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到一條熱搜,有點兒震驚。
來看媒體的報道,標題是【因狗引發血案!#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人踹門理論遭反殺#】
重點是媒體設置的話題,是所謂的#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人踹門理論遭反殺#,重點中的重點是“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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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媒體報道中所謂的“理論”,究竟是個什么樣子呢?
這事兒,其實已經相當清楚了,微博智搜總結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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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兒的起因,是郭某的狗將申某家的孩子咬傷,申某怒而將狗摔死。
狗咬了人,還是咬的孩子,即使申某不摔死,報警后警方也應當采取物理消滅措施,所以摔死是一個必然的也是必須的結果,申某并沒錯。
事實上還是申某報的警,要求郭某為其狗咬傷孩子賠償,畢竟至少要給孩子打狂犬疫苗吧!
可是郭某卻拒絕警方的到場要求,置之不理。
可到了晚上,郭某卻糾集了包括老婆、女兒、妹夫、妹妹等親屬共9人來到申某家門外,還采取把申某家門窗砸碎、踹開大門的極端暴力方式,侵入申某家中。
這種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是典型的非法侵入住宅罪。
這還不是最讓人震驚的,因為最讓人震驚的是郭某9人還是手持鐵鍬、棍棒侵入的,居然還在郭某家里高喊“我家狗命比人命值錢!今晚弄死你們!”。
這是明顯的故意殺人意思的宣示,而且是赤裸裸的。
然而,這仍不是最讓瞠目結舌的,因為最讓人瞠目結舌的是郭某9人還直接就在申某家中開始對申某一家人實施暴力圍毆,其中包括對申父疊加式毆打還打倒在地,甚至還把申母與申家女兒給打傷了。
而且,這種暴力還持續了半個小時。
這種暴力,更不是什么媒體報道中的“雙方扭打”。
所以,請問這家媒體的記者、小編們,這種極端的暴力入侵他人家中并對他人實施暴力并揚言打死的行為,是哪門子的“理論”?
如果郭某9人是對你們這么干的,你們還會說這種暴力是“理論”嗎?
回到暴力現場,郭某9人人多勢眾,還正持續的對申家實施暴力,申家人面臨現實的、正在發生的危險,且這種危險很明顯的危及申家不確定人數的生命安全。
所以這時申家人無論采取任何的反擊,都是理所應當的正當防衛,包括當場將郭某9人中不確定人數殺死。
更不用說申某只是摸到廚房用刀亂揮自衛了,更不用說僅僅是導致郭某大動脈破裂死亡、3人受傷了。
即使是4人死亡,那也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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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所有認為因為郭某9人中有人死亡了就不是正當防衛了,就是防衛過當了,但凡把角色調換一下,設想被9名持械暴徒砸碎了門窗侵入家中,家人被暴力毆打,暴徒還叫囂要殺人,揚言自己的命不如暴徒的狗,恐怕就立即沒有任何一個人還會說什么防衛過當了。
最高法在《正當防衛指導意見》中有明確規定:防衛限度判斷需結合情境緊迫性,不能苛求精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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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任何人,包括這家媒體的記者和小編,包括檢察官及法官,在自己面臨這種險境時,都不可能做到既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又不傷害兇殘的暴徒的生命。
設身處地,那都不可能。
因為對方是持械砸碎了門窗侵入家中并實施暴力、揚言你的命不如他的狗要殺了你并立即對你和家人兇殘行兇的9名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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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案的結果,申某是正當防衛,郭某死了活該,不值得任何同情。郭某之外的那8名暴徒,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都得坐牢。
郭某的家人,還得承擔申某孩子打狂犬疫苗的費用。
最后,媒體把很明顯的、嚴重的犯罪行為稱之為“上門理論”,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們很喜歡這種“上門理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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