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在2025金融街論壇年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表示,研究實施支持個人修復信用的政策措施。
潘功勝表示,為幫助個人加快修復信用記錄,同時發揮違約信用記錄的約束效力,人民銀行正在研究實施一次性的個人信用救濟政策,對于疫情以來違約在一定金額以下且已歸還貸款的個人違約信息,將在征信系統中不予展示。這項措施將在履行相關的程序后,由人民銀行會同金融機構進行必要的技術準備,計劃在明年初執行。
流程審計:
此舉隱藏了符合一定條件的“個人違約信息”。這些條件包括:
疫情以來發生
違約在一定金額以下
已歸還貸款
提出背景:
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2019年底開始出現相關病例,所以疫情爆發于2020年。2022年12月我國調整防控政策,將新冠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降為“乙類乙管”,并宣布疫情進入常態化管理階段,標志著三年抗疫的階段性結束。
②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效果:
從發言看,此舉仍屬于對新冠疫情對個人信用影響的修復。很可能僅適用于新冠疫情影響期間。修復是面性的,符合條件的都會被修復,這些人的不良信用將消除。
建議:
到該政策明年年初實施時,新冠疫情已經結束了三個整年。
應該跳出疫情,將“個人修復信用”完善為一個常態化措施。滿足條件的“個人信用不良記錄”不應該計入征信系統,這些條件包括:①金額,②補救(及時歸還),③頻次,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