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江蘇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是有一點小故事的。
九年前,2016年,南通中院辦了個故意殺人案。崇川區法院專委錢徐寧的老家如東縣,有個踩死女嬰的“奶奶”張愛芬,獲輕判十年。南通中院江湖諢名“顧大師”的顧建兵,把宣傳稿發到最高法機關報《人民法院報》上,給我發現了。
我火速寫了篇側重短平快的,發到北京《新京報》上加以抨擊。網絡轉載一塌糊涂。有本地網友自發轉載到《濠濱論壇》,還反復轉。網友跟帖也是黑壓壓一片連續好多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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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大代表馬青,也在她主持的南京廣電《馬青觀察》欄目表示贊同。
居高聲自遠的,從傳播高地的北京主流、優勢媒體發稿,輻射全國包括南通本地。居高臨下勢如破竹,一下把“顧大師”打了個措手不及,陷南通中院于輿論漩渦。
“顧大師”的這一輿論宣傳“翻車”事件,是我手起一炮把他打翻了車的。
“翻車”在地的顧大師,緩了口氣,還犟嘴起來,在省會南京媒體《揚子晚報》弄了整個版面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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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對等的,我又寫了篇側重穩準狠”的——跟北京對開大報《經濟觀察報》要了半個版;同時順傳了湖南紅網一份。一報、一網,都是主流、優勢媒體,在傳播力上對本省《揚子晚報》形成火力壓制,對“顧大師”策劃的反駁稿件,進行夾擊——“剪刀式”絞殺。
交稿前,我分送重慶西南政法大學一刑法學教授、博導文友,北京一法官文友,江蘇鎮江一檢察官文友,北京國家行政學院(那會還沒和中央黨校合并)一副教授文友審閱,分別從刑法理論、司法實務、法律監督、政治導向維度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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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文章沒問題。這才走媒體三審流程。
務須嚴謹,萬無一失,因為作戰對象是南通中院。
后來,我以此文參加媒體行業的全國性年度評論比賽,被魯迅文學獎得主、著名雜文家、評論家、《南方周末》高級編輯鄢烈山,《中國青年報》編委、社評部主任、首席評論員曹林,湖南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老師、作家魏劍美等業界、學界九評委,推為一等獎,計分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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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匕,一長槍,相得益彰。
“顧大師”策劃反駁的新聞稿,有沒付“宣傳費”及付了多少,我不知道。
我是稿費加獎金,差不多收了4000元,及免費參加筆會逍遙游。
“顧大師”絕對想不到,伏擊、追擊他的人,就潛伏在南通。要么不出手,一旦出手沒個輕重。
哈哈。
完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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