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多家農村商業銀行密集發布2025年及2026年度營銷宣傳品采購項目的招標公告,引發廣泛關注。從棲霞農商行、棗莊農商行、曹縣農商行、臨沭農商行、魚臺農商行等的采購清單看,電飯煲、空氣炸鍋、電壓力鍋、絞肉機、血壓儀等小家電,以及大米、食用油、醬油醋等糧油副食,甚至枸杞、黃精、古樹白茶等高價值滋補品赫然在列。這些物品雖被冠以“宣傳品”之名,實則已遠遠超出合理宣傳范疇,涉嫌通過實物返利變相攬儲,背離了銀行業合規經營的基本原則,亟需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重視。
“宣傳品”邊界模糊:從品牌曝光滑向實物激勵
按照銀行業常規理解,“宣傳品”應指用于提升品牌形象、普及金融知識、增強客戶認知的低值非現金物品,如印有銀行LOGO的紙巾、雨傘、筆記本、環保袋等低值易耗品。其核心功能在于“傳播”而非“回饋”,更不應與客戶存款行為直接掛鉤。
以山東棲霞農村商業銀行于2025年11月11日發布的《2025年廳堂內外營銷宣傳品采購項目招標公告》為例,其第一包明確包含電飯煲、電壓力鍋、空氣炸鍋、電餅鐺、絞肉機、電蒸鍋、湯蒸多用鍋、電熱水壺、餐具等小家電及廚房用品;第二包則直接列出枸杞、黃精、黃芪、古樹白茶、紅茶、圍爐煮茶等具有明確市場價值的滋補品與高端飲品。這些物品單價普遍較高,部分空氣炸鍋、電壓力鍋市場價格可達數百元,而優質古樹白茶、黃芪禮盒亦非低價商品。此類物資若作為“開戶禮”“存款達標贈品”發放,實質上已構成對儲戶的實質性物質回報。
![]()
山東棗莊農商銀行于2025年11月12日發布的《2025年第三批廳堂營銷活動宣傳物料采購項目詢比公告》中,F包明確采購“電飯煲、電餅鐺、空氣炸鍋、電燒水壺”等小家電;A包為非轉基因大豆油、濃香花生油,C包為小麥粉、大米,E包為醬油、醋等調味品。這些均為家庭日常高頻消費物資,具有強實用性與可變現性。將此類商品納入“宣傳物料”,顯然超出了合理宣傳范疇。
![]()
山東臨沭農村商業銀行在2025年11月13日公告中,將“電熱水壺、炒鍋”列為C包,“電蒸鍋”列為D包;山東魚臺農村商業銀行于2025年11月14日公告中,第六標段采購“豆漿機、血壓儀、空氣炸鍋”等,第七標段為衛生紙、抽紙,第五標段為大米、面粉,第四標段為大豆油——幾乎覆蓋了家庭生活的主要物資品類。山東曹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雖未在公告中詳列具體品目,但其“春天行動”宣傳品采購項目明確包含“食用油”“大米”及“常用宣傳品”,結合其他農商行慣例,極可能同樣涉及高價值實物。
![]()
上述行為共同指向一個趨勢:農商行正通過系統性、規模化高價采購生活物資,將其包裝為“營銷宣傳品”。這些物品不僅單價較高(部分小家電市場價達數百元),且具備強實用性、可流通性,極易被用作“存X萬元送Y禮品”的營銷工具。
涉嫌違反監管規定:背離審慎經營與公平競爭原則
我國《商業銀行法》及銀保監會相關監管規定明確要求,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原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存款行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8〕48號)特別強調:“嚴禁通過返還現金、有價證券、實物等方式變相提高存款利率。”
電飯煲、空氣炸鍋、優質茶葉、食用油、大米等物品雖非現金,但具有明確市場價值,且易于流通或自用,其經濟效用等同于現金補貼。當銀行將此類物品與存款金額或期限掛鉤(如“存5萬元送空氣炸鍋”),即構成對特定存款行為的定向激勵,本質上屬于“實物返利”,違反了上述監管精神。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部分農商行采購的不僅是普通日用品,還包括具有保健屬性的中藥材(如黃精、黃芪)和高端茶飲(如古樹白茶)。這類商品不僅價值高,還帶有一定“禮品”屬性,更容易被用于大額儲戶的定向維護,加劇存款市場的非理性競爭,擾亂區域金融秩序。
此外,此類行為也違背了農村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支持實體經濟的初心。農商行本應聚焦支農支小,優化信貸資源配置,而非將有限資金用于采購高價值贈品以爭奪存款。這不僅增加運營成本,還可能因過度依賴“贈品營銷”而忽視產品創新與服務質量提升,形成惡性循環。
風險隱患不容忽視:合規、聲譽與財務三重壓力
首先,合規風險顯著上升。一旦監管部門認定此類采購行為構成變相高息攬儲,相關銀行將面臨行政處罰、業務整改甚至高管問責。近年來,多地銀保監局已對類似行為開出罰單,山東農信系統若繼續放任此類操作,恐難逃監管重拳。
其次,聲譽風險積聚。公眾對銀行的信任建立在穩健、透明、合規的基礎上。當儲戶發現所謂“宣傳品”實為存款誘餌,銀行形象將受損,尤其在農村地區,口碑影響更為深遠。一旦引發輿情,將對品牌造成長期傷害。
最后,財務可持續性堪憂。大規模采購高價值物資需投入巨額資金。以一個縣域農商行為例,若計劃向數萬儲戶贈送電飯煲(均價200元),僅此一項支出即達數百萬元。在凈息差持續收窄、不良貸款壓力加大的背景下,此類非必要開支將進一步侵蝕利潤,削弱資本充足水平,影響長期穩健經營。
合規典范啟示:文化載體也能實現溫情營銷
值得肯定的是,并非所有山東農信機構都陷入“實物營銷”誤區。五蓮、廣饒、臨沂蘭山、金鄉等地農商行堅持合規底線,巧妙借助傳統文化實現有效宣傳。
例如,五蓮農商行采購“福字、春聯、財神吊牌、中堂畫”等年俗物品;廣饒農商行聚焦春聯、福字與吉祥玩偶;臨沂蘭山農商行則定制掛歷、臺歷、年畫,既契合節日氛圍,又便于全年持續曝光銀行標識;金鄉農商行推出的“招財進寶”字、中國結、儲蓄主題春聯禮包,將金融屬性與民俗文化有機融合。
![]()
![]()
![]()
![]()
這些做法成本可控、無誘導性,完全符合監管對“小額、實用、非現金”宣傳品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它們通過情感共鳴與文化認同維系客戶,實現了“輕資產、重內涵”的高質量營銷,彰顯了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感與文化自覺。
面對當前亂象,亟需從監管、行業自律與機構內控三個層面協同發力:
強化監管穿透力:監管部門應對“宣傳品”采購項目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明確禁止家電、糧油、保健品等高價值商品納入其中;對頻繁采購同類物品的機構開展專項檢查,追溯資金流向與客戶獲取路徑,嚴查是否存在“存款返禮”協議。
省聯社出臺統一指引:建議山東省聯社制定《農村商業銀行營銷宣傳品管理辦法》,規范品類范圍、單品價格上限(如不超過50元)、發放條件及信息披露要求,引導轄內機構從“拼禮品”轉向“拼服務、拼體驗”。
農商行重塑營銷理念:各機構應主動自查自糾,回歸“金融為民”初心。將資源投向金融知識下鄉、移動支付推廣、信用村建設等真正服務“三農”的領域。宣傳品設計可探索創新形式,如定制種子包(印反詐提示)、農技手冊(附貸款產品介紹)、兒童儲蓄罐等,實現功能與宣傳的有機統一。努力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優化產品結構,而非依賴短期、粗放的“贈品戰術”增強客戶黏性。
山東棲霞、棗莊、曹縣、臨沭、魚臺等多家農商行將電飯煲、空氣炸鍋、中藥材、高端茶飲等高價值商品納入“宣傳品”采購范疇,雖打著“營銷創新”旗號,實則游走于監管灰色地帶,涉嫌違規攬儲,必須引起高度警惕并及時糾偏。而五蓮農商行、廣饒農商行等地的合規實踐則證明:有效的客戶維系無需依賴物質誘惑,溫情、文化與服務才是長久之道。
農商行作為服務縣域經濟的重要金融力量,理應在規范經營上作出表率,而非成為監管套利的“重災區”。唯有堅守合規底線,聚焦主責主業,方能在激烈市場競爭中行穩致遠,真正成為鄉村振興的堅實金融基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