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2日,李鷹律師參加成都市律師協會信息化建設(法律科技)工作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由李偉主任主持,專委會委員共22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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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鷹律師參加成都市律協信息化建設工作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專委會走訪成都斯沃茨科技有限公司(法蟬科技公司),深入了解法律科技行業最新發展動態及律師行業信息化建設實踐經驗。法蟬創始人張智鑫圍繞"AI賦能法律服務"作主題分享,提出面對法律科技公司的快速發展,律師行業應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建議從營銷推廣、專業展示、服務流程三個維度系統構建數字化能力,推動科技與法律服務的深度融合。李鷹律師在交流環節中強調,AI技術是律師業務的強大輔助工具,但絕不能替代律師的專業判斷和職業責任,必須明確"技術服務于法律,律師掌控核心判斷"的基本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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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鷹律師參加成都市律協信息化建設工作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專委會召開了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通報了2025年度專委工作進展,部署下一階段重點任務。與會委員圍繞工作積極建言獻策,共同研究推動各項任務落實。李鷹律師在會上提出了多項關于人工智能與律師業務融合的合理化建議,特別針對如何合法合規開展AI賦能的律師業務進行了深入闡述:
一、明確人工智能與律師業務的關系定位
李鷹律師指出,AI應定位為律師的"智能助手"而非"獨立執業者"。律師必須對AI生成的法律文書、案例分析、法律意見等內容進行實質性審查和把關,確保最終服務成果體現律師的專業價值并符合職業道德要求。他建議律所建立"人機協同"的標準化工作流程,明確AI輔助環節與律師決策環節的權責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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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鷹律師參加成都市律協信息化建設工作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二、構建合法合規的AI應用框架
數據安全與保密義務:嚴禁將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的客戶信息輸入公共AI平臺;建議律所優先部署本地化或私有云AI解決方案,并簽訂嚴格的保密協議和技術服務協議。
責任承擔機制:明確律師對AI輔助下的服務成果承擔最終職業責任,律所應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向客戶充分披露AI使用情況,并就數據處理方式獲得客戶明確授權。
合規審查機制:建議市律協牽頭制定《律師行業AI應用合規指引》,對AI工具的選擇、使用場景、風險防控等作出具體規定,防范因技術濫用導致的執業風險。
三、分階段推進AI賦能的律師業務
李鷹律師建議從低風險領域逐步拓展:初期可在法律檢索、文書模板生成、知識管理等內部環節應用AI;中期可在盡職調查、合同初審、類案檢索等輔助環節使用;對于出庭策略、重大決策、客戶談判等核心執業活動,現階段應以律師主導為主,AI僅提供參考支持。
四、強化律師技術倫理與能力轉型
他提出應加強律師群體的科技倫理教育,將AI應用規范納入律師繼續教育培訓體系。同時建議律師主動提升"技術理解力",掌握AI工具的基本原理和局限性,培養"提問能力"和"鑒別能力",而非被動依賴技術輸出。
李鷹律師的建議得到了與會委員的廣泛認同,專委會決定將上述建議納入下一步工作重點,推動形成律師行業AI應用的規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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