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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三年虛增營收超2億元、欺詐發行募資2.85億元,公司償債能力較弱,已被多家銀行起訴
《中國科技投資》龍秋月
近日,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元成”)因2020-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022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被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監管局”)處罰。浙江監管局擬對ST元成罰款3745.46萬元,對5名責任人員合計罰款4200萬元,對實際控制人祝昌人采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伴隨著罰單落地,*ST元成亦成為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指標的上市公司,上交所依法對其啟動退市程序。
在這起財務造假、欺詐發行事件背后,*ST元成在三年間聘用了三家會計師事務所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然而這三家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均為標準無保留意見。其2022年定增項目的保薦機構為海通證券,目前該券商已與國泰君安完成合并,新主體為國泰海通證券。
伴隨罰單及退市處罰決定落地,*ST元成的債務危機正在暴露,而不少債權集中于銀行機構,為后續銀行追債埋下隱患。
因財務造假被嚴懲
浙江監管局向ST元成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披露,2020年至2022年期間,在實際控制人祝昌人組織、指使下,ST元成通過虛增越龍山國際旅游度假區相關項目(以下簡稱“越龍山項目”)勞務和機械成本、虛增相應項目產值等方式,累計虛增營業成本1.58億元、營業收入2.09億元、利潤總額0.5億元。2022年,*ST元成未及時將淮陰項目價審差異入賬處理,導致2022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0.1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0.13億元。
另外,*ST元成在2022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資2.85億元的文件中,引用了越龍山項目2020年、2021年營業收入等財務數據。前述財務數據不真實、不準確,故在2022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構成欺詐發行。
綜上,浙江監管局對*ST元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745.46萬元罰款;對祝昌人給予警告,并處以2800萬元罰款。另外4名相關責任人被給予警告,合計罰款14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監管局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還提到,2024年1月31日,*ST元成曾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越龍山項目營業成本、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關鍵財務數據進行追溯調整。然而,浙江監管局指出,此次調整披露的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金額不準確。這一情況亦表明,公司即便在“自我糾錯”的關鍵環節,也未能做到如實披露財務信息。
作為資本市場的“守門人”,中介機構應肩負起通過嚴格核查防范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的職責。
在*ST元成連續三年財務造假期間,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分別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致同會計師事務所、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三家會計師事務所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對于變更原因,ST元成彼時在公告中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已連續八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綜合考慮公司業務發展和會計師事務所人員安排及工作計劃等情況,擬改聘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1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對于再次變更審計機構的原因,ST元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與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合同期限屆滿,且該事務所因人員變動、審計團隊人手不足未與公司2022年年報審計業務簽訂審計合同,綜合考慮公司業務發展和未來審計服務需求,擬聘任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2年財務報表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而海通證券則擔任了*ST元成2022年定增項目的保薦機構。當時,海通證券在定增發行文書中亦作出聲明,已對該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進行了核查,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定增完成后,海通證券根據規定擔任其持續督導保薦機構,持續督導期為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2022年度持續督導年度報告書中,海通證券并未披露*ST元成在日常經營中存在重大問題。 2023年度持續督導年度報告書中,海通證券則披露了*ST元成存在多項內部控制缺陷、與實控人控制的公司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前期公司營業收入及利潤等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等一系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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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自海通證券為ST元成出具的2023年度持續督導年度報告書
多家銀行起訴追債
*ST元成在2025年半年報中表示,公司目前應收賬款回款困難,對公司資金流動性造成了一定影響,部分銀行貸款存在逾期情況,資金緊張,訴訟增大,部分賬戶存在凍結情況,償債存在一定困難。
作者梳理*ST元成2025年以來發布的多則訴訟公告,顯示公司已被多家銀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由提起訴訟。
ST元成2025年2月發布的訴訟公告顯示,其與上海銀行杭州分行涉及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涉案金額合計為1807.59萬元。4月發布的訴訟公告顯示,ST元成與中國工商銀行杭州保俶支行、中國農業銀行杭州解放路支行涉及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涉案金額分別為3354.15萬元、4929.56萬元。此外,興業銀行杭州臨平支行向*ST元成發起六筆集中訴訟,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產生的訴訟、仲裁合計金額達1.38億元。
作為涉案金額較大的銀行債權人,興業銀行杭州臨平支行在相關案件陳述中提到,現因公司資信狀況惡化、清償能力明顯減弱,經過雙方多次溝通仍拖欠不還已到期欠款本息,并在該行宣布未到期貸款提前到期后繼續拖欠應歸還款項。銀行為盡可能挽回資金損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提起本案訴訟,要求各被告依法依約承擔還款責任。
另據ST元成2025年8月29日公布的訴訟公告,南京銀行杭州分行、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橋支行(以下簡稱“杭州聯合銀行丁橋支行”)亦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涉案金額分別為2243.71萬元、3276.43萬元。這兩家銀行與ST元成的案件處于一審階段。
粗略計算,*ST元成及關聯公司與上述銀行發生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合計涉案金額達2.94億元。
2025年半年報顯示,ST元成長期借款會計科目全部轉入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這或意味著公司短期償債壓力增加。報告期內,ST元成的貨幣資金為833.23萬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達0.68億元,短期借款金額為4.65億元。企查查顯示,*ST元成目前被執行總金額已達9764.66萬元。
隨著*ST元成進入退市程序與債務危機不斷深化,公司存量銀行貸款或面臨較高違約風險,銀行端信貸資產質量面臨考驗,后續還需關注訴訟進展及資產處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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