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區的筧橋小學老師開車進校學生敬禮這件事這兩天熱度已經下去了,今天看到新京報也發了一篇評論。
但輿論場的討論似乎偏離了最關鍵的核心——校園內機動車通行的安全隱患。
一邊是呼吁公眾理解“尊師重教”的聲音,另一邊是質疑教育公允的批評,卻鮮有人提及:城市小學普遍空間狹小,機動車堂而皇之駛入,本身就是對師生安全的漠視。
早在2024年12月2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聯合編寫的《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就已對校園車輛管理作出明確且嚴格的規定。
其中第六問明確要求,學生上下學集中時段,步行通道禁止所有機動車通行;第七問強調校內必須實施人車分離,學生活動區域與機動車通行、停放區域需空間分離,不具備物理隔離條件的學校原則上不得校內停車;第八問更細化到教學區、學生活動區道路全時段禁行機動車,辦公區必要通行車輛需限時、限速且不得與學生活動時間重疊,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
這些規定并非空泛的倡議,而是基于無數校園安全案例總結的“生命紅線”,不知筧橋小學的管理者是否認真研讀并落實?
反觀我所在的小縣城,早在幾年前就已推行“車輛禁入校園”的硬性規定。無論是教師私家車還是社會車輛,除特殊應急情況外,一律不得駛入校園范圍。
我個人認為,教師駕駛車輛上下班是個人行為,學校禁止車輛入校也是基于師生的安全考慮,那么政府部門就應該要考慮設置足夠的停車場所方便教師停放車輛。
而學校學生活動區域徹底與機動車隔絕。這一做法并非刻意“限制”誰,而是真正將“安全第一”的教育理念落到實處。這絕非是簡單粗暴的一刀切。
我們的校園是孩子們嬉戲奔跑的樂園,而非車輛穿梭的馬路,任何看似“便利”的例外,都可能埋下無法挽回的安全隱患。
令人費解的是,當我在某博主評論區提出“車輛應禁止進入校園”的觀點時,卻遭到回懟:“老師也是人,不應該限制他們的車輛進入校園。”這種說法看似“共情”,實則混淆了公私邊界與安全優先級。
老師的通勤便利固然值得考量,但相較于數百名學生的生命安全,顯然后者更為重要。
倘若真如擔憂那般,某一天校園內車輛失控引發安全事故,所謂的“人性化”論調,又能給受傷學生及其家庭帶來何種慰藉?
校園安全無小事,任何僥幸心理都可能釀成大禍。教育部的文件早已劃出清晰紅線,小縣城的實踐也證明了“車輛禁入”的可行性與必要性。
筧橋小學及其他仍允許機動車進校園的學校,不妨借鑒這一成熟做法:在校園外規劃專屬停車場,實行人車分流管理。
教育的本質是守護與滋養,而安全是一切教育活動的前提。當車輛進校園的“便利”與師生安全發生沖突時,答案理應清晰明確。
希望所有學校都能繃緊安全這根弦,摒棄形式主義的虛浮,守住校園安全的底線,讓孩子們在無車的凈土上安心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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