪,淄川區檢察院提起刑事抗訴。
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曾引發廣泛關注。
9月10日,瀟湘晨報記者從王長征二審代理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濤處獲悉,該案將于9月17日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已重獲自由的王長征兒子王策對瀟湘晨報記者表示,他和父親始終堅持自己是無罪的,因為所謂賠償是針對被打傷一事的,與舉報無關,相關協議也是在當地政府相關負責人主持下簽訂的。
王長征是山東淄博羅村鎮南韓村村人。兒子王策在山東日照經營一家旅游公司,王長征在當地給兒子幫忙。2018年,為了回家照顧孫輩上學,他回到了淄博老家。
在老家期間,王長征發現村里的水、耕地都出了問題,認為與山東重山集團旗下的山東重山鋁業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造成污染有關,遂開始向上級部門舉報。
王長征認為企業生產污染了村里土地。受訪者供圖
2019年8月,王長征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先后對南韓村水井內的地下水以及挖出的赤泥進行檢測,并將相關證據提交至上級環保部門,引起了上級的重視。
同年12月12日,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稱,調查發現,山東重山鋁業有限公司生產期間,將氫氧化鋁生產的尾渣赤泥非法堆存約8萬到14.2萬方。堆存面積24.84畝,為一般固體廢物……南韓村南水井檢測,氟化物超標4.6倍……但尚未發現山東重山集團排放含氟污染物的確定證據和機井水氟化物污染的準確來源。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593420
——瀟湘晨報記者 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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