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寫的原著,和電視劇有所出入。
這部作品主要的寫的3個媽爭奪一個女兒的故事。
這3個媽分別是女主沈明珠的養母岳秀娥,生母喻靜香,婆婆何麗華。
這3個媽最后的結局都各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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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秀娥余生為兒子還債
在原著中沈明珠雖然被養父母取名為“明珠”,可是她在養父母家并沒有真正當成掌上明珠對待。
尤其是養母岳秀娥有了自己的孩子后,沈明珠在這個家更是被榨干了利益。
沈明珠在沈家有一個弟弟和妹妹,弟弟沈明輝從小被偏愛,被父母寵成了一個好吃懶做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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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沈明霞從小占用沈明珠的東西習以為常,雖然沒有哥哥沈明輝受寵,但是也是家里的寶貝女兒。
岳秀娥的兩個親生孩子都不是讀書的料,只有養女沈明珠從小學習好,出類拔萃,最后還上了大學。
于是兩口子也把希望寄托在沈明珠身上,于是每次沈明輝捅了婁子,岳秀娥第一個想到的人就是沈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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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后,沈明珠不知道拿了多少錢給沈明珠,甚至后來她有了孩子,馮家給了她錢,沈家都會惦記那筆錢。
甚至沈明珠有了身孕,身邊需要人照顧,岳秀娥主動請纓照顧沈明珠,但是條件是馮家每個月給她開五千塊錢的保姆費。
就算如此,岳秀娥還是每次買東西都會克扣營養品和肉給自己的兒子送過去,對于這件事沈明珠一直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忍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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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珠一次又一次借錢給沈明輝,但是沒有一次還給沈明珠。
后來沈明珠終于下定決心不再當“扶弟魔”,這個時候的沈明輝竟然因為偷偷拿著一半姐姐給的盤店鋪的錢買了一輛二手車。
他開車撞了人,對方要賠款26萬,于是岳秀娥母子倆又求到了沈明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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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個時候的沈明珠已經下定決心不再心軟了。
沈明珠開始創業,自己有了收入,還請了一個保姆,拒絕了岳秀娥的照顧。
岳秀娥和丈夫兩口子年紀已經大了,余生卻要替兒子收拾爛攤子,替兒子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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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靜香兒子離婚
沈明珠的親生母親喻靜香其實在原著中有四個孩子。
分別是大女兒許知夏、二女兒許知春、三女兒許知秋(也就是被送走的沈明珠)以及小兒子許知冬。
在原著中,沈明珠一出生被送走不是因為外婆私心,而是她的生母看到第三胎還是個女兒,一心想要生兒子的喻靜香狠心拋棄了剛剛出生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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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重男輕女,這個兒子許知冬同樣在家受盡偏愛。
后來喻靜香在醫院偶然碰到來產檢的沈明珠,她發現那個女孩長得太像她的孩子了,于是她抵不過良心譴責,一直爭取認回沈明珠。
喻靜香的兒子許知冬本來順利結婚了,而兒媳也婚前有了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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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兒子的婚事,喻靜香覺得兒媳袁碧晨有了身孕便不想出彩禮,因為這件事大女兒和二女兒兩人出了彩禮擺平了女方的鬧事。
原本以為喻靜香的兒子兒媳結婚后,會好好過日子,順利生下孩子。
但是沒有想到,許知冬婚內出軌,而袁碧晨心灰意冷選擇離婚,并且打掉了孩子,最后活出了新生。
喻靜香這輩子都想要兒子孫子,最后兒子好好地婚姻卻沒有守住,想要的孫子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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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麗華偏癱
這3個媽里最可憐的就是何麗華了。
何麗華其實也是抱養的孩子,她也是被親生父母拋棄,由養父母養育長大的。
后來嫁給丈夫馮志成為了官太太,過了幾十年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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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兒子早逝,但是她還是堅強的支撐著,因為她還有沈明珠,還有沈明珠肚子里的孩子給她活下去的希望。
可是沒想到,兒子去世沒多久,丈夫突然離世。
雙重打擊讓她非常悲傷,但是至少她還有錢,后半輩子和明珠以及孩子衣食無憂了。
可惜,她沒有想到丈夫竟然在外面有了情人,而且還有一個五歲的私生子回來爭奪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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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她身心備受打擊,沒想到老了,卻遭到丈夫如此的背叛。
于是她病倒了,醒來后整個人偏癱了,身邊沒有親人,只能依靠明珠。
而當她醒來想要把丈夫卡里的錢全部給明珠的時候,才發現丈夫名下的錢全部凍結了,而且那些錢都被丈夫生前虧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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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珠不得不自主創業照顧婆婆何麗華以及養育肚子里的孩子。
何麗華兒時小心翼翼,長大后好不容易過了好日子,沒想到老年后卻要依靠和她沒有血緣關系的沈明珠度過余生。
《四喜》中這3個媽的結局可以說各有唏噓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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