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來自上游新聞記者賈晨的法制深度報道——
陜西咸陽的一對90后夫妻,妻子苗苗經常被丈夫家暴。
兩人是2015年結婚的。但根據上游新聞報道,苗苗的丈夫總會動手打她,打人后又總是表示后悔求饒,考慮到兩個兒子,苗苗多次心軟。但2024年8月20日晚上,苗苗給親屬發了信息和照片,稱自己的腳、腿、膝蓋、胳膊都被丈夫打傷。
當日傍晚,苗苗曾撥打110報警。
2024年11月6日,苗苗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期間,苗苗將被家暴證據遞交給法院。
2024年12月11日,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苗苗與張某的離婚訴訟請求。
此后,苗苗本不肯回家,暫住于出租房,但丈夫還是通過她收快遞的信息找到了她的租住地,通過暴力手段強行將苗苗帶回了家。
12月22日晚,苗苗告訴親戚:當天早上差點被掐死,她報了警,在民警的保護下離開了家。
2024年12月24日清晨,張某開車再次來到苗苗的租住地,要求不離婚,二人發生爭執,丈夫再次毆打了苗苗。
根據上游新聞報道:事發地有一大灘早已干涸的血跡,一旁的木凳已經損毀,折斷的木凳和路旁的石墩上也有不少血跡。
苗苗的親屬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丈夫對苗苗進行了長時間的毆打,直到苗苗被打暈失去意識才停手,將其塞進私家車。后苗苗的丈夫認為苗苗已經被打死,直接將苗苗從車里抬出,扔到路邊。
上游新聞記者采訪得知,雖然此后張某報了警,但向警方謊稱苗苗是自己想不開跳下去的,但被警方調查后戳穿,之后才交代了真實經過。
案發次日,警方以故意殺人罪對張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日前,張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對于此案,苗苗的父母接受采訪時表示: “我們不要任何民事賠償,只希望法院能判處他死刑。”
苗苗的公公則表示,兒子只是因為沒文化、不懂法。
看到這則新聞報道,非常感慨。雖然上游新聞出于種種原因未將視角對準法院,但已經通過充分的筆墨,亮出了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明確規定,有實施家庭暴力情形,且調解無效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上述案件中,苗苗長期被家暴,且已經報過警,并已經將被家暴的證據提交給了法院。
在這種情況下,一審法院仍然判決駁回了她離婚的訴訟請求,明顯違背了上述法律規定。也正是因為離婚訴求被駁回,才有了丈夫死纏爛打最終發生打死人的悲劇。此案的法官,有瀆職之嫌。
第一次起訴離婚,在不存在法定情形的情況下一般都判駁回,這是長期存在的審判潛規則。但此案在已經出現家庭暴力情形的情況下,法院仍然判決不準離婚,讓人感到匪夷所思。
新聞一出,網友議論紛紛。有人表示,在人口下降、生育率下降的大背景下,如今訴訟離婚越來越難,即便存在家庭暴力情形,法院的認定標準也比以前更高。再加上“離婚冷靜期”,離婚難已經成為現實問題。
但是,這種強行綁定人身關系的做法,真的好嗎?離婚難,恐怕除了帶來更多的恐婚恐育,看不出任何社會益處。
近年來,各個領域,各種奇聞,越來越多。本質上說,這種操作,和為了打擊電詐而在銀行存取款、辦手機卡過程中為難老百姓異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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