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通報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
精準傳導壓力和責任
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
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現結合市安委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問題隱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動提質增效工作要求
區衛健局對部分醫院、托育機構安全問題隱患進行集中曝光
本次曝光的問題隱患均已完成整改
后續將持續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點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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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雙流弘德醫院
安全隱患:大門處吊頂不牢固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9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9號)
第六十條規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建筑工程竣工時,屋頂、墻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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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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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DR室通向其他房間的孔洞封堵不完整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
第7.6.28條規定,電纜的穿墻處保護管兩端應采用難燃材料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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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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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掛號處放置可燃雜物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81號2021年修正)
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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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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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門診二樓微型消防站鑰匙放置過遠,熒光棒缺失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81號2021年修正)
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
第7.5.2條k)規定,在賓館、商場、醫院、公共娛樂場所等場所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疏散引導箱,配備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瓶裝水、毛巾、救援哨、發光指揮棒、疏散用手電筒等安全疏散輔助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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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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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二樓病房窗戶限位裝置缺失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醫療機構患者活動場所及坐臥設施安全要求》(WS 444.1-2014)
第 4.3.1 條規定, 3層以上建筑的窗戶宜安裝行程限位裝置,開啟行程≤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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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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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中藥房內插線板串聯使用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GB 55024-2022)
第8.5.5條規定,電源插座及開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電源插座接線應正確;
2 同一場所的三相電源插座,其接線的相序應一致;
3 保護接地導體(PE)在電源插座之間不應串聯連接;
4 相線與中性導體(N)不得利用電源插座本體的接線端子轉接供電;
5 暗裝的電源插座面板或開關面板應緊貼墻面或裝飾面,導線不得裸露在裝飾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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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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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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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成都鑫金豆豆托育服務有限公司雙流區分公司
安全隱患:小幼幼班內部分安全防撞條脫落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國衛人口發〔2019〕58號)
第十四條規定,托育機構的房屋裝修、設施設備、裝飾材料等,應當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和環保標準,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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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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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大幼幼班兩個安全出口被物品遮擋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81號2021年修正)
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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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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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娜姐
主編:敏兒
編輯:蕾蕾
來源:雙流區衛生健康局 應急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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