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清晨,銀行門前的石階旁,擦鞋攤的楊某玉正低頭忙著手中的活計,街上人來人往,小縣城還沉浸在慣常的安寧中。忽然,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打破了這份平靜——她抬頭望去,一個黑衣男子如一陣疾風般沖向路邊正在擦鞋的平頭男人,左手按住對方的頭,右手閃過一道寒光,僅僅十秒左右,黑衣男子便消失在了人群里。
被刺的平頭男人掙扎著起身,雙手緊緊捂住脖子,鮮血不斷從指縫間涌出,他搖晃著走了幾步,最終重重倒下,石階迅速被染紅。“殺人了!”楊某玉的驚叫引來了漸漸聚集的人群。有人認出,倒在地上的正是縣公安局的民警杜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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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兩小時,警方宣布案件告破,行兇者是44歲的寶塔村村民吳某華,而此時的吳某華,已在家中撥通了報警電話,平靜地說:“我殺人了,你們來抓我吧。”
消息傳回村里,眾人都不敢相信,在鄰居眼中,吳某華是個“憨厚靦腆的人,幾十年來從未和人紅過臉”。他有兩個兒子,一個十歲,一個四歲,妻子長期在娘家照顧癱瘓的父親,他是家里唯一的支柱,這樣的一個人,怎么會走上殺人的路?
這一切,要從兩天前的一場意外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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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著雨,路面濕滑,吳某華騎著三輪車送孩子上學,途經殯儀館門口時,不慎撞倒了剛參加完葬禮的婦女周某萍,因為車速很慢,周某萍并未受傷,只是衣服沾了泥水,吳某華趕緊賠不是,周某萍本打算不再追究,可她身后的親家公杜某平卻沖了上來。
杜某平是民警,那天穿著警服,身邊還跟著朋友王某軍,不等吳某華解釋,兩人就對他拳腳相加,吳某華倒在泥水中,無力反抗。更讓他感到屈辱的是,杜某平抬起腳,用皮鞋踩在他的臉上,來回摩擦。這一切,都發生在兩個哭喊著叫“爸爸”的孩子面前。
直到村長和路過交警趕來,沖突才被制止,但那份屈辱,已在吳某華心里深深埋下種子。回家的路上,大兒子問他:“爸爸,你為什么不跟他們拼?”這句話像針一樣,扎進他心里最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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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吳某華捂著隱隱作痛的肋骨去了派出所,他想討個公道,也想驗傷治療,可接待民警告訴他:“你們這屬于互毆,你撞了人,各自看傷,各自承擔費用。”
吳某華想不明白,明明是自己被打,對方還是執法人員,怎么就成了“互毆”?他又嘗試找局里的領導,卻連門都沒能進去。在這個小縣城,杜某平的身份如同一堵高墻,堵死了他所有的路。
村里人都知道吳某華的日子艱難,寶塔村位于城郊山坳,沒有學校,他硬是把兩個孩子送到縣城讀書,生活本就拮據。一位鄰居說:“他年輕時窮得娶不上媳婦,三十多歲才成家,平時連買菜都舍不得。”貧窮讓他無力賠償,也令他在權力面前更加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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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天里,吳某華的情緒從屈辱轉為憤怒,最終沉入絕望,后來在看守所里,他說自己滿腦子都是被踩在泥水里的畫面,他感到這世上已沒有公道。
直到那天上午,他在街頭偶然看見杜某平走向擦鞋攤,積壓的情緒終于爆發。他轉身走進對面的雜貨店,買了一把水果刀,沒有猶豫,也沒有多余的話,他以最極端的方式,為這場糾紛畫上了句號。
被捕后,吳某華對警察說:“他打我你們不管,現在我把他殺了,你們就有人管了。”這句話傳到村里,三百多名村民聯名寫了求情信。他們并非認同殺人,只是心疼這個被逼到絕境的老實人。
法院審理認為,杜某平身為民警,不僅未公正處理糾紛,反而動手打人,其行為與吳某華的犯罪動機存在關聯;當地公安機關的消極處理也間接激化了矛盾,但吳某華故意殺人,情節惡劣,社會危害大,最終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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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吳某華因在獄中表現良好,被改判無期徒刑,而他的兩個孩子,卻成了背負“殺人犯兒子”之名的留守兒童。
一場原本可以化解的沖突,一步步走向無法挽回的結局。真正令人嘆息的,或許并非一個人的失控,而是那些本可以阻止悲劇發生的機會,一次次被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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