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陜西稅務公眾號: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榆林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了陜西何家塔煤礦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少計計稅依據、違規稅前扣除等方式,造成少繳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共計10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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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榆林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該企業依法追繳少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244.10萬元。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大數據聯動分析鎖定“申報”異常
2023年初,榆林市稅務局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平臺,對企業申報數據、行業預警指標及業務鏈條進行多維度比對,發現陜西何家塔煤礦有限責任公司在多個稅種申報中存在異常。
增值稅方面,稅收大數據關聯比對顯示,該企業“生活用煤”“對外捐贈煤”的出庫數據與視同銷售收入申報數據存在顯著差異;同時,廢鐵銷售業務的相關資金流水記錄未對應增值稅申報信息,且用于集體福利的購進貨物進項稅額未按規定轉出,初步判斷其增值稅申報異常。
財產行為稅方面,該企業未如實申報自有應稅房產的計稅原值和應稅土地的實際計稅面積,導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未能足額繳納;此外,企業名下用于生產經營的專業作業車輛,也未按規定申報繳納車船稅。
企業所得稅方面,通過對企業財務報表的分析,稽查人員注意到其固定資產折舊方法與同行業慣例存在差異,且存在擅自縮短折舊年限的問題,導致稅前扣除額異常增大,可能存在通過違規計提折舊少繳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財務與業務數據雙向穿透固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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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夯實證據鏈,稽查人員將企業的電子賬套、記賬憑證、財務報表等數據全面導入稽查分析系統進行深度分析,尤其是對磅房過磅數據這一直接反映企業原材料采購、產品銷售實際數量的核心數據進行全面分析。稽查人員逐條比對了磅房系統中的電子過磅記錄(包括過磅時間、車輛信息、貨物名稱、重量等),并將其與財務賬面記載的原材料入庫數量、產品出庫數量進行交叉稽核,尋找差異。
在核查過程中,稽查人員首先通過大數據分析和電子查賬技術篩選出高風險科目、時間段和業務環節進行重點詳查,對風險較低的領域則采用抽查方式,選取代表性樣本進行核查,兼顧效率與質量。
最終,該公司通過少計計稅依據、違規稅前扣除等方式少繳稅款的事實逐一得到證實。
“說理式執法”厘清爭議促整改
在檢查初期,稽查人員并非簡單下達檢查通知,而是結合稅收大數據分析顯現的異常情況,向企業詳細說明檢查起因,使其理解檢查的必要性和合法性。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特別是企業存在爭議的焦點開展 “精準說理”。例如,針對“非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問題,稽查人員詳細講解了“公益性捐贈”與“非公益性捐贈”的稅法界定標準,結合企業捐贈的具體對象和實際用途,清晰解釋了為何其捐贈支出不符合稅前扣除條件,使企業認識到自身的錯誤所在。
在擬定處理處罰意見階段,稽查人員向企業逐一列明適用的稅收法律法規條款,并結合《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等相關規定,細致說明了行政處罰幅度確定的考量因素,確保了處罰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匹配。
千萬稅款追繳入庫規范行業秩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稅務部門針對陜西何家塔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未如實申報自有計稅土地面積和房產原值的行為屬變造虛假計稅依據定性為偷稅,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以罰款;對其他不屬于偷稅但少繳稅款的行為,依法追繳稅款并加收滯納金。
最終,企業依法補繳了稅款、滯納金,并繳納了罰款,總計1244.10萬元。目前,所有款項已全部按規定征收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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