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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講
本期是韓博士說《周易》系列的第三十講“同人卦”。《同人》卦(?)以“天火相親”之象,揭示和同之道的真諦。卦辭“同人于野”彰顯無私廣遠的博大胸懷,故能亨通并涉越險阻;彖傳“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點明六二與九五的中正相應,正是“君子貞”的根基;象傳“類族辨物”更升華至審異求同的智慧——在尊重差異中實現真正的和諧。初九“出門同人”示范了起始階段的開放與包容。全卦貫通“以文明德,以健行志”的精神,唯有君子方能打破隔閡,會通天下民心。
小編:韓博士,我們已經講了上經的乾卦、坤卦、屯卦、蒙卦、需卦、訟卦、師卦、比卦、小畜卦、履卦、泰卦、否卦,請問今天我們要講什么呢?
韓博士:今天我們繼續講上經的第十三卦同人卦。
同人卦的卦象是:下離上乾,象征“和同于人”。
同人卦的卦辭是:[同人]: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同人》卦象征和同于人:在寬闊的原野和同于人,亨通,利于涉越大河巨流,利于君子守持正固。
同人于野,亨--同人,卦名,下離上乾,象征“和同于人”;野,原野。此謂與人和同必須處于廣闊無私、光明磊落的境界,故特取“原野”喻“同人”之所;以此“同人”,前景必能暢通,故曰“亨”。《周易正義》:“同人,謂和同于人; 野,是廣遠之處。借其‘野’名,喻其廣遠;言和同于人必須寬廣無所不同,用心無私,處非近狹,遠至于野,乃得亨通。"
利涉大川,利君子貞--這是進一步表明,能廣泛和同于人,可以涉越險難;但“同人”不得為邪,故又強調利于“君子”守正。《周易正義》:“與人同心,足以涉難,故曰‘利涉大川’也;與人和同,易涉邪僻,故‘利君子貞’也。”
王弼注曰:二為同人之主。這是什么意思呢?《周易略例明彖》:“夫少者,多之所貴也;寡者,眾之所宗也。一卦五陽而一陰,則一陰為之主矣;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矣。”同人卦只有二為陰,所以說二為同人之主。孔穎達疏:同人,謂和同于人。
朱子在《周易本義》中說:離,亦三畫卦之名。一陰麗于二陽之間,故其德為麗、為文明,其象為火、為日、為電。同人,與人同也。以離遇乾,火上同于天。
六二得位得中而上應九五。又卦唯一陰,而五陽同與之,故為同人。于野,謂曠遠而無私也。有亨道矣,以健而行,故能涉川。為卦內文明而外剛健,六二中正而有應,則君子之道也。占者能如是,則亨而又可涉險。然必其所同合于君子之道,乃為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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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韓博士,請問《彖》傳是怎么解析《同人》卦的呢?
韓博士:《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彖傳》說: 和同于人,譬如柔順者處得正位而守持中道又能上應剛健者,所以能夠和同于人。同人之時強調在寬闊的原野與人和同可獲亨通,利于涉越大河巨流,這是表明剛健者的求同心志在施行。稟性文明而又強健,行為中正而又互相應和,這是君子和同于人的純正美德。只有君子才能會通統一天下民眾的意志。
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柔,指六二; 乾,健也,指九五。此句以六二得位居中與九五志同相應,釋卦名“同人”之義。《周易正義》:“柔得位得中者,謂六二也;上應九五,是應于乾也。”
乾行--此釋卦辭“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指六二盡管能以柔順上應剛健,但九五剛健能下應陰柔則是“同人”的關鍵所在,故特稱“乾行”。
王弼注曰:“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樓宇烈教授校釋說:孔穎達疏:野是廣遠之處,借其野名,喻其廣遠。言和同于人,必須寬廣,無所不同,用心無私。)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文明,指下離為火,如文德光明;健,指上乾;中正,指二、五位正居中。這三句以上下卦象及二、五爻象說明卦辭“利君子貞”的涵義。《周易正義》:“此以二象明之,故云‘文明以健’;‘中正而應’,謂六二、九五皆居中得正而又相應:是君子之正道也,故云‘君子正也’。若以威武而為健,邪僻而相應,則非君子之正也。”
王弼注曰: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武指的是威勢,文明指的是禮義。)相應不以邪,而以中正應之。(六二與九五均處中位),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貞”。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此句歸結全《彖》,進一步贊明卦辭“利君子貞”之義。《周易正義》:“唯君子之人,于‘同人’之時能以正道通達天下之志,故利君子之貞。”
王弼注曰:君子以文明為德。
黃壽祺、張善文先生在《周易譯注》中說:
《折中》曰:“上專以‘乾行’釋‘于野’、‘涉川’者,但取剛健無私之意也;下釋‘利貞’,則兼取明健中正之義。蓋健德但主于無私而已,必也有文明在于先,而所知無不明;有中正在于后,而所與無不當:然后可以盡無私之義,而為君子之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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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韓博士,請問《象》傳是怎么解析《同人》卦的呢?
韓博士:《象》曰:天與火,同人; 君子以類族辨物。
《象傳》說:天火相互親和,象征和同于人;君子因此分析人類群體而辨別各種事物以審異求同。
天與火,同人--與,作動詞,猶“親”,《管子·霸言》“諸侯之所與也”注謂:“與,親也”,此處猶言“親和”。這兩句以天體在上、火性亦炎上,兩相親和,釋《同人》上乾為天、下離為火之象。《周易正義》:“天體在上,火又炎上,取其性同,故云‘天與火,同人。’”案,《集解》引《九家易》曰:“謂乾舍于離,同而為日,天日同明、以照于下,君子則之,上下同心,故曰同人。”
類族辨物--類,動詞,言“類析”,與“辨”字義近互文; 族,《周易正義》“聚也”,意指人類“群體”。這是說明君子觀《同人》天、火雖異,其性有同之象,悟知通過辨析人類、眾物的異同特征,可以存其異而謀求“和同”。朱子在《周易本義》上說:“類族辨物,所以審異而致同也。”《朱子語類》:“類族,是就人上說;辯物,是就物上說。天下有不可皆同之理,故隨他頭項去分別。”
王弼注曰:君子小人,各得所同。(同類相聚之意。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同人》卦展示廣發“和同于人”的過程中存異求同之道,李光地指出:“雖大同之中,各從其類,自有區別。故上下有等,親疏有殺,人之知愚善惡有分,物之貴賤精粗有品:類而辨之,各得其分,乃所以為‘大同’也。”(《周易觀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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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韓博士,請問《象》傳是怎么解析《同人》卦的初九爻的呢?
韓博士:初九,同人于門,無咎。
初九,剛出門口就能和同于人,必無咎害。
同人于門,無咎--指初九以陽居初,處“同人”之始,不系應于上,有出門便廣泛與人和同之象,故獲“無咎”。王弼注曰:“居《同人》之始,為‘同人’之首者也。無應于上,心無系吝,(系,系屬;吝,鄙吝。意思是心中無偏私吝嗇之意),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于門’也。出門同人,誰與為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象傳》說:剛出門口就能和同于人,又有誰會施加咎害呢!
《小象傳》發爻辭之義,此爻所釋至見精切。何楷曰:“爻言‘同人于門’,《傳》以‘出門同人’釋之,加一‘出’字,而意愈明。”(《古周易訂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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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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