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關于公開招聘
2025年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萊陽市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辦法》(萊人社字〔2024〕72號)和我市2025年城鎮公益性崗位需求,現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6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崗位要求
(一)招聘對象。具有萊陽市城鎮轄區戶籍(含鎮街政府駐地)或在萊陽市城鎮區域具有房產證、購(租)房合同、居住證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員。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含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
2.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
3.登記失業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4.其他類型就業困難人員。包括:符合條件的女性40周歲、男性50周歲以上登記失業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登記失業連續一年以上人員(自最新一條失業登記之日算起)、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登記失業的“二孩媽媽”等。
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其他類型就業困難人員,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登記失業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登記失業16—24歲青年,是指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的16至24周歲相應人員。
登記失業“二孩媽媽”,是指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符合生育政策、撫養2個或2個以上未滿18周歲子女的相應女性人員。
具有一定的辦公能力,有一定的組織溝通和協調能力,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二)以下人員不符合本次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要求:
1.個人有工商注冊信息或擔任企業相關職務的(包含但不限于法人、董事、執行董事、總經理、股東、監事、理事、出資人、財務負責人等信息和職務);
2.正在繳納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在職職工或已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
3.已經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包括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滿36個月的;
4.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鄉鎮(街道)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社區)集體經濟補貼的村(社區)干部。
5.其他不符合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要求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嚴格落實公職人員(村居干部)親屬(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報名前說明承諾制度。
(四)本次招聘崗位名稱、數量、職責、要求和工作地點等信息詳見《2025年萊陽市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明細表》(附件1)。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其中一個崗位,多崗位報名者直接取消報名資格。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品行良好;
2.熱愛基層服務工作,吃苦耐勞,自愿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
3.具有符合崗位需要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勞動)能力;
4.具有招用單位所規定的其他崗位條件。
應聘人員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強制戒毒、治安管理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以前年度已參加過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但在崗期間因工作質量、標準達不到要求或違反單位管理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等原因被清退的;
6.其他不得從事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流程包括發布公告、報名申請、民主評議、審核公示、市級審批、協議簽訂、崗前培訓、安排上崗等環節。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0日- 10月24日。
2.報名地址:(詳見附件1)。
3.報名方式:本人攜帶一張兩寸免冠照片到現場報名,規范填寫《萊陽市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件2)、《萊陽市城鎮公益性崗位個人申請承諾書》(附件3)、《就業困難人員申報認定表》(附件4)。
4.報名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索引頁及家庭成員單頁)、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子女在校讀書的提供在校證明;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索引頁和家庭成員單頁)、離婚或喪偶證明、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離婚人員需提供日期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前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等證明材料,喪偶需提供結婚證、死亡證明等證明材料)、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其他類型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登記失業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需提供殘聯部門核發的《殘疾證》及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登記失業的“二孩媽媽”需提供兩個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審核過程中或用崗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資格審查。各鎮街根據《萊陽市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辦法》相關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將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后通過萊陽市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二)民主評議
1.參加民主評議人員范圍為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鎮街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民主評議,綜合考慮人員類型、收入水平、申請意愿、個人能力、崗位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確定推薦人員。
(三)審核公示
推薦人員由鎮街通過信息公開渠道對民主評議情況和通過民主評議的擬安置人員信息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民主評議形式、參加評議人員范圍、評議現場照片、擬招聘上崗人員名單及安置崗位。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滿后將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
(四)聘用管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部門、鎮街聯合組織對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開展崗前培訓。各部門、鎮街委托第三方勞務公司與安置對象簽訂期限不低于1年的勞務協議。
四、待遇期限
城鎮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月補貼標準不低于萊陽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崗位類型、工作時間、工作績效等因素確定。同一人員的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或公益性崗位政策時間為準)。
城鎮公益性崗位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參照用人單位為上崗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執行。城鎮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與企業吸納、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合并計算,累計不超過3年。
五、崗位管理
城鎮公益性崗位按照《萊陽市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辦法》(萊人社字〔2024〕72號)實行退出機制,退出崗位后即時解除勞務協議,并從解除勞務協議的次月起停止發放補貼。
六、其他事項
1.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依據《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辦法》《煙臺市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辦法》和《萊陽市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辦法》進行管理,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等規定。
2.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在招聘過程中個人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不符合從事公益性崗位招聘條件等情形,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并由申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應聘人員報名后要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無法聯系等后果由本人負責。
3.本期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或民主評議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數導致崗位空缺的,將按需統一調劑使用。
4.信息發布渠道:萊陽市政府門戶網站。
附件:
附件1:2025年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明細表.pdf
附件2:萊陽市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pdf
附件3:萊陽市城鎮公益性崗位個人申請承諾書.pdf
附件4:就業困難人員申報認定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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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來源:萊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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