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的劉芳、陳建軍(化名)夫婦從未想過,自己住了多年的房子,竟會以如此方式“消失”——補償未談妥,房屋卻被強拆;房產證隨后被公告作廢;起訴至法院,竟又被一審裁定駁回。維權之路看似層層被封死,直到律師介入,一針見血指出“內部函”背后的法律漏洞,才讓案件迎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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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波三折:房屋被拆,產權證又被注銷
劉芳、陳建軍在保定市擁有一處合法房產,因棚戶區改造項目被納入征收范圍。然而,在未達成補償協議的情況下,2022年7月,該房屋被區政府強制拆除。
在律師的幫助下,夫妻二人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此前區政府作出的補償決定,法院支持了其訴求,判決撤銷該決定。本以為補償問題將重回談判軌道,誰料他自己的房產證卻已被公告作廢。
原來,區政府曾向登記中心發出《關于辦理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的函》(189號函),稱“征收補償已全部到位”,要求注銷相應產權證書。然而,生效判決早已確認補償問題并未解決,該函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
02
雪上加霜:起訴維權,竟被認定不屬于受案范圍
“房子沒了,證也沒了,我們的權利到底在哪?”夫妻二人委托律師起訴,請求撤銷189號函。
然而,一審法院裁定駁回了起訴,理由是:該函屬于行政機關之間的“內部行為”,不直接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影響,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房產證都被注銷了,還不算影響權利?”一審裁定讓劉芳、陳建軍陷入維權僵局。
03
圣運破局:所謂“內部函”,實質是侵權行為
在困境中,圣運拆遷律師精準指出一審裁判的邏輯錯誤:“內部函”并非法律“擋箭牌”,關鍵要看其是否對公民權益產生實際影響。
圣運拆遷律師指出,該函雖在形式上發于行政機關之間,但其內容直接指向“注銷房產證”,不動產登記中心也正是依據該函作出注銷行為,導致劉芳、陳建軍的物權登記狀態發生變更,合法權益受到現實侵害。此外,函中所謂“補償已到位”的說法,已被生效判決否定,屬于事實依據嚴重缺失。
在二審庭審中,圣運拆遷律師強調:“不能因文件形式上的‘內部性’,就忽略其對外產生的法律效果。只要對公民合法權益造成實質影響,該行為就具有可訴性。”
04
峰回路轉:二審采納意見,指令繼續審理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采納了律師意見,于2023年作出終審裁定:撤銷一審裁定,指令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程序之門重新開啟,劉芳、陳建軍的維權之路迎來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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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律師提醒:識別“內部行為”陷阱,關鍵在于辨別是否實際影響權利
在征地拆遷類案件中,行政機關常以“內部函”“協調意見”等形式推動事務,卻在訴訟中以“屬于內部行為”為由試圖排除司法審查。
法律保護的是公民實實在在的權利。當一份“內部函”能夠直接導致您的房產證被注銷、補償權益被架空時,它就已經從一個內部文件,演變成了對您合法權益的外部侵害,完全屬于法院應當受理的范圍。
本案中,圣運拆遷律師正是精準抓住了“內部行為外部化”這一法律特征,擊破了程序壁壘,為當事人重新打開了維權大門。如果您也正面臨類似困境,圣運律師團隊愿以專業的研判與豐富的實務經驗,為您厘清法律脈絡,捍衛您安身立命的根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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