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銘】
“旁聽士”吳云鵬,日前竟然被鄭州警方行刑拘留5日,引起了社會關注,驚詫法律界內外。尤其,律師圈群情激昂。
就此,雄韜視線迅速發了快報:吳云鵬鄭州旁聽審案,忽被管城法院帶走關注旁聽群眾吳云鵬,就是關注我們每一位公民。
在文內,筆者表露了訝異之態:“筆者知道吳云鵬急公好義,熱心旁聽法院庭審,希望為我國法治進步盡一份力。對于旁聽的他突然被抓,筆者頗為驚訝。”為何如此措辭?幾天前,他和我私信又交流旁聽記的文風,筆者建議最好類似寫新聞報道,態度盡量零情感、理性且平實地敘寫,敘事勿偏頗,避免意外的風險。筆者沒想到,吳云鵬9月10日由于旁聽記被鄭州管城區警方行政拘留5天。
9月11日上午,張翼飛、常伯陽、李性浩、李振斌等多名律師在北下街派出所,見到了任指導員,正在了解情況吳云鵬被抓之事。在派出所東側,張翼飛律師隔窗看到吳云鵬的背影。房間里面兩個制服一個便裝三人在聽吳云鵬講情況,沒有看到作筆錄。此外,江蘇律師楊衛華亦緊急打聽消息。
結果,吳云鵬居然被管城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日。就此,江蘇律師郭建新申請公開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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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雄韜視線、雞蛋bot、張小灰手記等自媒體和財新等機構媒體報道之外,律師圈紛紛發公號文、微博批評鄭州市管城區警方。諸篇公號文,包括但不限于:《關注旁聽士吳云鵬》、《趙琮 | 誰有權管旁聽記?》、《旁聽恩準制》、《劉錄|| 鄭州管城公安對旁聽的法律人吳云鵬治安處罰是極其錯誤的》。
當然,少不了法學界學者對”旁聽士”吳云鵬被拘一事亦憤慨不已。
一向為律師遭遇不公發聲的四川大學法學院韓旭教授,義正詞嚴地發出公號文《韓旭:這是一起事關公民旁聽權保障和監督權、言論自由權實現的憲法事件》。
另外,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評說:人民是國家主人,人民主權原則落實到司法過程中,是允許人民旁聽公開庭審案件,允許人民監督評論案件。吳云鵬參與庭審旁聽,是公民的應有權利。旁聽人員記錄庭審細節是旁聽權的正當延伸,不會對庭審秩序和獨立審判造成干擾。關于吳云鵬旁聽手記被指用詞不當,我認為,吳云鵬的旁聽記記錄公開庭審的信息,即使文章中有一些個人主觀感受和批評性言論,也是公民言論自由的范疇。根據憲法,人民有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筆者和吳云鵬先生素昧平生,尚未謀面。兩人僅僅在網上認識,緣起于共同關注山東高丙芳律師案泰安市岱岳區法院審理。他到場旁聽,我遠方圍觀,于聚焦此案的微信群認識。爾后,他看到筆者發表的“雄韜視線”公號文,覺得蠻好的文章會點贊,知會我已保存。
萍水未聚,交情漸深。
筆者看過他在自己的公眾號“旁聽士”發庭審旁聽記,觀察細致,文筆細膩。除了發旁聽記,他還發游記與隨筆游等,文風輕快,刻畫故事惟妙惟肖。
他僅僅發了兩篇旁聽記,何至于被鄭州市管城區法院法警帶走,甚至送去北下街派出所,最后被管城區公安分局行拘5日。管城區司法機構如此上綱上線,令”旁聽士“吳云鵬何其冤哉。他出來后,會行政起訴進行維權嗎?
據了解,吳云鵬將在后天(9月16日)被釋放。但是,當地警方尚未公開行拘他的事因。
對于吳云鵬發旁聽記卻遭行拘一事,筆者認可川大法學教授韓旭的斷言:“這是一起事關公民旁聽權、監督權、言論自由權的憲法事件”。也與韓教授一道發問:韓旭:為什么有人害怕司法公開?
8月底,吳云鵬說,9月初再下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繼續旁聽梅州市寧遠喜溫惠職務侵占案重審,預約與筆者一見。 筆者回之,有緣自會相見,若未出差,與他佛山聚會。可惜,碰頭未成。那時候,筆者沒能預感,一周多或,身為洛陽籍貫的吳云鵬居然在老家省會鄭州將被無辜關5天。
在吳云鵬9月16日獲得自由身的今天,太多人在關心他。譬如,公號文《寫在吳云鵬被釋放之前》。
當然,筆者不會忘記與吳云鵬相聚的約定。為此,特意隔空問候吳云鵬:老哥,你還好嗎?還是那句話,咱們有緣自會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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