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杭州一名中學教師張女士因涉嫌誹謗另一名女老師“賣淫”,于2024年12月被天臺縣警方行政拘留2日。今年5月,張女士因不服所受的行政處罰,將天臺縣公安局告上法庭。9月24日上午,該案一審開庭。紅星新聞記者從張女士處獲悉,本次開庭為不公開審理。當日下午,張女士告訴記者,案件將擇期宣判。此前報道,警方認定誹謗的情節,主要發生在一個三人閨蜜微信群。天臺警方在追溯謠言傳播鏈的過程中,認定該群的兩名女教師(張女士、崔某某)“誹謗”,二人分別被處以2日行政拘留。另一名和張女士私信交流此事的教師鄭某某也被處以4日行政拘留,但因懷孕未被執行。據張女士回憶,本次庭審雙方提交了案件筆錄等證據,被造謠賣淫的教師被追加為第三人,雙方就張女士是否有誹謗故意、構成散布等問題意見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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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三人閨蜜微信群聊天信息截圖
通過庭審情況,紅星記者嘗試還原事件完整經過及細節。
她在傳播鏈的哪一環?
私聊內容被朋友發布在其他群聊后擴散
據庭審中提交筆錄內容、證據,張女士是從朋友崔某某處首次得知“教師申某某賣淫被抓”這一傳言。
崔某某、張女士與另一女子為朋友,3人微信群名為“仙女下凡”,2024年11月26日中午,崔某某先是在群內發語音稱,某中學有女教師賣淫,并稱是真的,但未提姓名。
當晚,崔某某又私聊了張女士,詢問某中學內是否有某某教師(即申某某名字),并稱“他們說是這個姑娘”。張女士在查找后,回復其申某某完整姓名,崔某某予以肯定后,張女士發送了兩張網絡檢索到的申某某照片。
“仙女下凡”群內當天未再討論此事,直到次日,另一女子在群內發布了含有申某某姓名、照片的截圖,張女士隨即在群內發送了兩張申某某照片。此外,張女士還在3人家人群“果凍局長”群發布過相關信息。現有證據無法表明兩個群聊成員曾再向他人傳播。
然而,11月26日,張女士的朋友鄭某某也發送了私聊。據鄭某某回憶,自己是在網上收到了其他人私聊,稱某中學有女教師賣淫被抓,而后,她向張女士私信詢問,張女士稱“具體是誰不知道”。
當晚,張女士在從“仙女下凡”群員崔某某私聊中獲知傳言教師姓名后,告知鄭某某“好像xx組的”“年輕老師”,鄭某某猜測其他人姓名后,張女士稱“我聽到的不是她”并發送申某某姓氏。鄭某某發送申某某完整姓名及網絡檢索照片,張女士隨即也發送了兩張申某某網絡檢索照片。
在從張女士處獲悉申某某信息后,鄭某某隨即將申某某姓名、網絡檢索照片發布在了2個6人群聊中。此前,群聊已在討論傳言,鄭某某在群內首個將傳言關聯申某某。
一名6人群聊群成員在筆錄回憶,有其他人詢問自己,自己便把群聊信息轉發給了別人,記不住具體轉發給了誰,轉發給了一些人。其還稱,其他群成員也會討論傳播,速度很快,后來,大家怕被查到、有問題,解散了群聊。
據張女士了解,她之所以被詢問,就是在鄭某某被詢問后被“溯源”。至于為何鄭某某被鎖定,張女士一方暫時不了解情況。這場傳言在她從崔某某處獲悉后,張女士將所謂“教師申某某賣淫”發送給了3人朋友群“仙女下凡”、3人家人群及私聊自己的朋友鄭某某。該不實信息又因鄭某某的群聊信息被轉發。
對此,張女士一方認為,其在2個私密性極強的微信群中交流,沒有擴散到網絡的意圖和行為,是私密性言論。
而天臺縣公安局在答辯狀中確認張女士因崔某某確認身份時獲知他人賣淫的虛假信息,在另一朋友鄭某某私聊向自己詢問時,她將虛假信息散布給了朋友,后來朋友鄭某某又散布了相關信息。
其認為,張女士雖未直接將該信息向公眾散布,但通過微信群、私信傳播給親密關系家屬和朋友的行為仍然構成散布。其認為,點對點的傳播基于特定的熟知關系,往往會讓信息接受者造成可信度極高的假象,大大提高二次傳播風險,恰恰私信張女士的鄭某某實施了二次傳播行為。基于網絡快速傳遞的特殊性,不實信息被大量擴散。
網絡傳播前已有線下討論?
受害者曾去派出所反映情況
據庭審中提交的筆錄內容,在張女士與他人討論前,該傳言已有線下傳播。
有多名天臺縣某中學教師提及,在11月26日前后,辦公室內有人討論有關學校一女教師的傳言,并有人提出女教師為申某某。
一名教師在筆錄中回憶,當天上午,辦公室內發生了相關討論,晚上,其遇到了崔某某,崔某某向其詢問此傳言,其回答好像是申某某。也正是在這場對話后,崔某某告知了張女士相關信息,隨后發生后續事件。
另一名教師在筆錄中回憶,自己在11月中旬就聽說了此傳言,并稱社會上傳播很廣,只是最初未聽說是申某某。
多份筆錄顯示,11月26日當天,多個校外人士也聽說了相關傳言。本案中,私信張女士的崔某某、鄭某某,均為校外人士。
崔某某在筆錄回憶,當天中午自己就從別人那里聽到了傳言。鄭某某在相關材料回憶,當天下午,她收到了其他案外人的私信,稱“某中學有女教師賣淫”;在6人群聊中,是其他群成員先發布了相關傳言。不過,這些傳言中并未提出申某某的名字。
本次不實信息受害者申某某筆錄內容顯示,其在11月27日曾去往派出所反映情況。張女士一方提交的證據顯示,疑似申某某曾在社交平臺回憶,“我在11月27日晚報警,開始是口口相傳的,警察說調查困難。”該案最終于12月1日被立案,相關記錄內容為“申某某在網上被誹謗涉嫌賣淫并附有照片”,11月27日晚,申某某在和同事吃飯時,聽到自己涉嫌賣淫被抓謠言,看到微信上流傳截圖,附有自己的證件照,“知道社會面上已經傳播很廣了”。
由于相關材料未包含流傳內容具體圖片信息,記者暫無法確認是否為張女士發送的內容。相關文件顯示,到案人員僅有涉及網絡傳播的崔某某、鄭某某及張女士三人,未見線下傳播人員。
張女士一方質疑,客觀上,自己未實施“散布”謠言行為,在其于微信上談論涉事內容時,當地社會已有大量關于該事的討論,其并非惡意編造,處罰決定混淆了信息交流與惡意誹謗。此外,其還提出,本案中,公安機關對于申某某反映情況最初未予理會,以致謠言擴散。
天臺縣公安局認為,張女士曾與虛假信息中的教師在同一單位工作,對不實信息內容的“知情性”更具殺傷力,更容易被他人所聽信。張女士未審視自身,未核實信息真假,主觀上有明顯過錯。
是否屬于“情節較重”?
雙方意見不一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張女士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且給申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譽造成較大影響,系情節較重。
張女士一方認為,自己討論情況傳播力、影響力極其有限,客觀上難以造成社會評價實質性的不良影響或重大影響,遑論達到“情節較重”程度,并質疑處罰決定不符合比例原則、不符合過罰相當。
對此,天臺縣公安局認為,相關不實信息極為惡劣,基于申某某教師的特殊身份,不實信息所造成的損害除了名譽受損,更攻擊了職業根本與師德形象,也持續導致不實信息發酵傳播,較一般誹謗信息造成危害后果更深遠重大。
據此前報道,除了“女老師賣淫”的話題外,在微信群中,張某某還聊到了天臺教育系統的其他幾起事件。紅星新聞從當地一名知情人士處獲悉,2024年,天臺縣發生了兩起涉及教育系統人員的案件,“這兩個案子都已判決了。”
張女士曾稱,這幾起事件在當地已被人熟知,即崔某某最初在群里表達的“最近教育(系統)事情很多”。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她才輕易相信了傳言;自己當時更多的是為發生這種事感到震驚,所以聊天中才有“震驚了”“離譜”“世風日下”“三觀碎了”等感嘆。
相關記錄中,張女士等人曾在發送申某某照片后,對其外貌進行過評價。
記者注意到,本次庭審,法院將申某某追加為第三人。9月19日,疑似申某某在社交平臺稱:“因為有位老師不服,法院通知我了,我終于得以看到當時的筆錄,我會整理筆錄里的內容發出來的。事實上,這幾位女士造謠我后,對我的照片附上了一些極其惡毒的評價和毫無根據的、更充滿侮辱性的語言。”
此前報道,知情人士告訴紅星新聞,近日,受到謠言影響的教師申某某仍在追究其他傳播消息者的責任。
(為保護隱私,文中所有人物姓名均做了模糊處理)
采編:麻辣下沙 綜合來源:紅星新聞 責編:張三豐 說人話,來麻辣下沙。聲明:非麻辣下沙原創內容,均來自網絡和媒體等渠道,若您需要轉發該內容請備注來源。同時,若我們的文章有侵犯到你的權利,請你第一時間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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