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師者手中的戒尺,不是為了擊碎孩子頭顱。
2023年9月6日,一個平常的課后服務時間,長沙市岳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四年級教室里,9歲的劉語辰怎么也不會想到,一場噩夢正悄然降臨。
就因為課堂有些喧鬧,班主任宋雨明竟然將半截三角尺扔向學生。
不是嚇唬,不是警告,而是實實在在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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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尺飛出,沒有打中他原本瞄準的吵鬧學生,卻狠狠砸在了無辜的前座劉語辰額頭上。
這一砸,不是一個簡單的課堂事故,而是一個孩子頭骨的破碎,一個家庭的平靜生活就此終結。
更令人心寒的是,女孩后來回憶:“老師是故意的,連打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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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想象,這是一個教育工作者對未成年學生做出的行為。
事件發生后,涉事教師宋雨明雖被停職、被調查,但校方一開始對事發原因和經過含糊其辭,遲遲不給明確交代。
直到2023年12月,宋雨明才被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
傷害不止于身體,更深的是心靈創傷。
劉語辰接受了開顱手術,雖然保住了性命,但未來可能有癲癇等后遺癥的風險。
一個活潑可愛的孩子,不得不面對漫長的康復治療和可能伴隨終身的健康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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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法院一審判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看似正義得到了伸張,但其中有個細節格外刺眼:法院駁回了劉語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什么意思?孩子的傷痛,家庭的損失,一句“學校已承擔侵權責任并足額賠償”便輕描淡寫地帶過了。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劉家人依法提出抗訴申請,卻被檢察院決定不予抗訴。
無奈之下,他們繼續上訴,2025年4月10日,二審維持原判。
劉語辰的父母表示,他們將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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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事情到這里就結束了?不,更令人膽寒的還在后面。
2
當劉語辰一家還在為司法判決未能完全撫平創傷而奔走時,另一場噩夢悄然降臨。
2025年6月,劉語辰的母親郭女士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稱自己遭到多個私人社交賬號的死亡威脅,有人揚言要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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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他們被強綁上車,物品被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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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住的酒店的房間被人無故入侵,行李被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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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辰爸爸被鎖喉,至肋骨斷裂;語辰媽媽被打腦挫傷、腦震蕩、腦血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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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受害者的家庭,為何反而成了被威脅的對象?
法官說:他們想用錢,逼語辰一家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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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辰媽媽說:他們的打壓,打不垮一個母親守護孩子的決心,越逼我,我越要把真相喊得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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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誰?
也許是認為“老師也不容易”的旁觀者,也許是覺得“家長太鬧”的冷漠看客,甚至是某些別有用心、試圖壓制聲音的力量。
無論他們是誰,這種行為本身已經構成了對正義的二次踐踏。
3
從2023年9月到2025年的今天,劉語辰的母親郭女士為什么堅持了整整兩年,依然在為女兒討回公道的路上?
答案或許就藏在每個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
她爭的不只是一份賠償,而是一個真相。
事發初期,校方對事發原因及經過遲遲沒有給出明確交代。
即使在法庭審理后,仍有諸多細節未能完全厘清。
而作為關鍵證據的監控,卻在這個節點“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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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母親,她需要知道:
為什么自己的孩子會在本該最安全的教室里遭受如此嚴重的傷害?
為什么教育者會對手無寸鐵的孩子下此重手?
她爭的不只是對一個人的懲罰,而是對一種現象的警示。
宋雨明不是第一個在課堂實施暴力的教師,但如果這樣的行為得不到足夠力度的懲處,他也不會是最后一個。
打開語辰媽媽的抖音評論區,有太多的“案例”值得我們警醒。
· 我的孩子,也在承受著語辰曾承受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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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園老師掐孩子,身上青一塊紫一塊,有的指甲都被砸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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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師一巴掌一巴掌抽我臉,我被打的整個人都是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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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師大姨媽來了心情不好,就對我孩子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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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我們一直說的“嚴師出高徒”,就要以孩子的心理創傷為代價?
難道我們一直說的“不打不成才”,就要和殘忍的暴力劃上等號?
我想,應該不是的。
4
一位教師,一間教室,一把三角尺,一次看似“失控”的瞬間,改變了一個女孩的一生。
而一位母親,一場堅持,一段長達兩年的維權路,或許正在改變更多孩子的未來。
傷痛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消失,但正義可以因為堅持的到來而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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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辰媽媽始終相信:法律,不會偏袒任何一方,公正也不會缺席。
這,或許就是她能堅持到現在的信仰和依靠。
寫到這里,我突然想起了電影《第二十條》里雷佳音那段振聾發聵的話:
“我們究竟要把一個怎樣的世界交給孩子們?......如果我們不能給他們帶來希望,那我們有什么資格穿上這身衣服?你們有沒有想過,我們辦的不是案子,而是一個人的人生。
法律的權威來自哪里?難道不是老百姓最樸素的情感期待嗎?公平正義對老百姓是多么重要,又是多么難以做到......

......都知道打官司貴,打官司難,那老百姓為什么還要打?不就是要公平正義嗎?......

......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共四百五十二條法條,五萬六千六百八十一個字,從頭到尾寫的不就是四個字公平正義嗎?......

......要讓天底下每一個人都明白這件事:法律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出手的代價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我相信,我們的社會最終肯定是法治和文明的。
法治,就是老百姓所追求的“公平、正義”。
文明,就是讓弱者不恐懼,讓強者不囂張,讓權力不傲慢,讓社會更公平,讓惡人怕作惡,讓善人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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