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
新媒體平臺日新月異
網絡直播成了不少人
合作創業的新陣地
但因利益糾紛
引發的矛盾也隨之增多
有人一時沖動
把直播間當成“泄憤場”
甚至泄露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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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
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碰法律紅線
近日
西充公安
就查處了這樣一起案例
值得所有網民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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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幾年前
高女士在抖音平臺上結識了
同樣熱衷于發短視頻的李某
兩人因興趣愛好相同一拍即合
今年四月初
她倆約定共做網絡直播
但幾次直播后因收益分配問題
雙方發生糾紛
于是
李某便于今年 5 月至今
多次進入高女士直播間
在最高近千觀眾在線的情況下
肆意辱罵對方并散布個人隱私
給其生活造成了困擾
忍無可忍的高女士
只好求助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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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
縣局網安大隊
迅速開展調查
第一時間固定
直播間錄像、聊天記錄等證據
并將李某傳喚到案
其到案后對自己的違法事實
供認不諱
最終被我局依法給予
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法律解讀
不少人誤以為 “網上說話不用負責”,但網絡絕非法外之地。李某的行為已涉嫌違法:
1.辱罵他人:在近千觀眾前公然辱罵,屬公然侮辱他人,既擾亂網絡秩序,也侵犯他人人格尊嚴;
2.散布隱私:擅自泄露他人個人信息,侵犯隱私權,可能給當事人帶來名譽、生活雙重困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公然侮辱他人或散布他人隱私的,處 5 日以下拘留或 500 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 5-10 日拘留,可并處 500 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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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沖動
換來了拘留處罰
李某的案例足以警示
網絡言行有底線
守法理性才是處事正道
唯有人人自律
才能共建清朗網絡空間

直播、短視頻平臺雖為交流創業提供便利,但自由需以法律為界。
合作起糾紛屬正常,應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合法方式解決,切勿用辱罵、曝隱私等違法手段泄憤,否則只會得不償失;
無論在何種網絡平臺,都需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權益,規范言行,共護文明網絡環境;
若遭遇辱罵、隱私泄露等侵權,要及時存證并報警,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西充公安
編輯:楊 潔
審核:向 艷 李丹鳳
該期 微信系西充公安原創,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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