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清政府在甲午戰(zhàn)爭中失敗,被迫簽訂《馬關條約》,把臺灣、澎湖割讓給日本。是年6月1日,清政府和日本簽訂《交接臺灣文據》,臺灣正式交割,島內爆發(fā)激烈的抵抗運動。6月17日,首任臺灣總督上任。10月21日,日軍占領臺南,徹底控制臺灣。為了磨滅臺灣人的反抗意志,達到把臺灣變?yōu)椤坝谰脟痢钡哪康模毡驹谂_灣開始了系統性的同化政策。
一、日本式“改造”
日本占領臺灣后,對臺灣實行了全方位的日本式改造,政治體制、地理標識、生活習俗、教育內容,都進行了大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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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臺北街景
政治體制方面,日本設立了“臺灣總督府”對臺灣進行“太上皇”式統治,總督由日本國王直接任命,擁有行政、立法、軍事、警察等權力,可以頒布法令、征稅、懲罰、沒收財產,無需經過日本國會審議。
行政區(qū)劃上,廢除了清代的州縣制,改設“廳”“郡”“莊”三級行政區(qū),所有地方長官均由日本人擔任,臺灣人只能任低級職員。另外,在基層村社推行“保甲制度”,由保正、甲長監(jiān)督居民生活,建立嚴密的戶口與治安網絡。
司法方面,由日本警察來負責治安、控制戶籍、宗教、衛(wèi)生與教育,臺灣的法院、檢察廳全部由日本人主導,當地人幾乎沒有司法權。
地理標識方面,對城市進行日本式建設,公共建筑采用典型“帝冠樣式”(和洋折衷的日式風格),如臺北的臺灣總督府、臺中的市役所、臺南的州廳等。對地名進行日本化改造,去除漢字、閩南語或原住民語特色。例如:臺北,使用日語發(fā)音(たいほく,ta i ho ku),臺中,讀作たいちゅう(ta i tyu),打狗改為“高雄”(たかお,ta ka o),許多鄉(xiāng)鎮(zhèn)、車站、河川也被重新命名,采用日本地名或“吉祥日語詞”,主要街道以日本年號、人物命名,如“昭和通”“明治町”“神宮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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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臺北的日式建筑(注意看門口屋檐式樣)
生活習俗方面,推行“創(chuàng)氏改名”政策,強制臺灣人放棄漢姓,改用日本式姓名。該政策1939年推行,至1945年,約有80%以上的臺灣人被迫改名。同時,在公共文書中禁止使用漢名和中文印章。此外,日本人還在臺灣拆毀寺廟、祠堂,禁止祭祖、燒香等活動,還建立神社體系,全島共設神社200多座,強制臺灣人每月參拜神社,要求學校集體舉行“天照大神祭”。
另外,日本在臺灣推行日本年號和紀年法,公務員與教師被要求穿日式制服。還推行“日式家庭”概念,對全日式家庭(講日語、穿和服、吃日餐)在教育、稅收、就業(yè)方面給予照顧。
教育方面,則是推行日語教育和奴化教育,旨在通過改語改心,把臺灣人變成日本人。
二、日式教育
日本在臺灣推行的教育政策,從一開始就帶有明顯的政治目的——以教育為手段,消滅臺灣原有的民族意識與文化根基,培養(yǎng)對日本國王忠誠、對殖民統治順從的“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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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在“馴化”臺灣學生
在統治初期(1895-1919年),日本政府建立了帶有種族歧視性質的“雙軌制教育”體系:“公學校”專供臺灣人就讀,課程以日語、算術、實用技能為主,目的是培養(yǎng)服從命令、勞作聽話的底層勞工;“普通學校”則專為日本移民子弟設置,教育內容完整,強調知識與人格培養(yǎng)。通過這種制度化的區(qū)隔,明確地將臺灣人排除在高等教育與行政體系之外,形成教育上的階級與民族分化。
從1930年開始,日本逐步推進“皇民化運動”,要“化臺灣人于皇國之民”,要求所有臺灣人“以日本人之心為心”。1937年,中國抗日戰(zhàn)爭全面爆發(fā)后,日本殖民政府進一步強化教育控制,全面實施“皇民化教育”政策。學校教育、宗教儀式、社會活動皆圍繞“忠君愛國”“為天皇奉獻”展開,學生每日早晨必須向日本國王的“御真影”行禮,稍有不從,則拳腳棍棒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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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馴化”高山族兒童
日本殖民政府為臺灣編撰的教材,如《修身》《國語讀本》《國民道德》等,充斥著“忠君愛國”“天皇至上”的內容。在這些課本中,日本國王被描述為“日本的父母”“人間的神明”,學生被要求學習“以生命報答陛下的恩德”。歷史與地理教材則刻意美化日本殖民,宣稱“日本文明高于一切”“臺灣自古與日本有緣”,將侵略包裝為“開化”與“恩賜”。臺灣被描繪成“大日本帝國南方的寶島”,學生被教育要為“皇國南進”貢獻力量。
三、推廣日語
日語教育是殖民統治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日語教育的目的自然是同化臺灣人,培養(yǎng)所謂“國民”性格,使其忘卻故國,心甘情愿做日本殖民統治者的順民和奴仆。日本在臺灣的日語教育包括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兩個方面。
學校教育方面,1896年3月31日,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決定成立直屬總督府的臺北“國語”學校以及各地“國語”傳習所。“國語”學校為初等教育機構,辦校宗旨是為臺灣人學日語、日本人學臺灣語(即閩南語)及培養(yǎng)日語教師。此外,日本殖民當局先后在臺北、淡水、基隆等14個城市設立初級日語學校“國語”傳習所。
1898年,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公學校令”,設立小學校專收日本兒童入學,各地“國語”傳習所改為招收臺灣兒童入學的公學校,設立招收少數民族兒童入學的“蕃童教育所”和“蕃人公學校”。公學校教職員薪水及旅費由總督府承擔,其他經費主要由民眾負擔,由所在街、莊、社負責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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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辱臺灣學生的方言札
臺灣學生被強制要求在校內全程使用日語,“講方言(即閩南話或漢語官話)”被視為違紀行為,輕者罰抄,重者鞭打。許多學校設有“方言札”(一個小木牌,正面寫著“方言札”),凡被發(fā)現講母語者需要把這個小木牌掛在脖子上,羞辱示眾。
社會教育方面,殖民當局還建立了大量的“國語”講習所(和早期的傳習所不同,傳習所主要是培養(yǎng)日語師資),面向普通臺灣民眾教授日語。這種“講習所”其實屬于成人外語補習班,上課時間通常在晚上或農閑時期,高峰時達到了一村(部落)一所的規(guī)模。
另外,日本人還在城市里辦了“國語”夜學會,吸收不善日語的臺灣人入會,每期三個月,每晚授課1個半小時,夜校教學內容以日語為主,結合學習日常禮節(jié)。還有各類的“國語”練習會、“國語”普及會、“國語”研究夜學會、“國語”練習所等。同時,全臺各地的社會團體,如升新會、婦人會、同風會、矯風會、自修會、青年會等,也都積極推行日語培訓工作。
根據日本殖民當局統治臺灣期間進行的調查,1942年臺灣熟悉日語的人占人口總數的54.18%,超過70%的年輕人能用日語進行交流。數據也許有所夸大,但日本統治期間,在臺灣培養(yǎng)了大量的精神日本人則是不爭的事實,這些人以作日本國民為榮,在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后,多次組織反政府暴動并長期策劃臺獨活動,成了媚日、臺獨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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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代日化了的臺北街景
日本在臺灣的同化政策,使部分臺灣人對日本產生了國家認同,也讓一些臺灣人籍由反對蔣政權殘暴統治而萌生“臺灣地位未定論”及獨立思想。目前臺灣島內一些人傾向于“維持現狀”,就是國家意識模糊的表現,而媚日、臺獨,則是殖民遺毒未除的結果。未來統一后,必須大刀闊斧鋤奸匡正,強化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日本在臺推行日語教育部分,參照了程志燕的論文《日本在中國臺灣推行的日語奴化教育及其危害》,在此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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