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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中秋將至,為鞏固拓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成果,中央紀委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國慶中秋期間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從嚴糾治“四風”的通知》。
《通知》強調,要壓實主體責任,推動各級黨組織深刻認識中央八項規定是黨中央徙木立信之舉,堅守節點、寸步不讓,堅決杜絕學習教育結束即“過關”等錯誤思想,毫不放松抓緊抓實作風建設。督促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通知》要求,要緊盯節日期間易發多發問題,堅決糾治違規收送月餅、蟹卡蟹券等禮品禮金,在居民小區、內部食堂、私人會所等場所違規吃喝,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娛樂活動安排等問題,著力糾治在服務保障經營主體、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方面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
《通知》強調,要從嚴監督執紀,抓現行、抓典型,對隱形變異現象深挖細查,對頂風違紀問題速查嚴處,造成嚴重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責任也追究領導責任。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對作風建設松懈、“四風”問題突出的地區、單位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嚴肅問責。
《通知》要求,要弘揚新風正氣,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倡導崇廉拒腐、尚儉戒奢、艱苦奮斗等優良風氣,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1.嚴禁違規收送各類名貴特產或禮品禮金、有價證券、電子禮品、電子禮券、電子紅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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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嚴禁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或實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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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超標準公務接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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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向下屬單位、服務對象私借車輛使用,違反公車封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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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嚴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娛樂、健身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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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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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在單位食堂、住宅小區、“農家樂”等場所接受“一桌餐”宴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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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嚴禁違規組織參與校友會、老鄉會、戰友會等帶有“小圈子”性質的聚會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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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嚴禁酒駕醉駕,組織或參與黃賭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惡等違紀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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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嚴禁值班值守期間飲酒,擅自脫崗、漏崗,不認真履行職責。
“廉如月光一身潔,風清氣正度佳節”,讓我們時刻緊繃紀律之弦,堅守廉潔底線,崇尚中華美德,弘揚清廉家風,不闖法紀“紅燈”,過一個廉潔平安、歡樂祥和的節日!
轉自:冰城邊檢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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