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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熊孩子的惡性案件引發公眾憤慨。
鐘某某與優優、陳某某均系深圳觀瀾某中學初三在讀學生,因三人同住一個小區,陳某某的父親和優優的父親從初一開始輪流接送三人上下學。
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學后,陳某某父親將鐘某某、優優、陳某某送到小區大門后便開車離開。
看見優優獨自一人準備上樓。鐘某某攜帶其網購的黑色折疊刀,繞到優優面前,其持黑色折疊刀質問優優,并持刀捅刺優優。
鐘某某在優優倒地后,繼續朝優優后背、胸部等部位連捅了數刀。
隨后,鐘某某按來時的路線跑離幾米,聽到優優呼叫“救命”,再次折返后跪壓在優優身上,朝被害人脖頸處又捅了數刀,后跑離現場并將作案刀具扔到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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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某某逃回家后,竟向家人謊稱其因見義勇為被人砍傷雙手。
對于鐘某某的作案動機,警方曾透露,鐘某某嫉妒優優成績好,嫉妒優優的家庭環境,認為優優看不起他。
一個值得所有人關注并深思的細節是,在殺害優優之前,鐘某某曾經通過搜索軟件查詢,自己這個年齡(14周歲)殺人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10 月 15 號案件開庭,潘媽媽哭著說 “我女兒還想考清華啊”,家屬一分賠償都不要,就想讓兇手得到該有的重罰。
可按法律,鐘某某沒滿 18 歲,最多只能判無期,之前江西有個 15 歲男生殺人,最后也才判無期、賠 5 萬 5,想想都替受害者家人憋屈。
最近這種事還真不少:云南 14 歲男生性侵未遂掐死留守女同學,馬來西亞 14 歲男生表白被拒捅死同學。這些孩子哪還有半分天真?全是超出年齡的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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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捅死好友之前,多次搜索了法律條文,確認14歲不用殺人償命,這絕對不是我們的法律本義。
我們也應該反問一下,一個14歲的孩子怎么就這么惡?
說到底,還是教育和監管漏了窟窿 —— 鐘某某嫉妒潘某某成績好,情緒堆了好久沒人管;網上買刀沒管控,家長也沒察覺孩子異常。
這更不是我們講的法治,或許我們要更多思考一下怎么來給未成年人講法律。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其實是對古代法律原則的一種概括性表述。
在古代社會,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法律往往對故意傷害行為采取極為嚴厲的制裁措施,包括死刑。
“傷人及盜抵罪”則體現了古代法律對于傷害和盜竊行為的責任追究原則。這里的“抵罪”意味著犯罪者需要為其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可能是刑罰,也可能是賠償等。
作惡就會有報應,這是樸素的法律觀。
真希望法律能改改,別讓年齡成了惡的保護傘,也得從根上防,別再讓無辜的孩子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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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深圳那位被害女兒媽媽的微博和相關采訪視頻,太煎熬太痛苦了,現在整個人就憑一口“為女兒報仇討公道”的氣活著,等事情有了結果,我不愿去想這位媽媽接下來會發生什么,希望不要再出現2023年武漢媽媽同樣的悲劇,相關救助機構,心理輔導專業人員應該適時介入了。
通過女孩優優的媽媽以前和現在的照片對比,以前媽媽有一頭烏黑的長發,皮膚白皙光澤,眉眼之中帶著一股溫和的笑意。
在失去女兒后,潘媽媽整個人就變得頹廢了,好像蒼老了幾十歲,經常都是穿一件簡單的白色短袖,發絲之間多了不少的白頭發,臉變得蠟黃,連眼窩都凹陷了,整個人瘦得都脫相了,可想而知她每天都在煎熬,真的讓人很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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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媽媽說,事情發生以后,男孩一家從來沒向她道過歉,昨天在法庭上男孩向她磕頭,想求得她的原諒,但那是因為害怕被判死刑。
潘媽媽表示,她不會接受道歉的,她現在唯一的要求就是嚴懲,別無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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