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高價中介費買“次頂層”,住進去發現是頂層!法院怎么判?趕緊把這份買房避坑常識收藏起來備用
花大價錢買房,明明說好是“次頂層”(25層,總高26層),住進去卻發現自己住的是純頂層——這種糟心事,小蘭(化名)就遇上了。更讓她氣的是,中介收了9萬多中介費,出問題后還找借口辯解。好在法院最后判了:中介沒如實告知房屋信息,全額退還中介費!下面小編就帶大家捋一捋買房的那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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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得從2021年說起。當時小蘭想買房,中介經紀人小夏給她推薦了一套3號樓的房子,微信里明確說:“這套在25層,總高26層。”小蘭又去中介公司的網上平臺看,房源只標注了“高層”,沒提頂層的事兒。
看完房覺得滿意,小蘭就和原房主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里寫著樓棟總層數28層(地上26層、地下2層),自己買的是25層——按這個信息,25層確實是“次頂層”,樓上還有26層。小蘭放心地給中介交了9萬多居間代理費,等著住新家。
可等入住后,小蘭傻了眼:自己家根本沒有樓上!電梯按鈕最高只有26層,但到25層后,從樓道窗戶往外看,自家房子頂上空空的,沒有任何建筑物。她趕緊找中介小夏,對方卻辯解:“你這不是完全的頂層,就客廳上面沒住戶,其他地方上邊有26層。”小蘭仔細查了一圈,哪兒都沒有26層的影子,自家就是純頂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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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自己舉全家之力買的房,是夏熱冬涼、可能還擔心漏水的頂層,小蘭又氣又急。和中介多次交涉都沒結果,她干脆把中介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全額退中介費,還要賠償房屋差價損失。
法院也沒含糊,直接去現場勘驗了——結果和小蘭說的一樣:25層往上沒有26層住戶,就是頂層。結合證據一分析,法官直接站在了小雨這邊:
首先,中介得如實報告房屋關鍵信息。法律里明確規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中介給委托人介紹房子時,必須把和簽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說清楚;要是故意隱瞞、提供假信息,害了委托人,不僅不能要報酬,還得賠錢。而“樓層”絕對是買房的關鍵信息——頂層和次頂層的居住體驗、房屋價值差不少,直接影響買房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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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中介這次明顯沒盡到責任。小夏一開始就說“總高26層”,沒提25層是頂層,這種說法很容易讓小蘭誤以為“樓上還有一層”;后來小蘭發現問題,小夏還在找“不是完全頂層”的借口,說明他自己都沒搞清楚房屋的真實情況,就憑著經驗亂介紹,根本沒提供準確信息。
最后法院判了:中介公司沒全面履行義務,全額退還小蘭9萬多的居間代理費。
這案子給所有買房人提了醒,也藏著3個必懂的法律常識,能幫你避坑:
1.中介有“如實報告”的法定義務,關鍵信息不能含糊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如實報告”是中介的核心義務,像房屋的樓層(是否頂層/底層)、房齡、產權是否清晰、有無抵押/查封、是否存在漏水等質量問題,都是“影響買房決策的重要事實”。中介不能“大概說”“憑經驗說”,必須核實清楚再告知;要是像本案中介這樣“自己都沒搞懂就亂講”,就算不是故意騙你,也得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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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買房別只看合同,“口頭承諾+網上信息”也要留證據
本案里,小蘭能贏,很重要的一點是保留了中介小夏的微信聊天記錄(明確說“總高26層”)。大家買房時,不管是中介的口頭介紹(比如“不是頂層”“帶學區”),還是網上房源標注的信息,都要:
盡量讓中介把承諾寫成文字(微信、短信都可以);
截圖保存網上房源頁面(防止中介事后改信息);
看房時自己多核實(比如看電梯最高樓層、問小區物業樓棟總高)。
3.中介沒盡到義務,能要求退中介費,還能索賠
如果中介沒如實告知關鍵信息,導致你買房后權益受損(比如買了頂層、買了查封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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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介退還全部或部分中介費(具體看中介過錯程度,本案是全額退);
要是因為中介的錯誤信息,產生了額外損失(比如房屋差價、裝修時發現質量問題的維修費),還能要求中介賠償——但要注意保留損失的證據(比如房屋評估報告、維修費票據)。
最后再叮囑一句:買房是大事,別光聽中介“畫餅”。不管是樓層、產權還是房屋質量,自己多上心、多留證據,才能避免“買錯房、白花錢”的糟心事。要是中介不靠譜,該維權就維權,法律會給你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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