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口行車,“讓”字當頭!尤其是行經紅綠燈路口,更要時刻留意周邊車況,遵守通行規則。12月23日,在忻城縣畔水紅綠燈路口處,一輛白色越野車就因未讓直行車輛先行與一輛黑色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當天12時許,忻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立即驅車趕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置。抵達現場后,民警看到兩輛車停在十字路口右側,現場散落著些許碰撞碎片,場面讓人揪心。其中,車牌號為桂GCR8**的小型轎車右后側車身明顯凹陷,車牌號為桂BDM96**的越野車右側車頭則有清晰的撞擊痕跡。為避免二次事故發生,民警第一時間封鎖現場,開展勘查工作,并同步向雙方當事人了解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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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得知,駕駛小型轎車的是鄭某,駕駛越野車的是李某。據二人陳述,事發時,鄭某駕駛車輛從忻城縣城方向直行往宜州方向行駛,李某則駕駛越野車從柳州方向右轉往宜州方向行駛。當兩車行駛至事故路口時,均未注意到對方,最終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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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還原事故全貌,民警調取了現場監控錄像。監控畫面清晰顯示,鄭某在綠燈亮起后正常直行,而兩車在碰撞前均未出現減速跡象,直至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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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依法對此次事故作出認定:李某駕駛越野車通過有交通紅綠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先行,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鄭某無責任。
來賓公安交管部門提醒:路口是交通流量的交匯點,也是事故易發地。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仔細觀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守法規知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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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莫崇貴 三審:勞廣智
二核:龔 莫 責編:羅雪濤
編輯:彭子峻 視頻:李思睿
圖文:熊 權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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