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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陜西西安套路貸大案迎來新的重大進展。繼法院終審判決75%股權歸陜西宏潤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宏潤集團)所有之后,該集團近日依法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議,審議涉及公司控制權的多項重要議題。
十二年司法拉鋸戰,宏潤集團重大股權失而復得,這一具有決定性意義的階段成果,將在11月13日臨時股東會議上正式確立終局效力,標志著該集團徹底擺脫控制權危機,重掌經營主導權,同時為停滯十余年的爛尾樓項目重啟帶來實質性轉機。
據多家官方媒體報道,宏潤集團股權質押借款案系一場典型的套路貸騙局。宏潤集團全資子公司宏潤地產開發“國際幸福城”項目過程中,因資金周轉需要,該集團以持有的宏潤地產75%股權作質押擔保,于2012年初向王堅借款1200萬元。
作為西安李彬套路貸團伙骨干成員的王堅,通過偽造《股權質押協議》《股東會決議》等法律文件,冒用宏潤集團法定代表人簽名,將質押股權非法變更至其個人名下,并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地址,導致宏潤集團失去對宏潤地產的控制權。“國際幸福城”項目自此停工爛尾,至今尚有2042戶購房人未能收房。
宏潤集團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胡緒峰介紹,為了追回被非法侵占的股權,該集團展開了漫長的維權訴訟,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
(2017)最高法再171號判決書認定,案涉75%股權本質為“股權讓與擔保”,不產生股權轉讓效力?,王堅僅為名義股東,無權實質性處置股權。
最高法院對案涉股權糾紛性質的認定屬于程序性步驟,該股權的最終歸屬需通過后續實體審理程序作出終極認定。十余年間,宏潤集團深陷二十余起民事訴訟與十一起行政訴訟的漩渦。
“每場訴訟背后都暗流涌動,各方勢力暗中角力,編織出盤根錯節、很難解開的利益之網。”胡緒峰說。幾經漫長曲折的司法交鋒,最高審判機關對該案性質的權威認定意見最終在西安落地。西安中院終審判決明確,案涉75%股權歸屬宏潤集團所有。
法律專業人士指出,通過司法程序追回被非法侵占的股權,為宏潤集團恢復股東權益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而召開臨時股東會并審議相關議題,是將法律層面的股權歸屬轉化為實際控制權的必經程序,也是確保司法裁決得到有效執行的重要步驟。
據了解,目前宏潤集團已通過司法程序收回宏潤地產75%股權,連同其原本持有的2%股權及陳晨(胡緒峰配偶)持有的5%股權,宏潤集團及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宏潤地產82%的股權,遠超法律規定的絕對控制權門檻。至此宏潤集團依法享有對宏潤地產戰略規劃、高管任免及重大投資等核心事項的決策主導權。
根據宏潤集團公告,此次臨時股東會擬審議多項關鍵議題,包括變更宏潤地產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及公司住所地,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權變更工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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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普遍認為,此次臨時股東會是宏潤集團追回股權后重塑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轉折點,各項議題環環相扣,共同構成公司重生的法律基礎,意味著西安套路貸案中的重大股權紛爭終見天日。
在胡緒峰看來,此舉將打響宏潤集團突圍第一槍,昭示 “正義終至”,宣告 “重生啟幕”。他強調,重新掌握公司決策權和經營權后,宏潤集團將從“被動挨打”轉為“主動出擊”,從“生存之戰”邁向“發展之戰”,“其中首要任務是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盡快重啟爛尾樓開發,向購房人完成商品房交付。”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譚秋桂教授指出,宏潤集團成功追回被非法侵占股權并擬召開臨時股東會議,不僅在法律層面具有重大意義,更對公司治理產生深遠影響,堪稱里程碑式事件。
譚秋桂分析認為,該案在司法實踐中確立了“讓與擔保”法律關系的認定標準,清晰界定了股權質押關系中出質人的權利邊界,因此成為中國民商事司法實踐中的標志性案例,為類似糾紛提供了極具參考價值的判例。
值得注意的是,王堅通過偽造股權變更登記材料,向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請并完成75%股權變更,而經司法鑒定,其提交的關鍵材料確系偽造。依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之規定,宏潤集團十余年來多次向該局提交書面糾錯申請,但該錯誤登記至今仍未獲糾正。
相關法律專家明確指出,依法撤銷王堅名下的錯誤股權登記,使公司登記信息與司法判決結果保持一致,這一行政糾錯行為不僅是個案公正的體現,更是對司法裁判權威的有力維護。任何阻礙或拖延這一進程的行為,都將損害法律尊嚴、百姓利益,并影響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該專家進一步強調,當前宏潤集團已滿足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法定條件,在此背景下,市場監管部門應同步推進登記信息變更的準備工作,確保股東會決議能夠依法完成工商備案。惟其如此,才能為爛尾樓項目重啟掃清制度障礙,切實保障廣大購房者合法權益,有效避免持續性的民生困境。
另據介紹,西安李彬套路貸團伙成員通過相同手段侵占宏潤集團18%股權的案件,也正朝著有利于宏潤集團的方向積極推進。該案經陜西省檢察院抗訴,陜西省高院裁定再審并提級審理,將于11月12日開庭;法院已依法對案涉18%股權采取凍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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