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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醫 行 業 的 良 心 和 大 腦
■來源 |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11月12日,北京市醫保局、人社局聯合發布通知,規范調整本市64項醫療服務價格,中醫類項目為重要內容。調整范圍覆蓋全市所有公立、非營利性及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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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涵蓋門診、住院、手術、檢查檢驗等各類醫療技術服務。此次規范調整范圍覆蓋北京市公立醫療機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規范了“懸空灸”等18項中醫類(灸法、拔罐、推拿)、“中藥貼敷”等18項中醫外治類、“手法整復術(關節脫位)”等9項中醫骨傷類、“針刀(鉤活)療法”等6項中醫特殊療法類、“非侵入式腦機接口適配費”等3項神經系統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相應加收、擴展項目,制定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可收費醫用耗材價格政策。通知所列價格為最高指導價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同時,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類別。
通知要求各公立醫療機構嚴格按價格政策和臨床診療規范收費,不得收取未列明費用,嚴格執行價格公示制度,落實住院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規定;國家或本市禁止臨床使用的診療技術不適用本市價格政策。
執行時間上,“動態血糖/葡萄糖監測”等項目11月19日起執行新政策,其余項目自12月27日起執行。此次調整有助于提升中醫服務標準化水平,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減輕患者負擔,保障醫保基金可持續性,推動中醫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
I 版權聲明
本文來源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版權歸權利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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