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
首先需要說明其實從知乎提現扣稅的事,一直都是存在的,只不過從2025年9月開始進行了改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互聯網平臺企業為平臺內從業人員辦理扣繳申報、代辦申報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6號)的最新規定,知乎平臺對于提現政策進行了修改。就是現在我們看到的最新規定。
其實根據最新規定,對于我們一般的自媒體從業者來說是有利的,但是對于頭部網紅來說影響比較大。主要因為在以前,國家對于電商對于自媒體從業者沒有嚴格管理,導致這些頭部網紅,雖然通過互聯網平臺獲得了大額的財富,但并沒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款。
本來按照規定,這些頭部網紅需要根據自己的收入按照規定繳納對應稅款,但是奈何他們不自覺。現在國家經濟發展進入緩慢增長期,為了控制貧富差距進一步擴大,自然需要對高收入人群進行嚴格管理。
更加主要的是以前雖然各個平臺都申報,但各平臺之間并沒有打通。雖然個稅有匯繳清算,但是增值稅這一塊沒有把個人的月度收入進行匯總。
畢竟,現在免征增值稅的規定,是根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季度3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這個10萬是自媒體從業者從所有平臺獲得收入總和,而不只是從一個平臺。
2025年10月份之前,各平臺只是根據個人從自己平臺獲得收入進行判斷。而2025年10份之后,稅務局會匯總自媒體從業者的月度收入,然后把納稅信息再反饋給互聯網平臺。
另外,如果從業人員連續12月的收入超過了500萬,也會被引導注冊市場主體并自行申報納稅。
舉例說明:
例1:各個平臺都沒有超過10萬,合計超過10萬。
王某10月自甲平臺、乙平臺分別取得8萬元和6萬元收入,兩個平臺在11月分別為王某辦理代辦申報。
電子稅務局會在11月底對王某的10月份各個平臺的收入進行歸集,合并計算王某10月份獲得的收入合計超過10萬元,應補繳增值稅1400元。
電子稅務局會在11月底將相關涉稅信息推送至甲乙兩個平臺企業,而甲乙兩個平臺就需要在12月15日前分別為王某補繳增值稅以及附加。
例2:不同的平臺,有一個平臺超過了10萬。
王某10月自甲平臺、乙平臺分別取得15萬元和8萬元收入,兩個平臺在11月分別為王某辦理代辦申報。甲平臺為王某申報了1500萬的增值稅。
電子稅務局會在11月底對王某的10月份各個平臺的收入進行歸集,合并計算王某10月份獲得的收入合計23萬元,應繳增值稅2300元。
電子稅務局會在11月底將相關涉稅信息推送至甲乙兩個平臺企業,由于甲平臺已經為王某申報了增值稅,這樣的情況下只需要乙平臺在12月15日前為王某補繳增值稅800元以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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