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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上海一夜店可現場登記結婚”的消息近日沖上熱搜,引發全網熱議。支持者稱贊這是貼近年輕人的政務創新,質疑者則擔憂婚姻莊重感被娛樂氛圍稀釋。真相究竟如何?本文從法定登記程序角度為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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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領證?誤解背后的真相
11月4日,“上海一夜店可現場登記結婚”話題引爆社交媒體。話題引發廣泛關注,網友觀點兩極分化——年輕人群大多直呼“太時髦”,認為此舉方便上班族下班后領證;而不少長輩則擔憂婚姻嚴肅性被消解。
隨著輿論發酵,黃浦區民政局迅速澄清事實真相:所謂“夜店領證”實為誤解,INS新樂園僅提供頒證體驗,不具備法律登記效力。
根據民政局說明,新人必須先在黃浦區民政局完成法定登記流程,獲取合法結婚證后,方可自愿參加INS新樂園的頒證活動。該場所被描述為“集電競、音樂、演藝于一體的商業綜合體”,儀式在名為“綠洲”的專門儀式堂舉行,并非在舞池或酒吧區域。
值得注意的是,活動設置了“清醒狀態確認”環節,且需提前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預約,每日名額有限。這些措施旨在確保新人在清醒狀態下參與儀式,避免因氛圍興奮而沖動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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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的法定程序不可替代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申請結婚登記。”
第二條明確:“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便民原則確定的鄉(鎮)人民政府。”
從法律角度看,上述條款確立了婚姻登記的法定性和機關特定性原則。
婚姻登記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必須由法律授權的機關——民政部門——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這意味著:
▌登記機關法定:只有民政部門或其授權的鄉鎮人民政府才具備辦理婚姻登記的職權,其他任何商業場所、娛樂機構均無權辦理;
▌程序要求嚴格: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場申請,提供真實合法材料,接受登記員詢問審查,確認符合結婚條件后,方可登記領證;
▌登記效力特定:唯有依法取得的結婚證才是法律承認的夫妻關系憑證,任何儀式、慶典均不可替代法律登記。
修訂后的《婚姻登記條例》雖然鼓勵婚姻登記機關“結合實際為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預約、頒證儀式等服務”,但頒證儀式始終是登記之后的附加服務,不能取代法律登記程序。
▌結合此事件分析
從法律角度審視上海INS新樂園的結婚登記活動,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法律程序合規
黃浦區民政局的安排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法定登記環節仍在民政機關內部完成,商業綜合體僅提供頒證體驗,不存在越權行政問題。
這種“法定登記+特色頒證”的模式,實際上將法律程序與儀式感分離,既保住了法律底線,又滿足了年輕人對個性化儀式的需求。
▌登記與頒證的界限分明
法律上的婚姻關系確立以登記領證為時間節點,而非舉行儀式之時。許多公眾混淆了“登記”與“頒證”的概念:
登記:法律行為,產生身份關系變更的效果,必須依法在指定場所進行;
頒證:儀式行為,強化婚姻的莊嚴感和責任感,可在多樣化場景舉行。
在此次活動中,區民政局嚴格遵循了這一界限,確保法律關系與儀式感受互不干擾。
▌風險防控措施到位
活動設置的“清醒確認環節”和預約限制,體現了對婚姻嚴肅性的尊重和對沖動決策的防范。
從法律角度看,這些措施有助于確保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符合《民法典》關于婚姻成立需“完全自愿”的實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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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夜店頒證”風波,表面上是關于場所選擇的爭議,深層次則是公共服務創新與法律底線關系的探討。
婚姻的法律重量,不取決于儀式場地的大小,而取決于雙方對責任的認知深度。公共服務創新當如燈塔引路,在便利民眾的同時守護價值底線。
在當今鼓勵政務服務創新的背景下,上海民政部門的嘗試值得肯定,但其核心經驗在于:創新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形式可以千變萬化,但對法律實質的尊重不可動搖。
本文旨在法規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構成對具體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斷的任何成果,亦不作為對讀者提供的任何建議或提供建議的任何基礎。作者在此明確聲明不對任何依據本文采取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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