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區你敢曬靴嗎?到底誰是今年“長靴天花板”?這個話題我覺得誰心里都沒底。買靴子這事兒,多少人跟我一樣在店里繞三圈、試五雙——明明別人穿得像大模特,自己卻總像裹了塊布,心態崩掉,你懂的!
我去年就被10公分過膝細跟靴狠狠上了一課。“顯高神器”是真的,但第一次穿去約會,飯還沒吃完就開始踮腳,后來五百米路男朋友全程拎著我——哭笑不得。那雙靴子現在還躺衣柜里當教訓,每次看到都想罵自己一頓。而今年換了8厘米的,真的不吹,每天通勤能走一公里都不心慌,擁擠地鐵也穩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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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靴子的“搭配小心機”全靠亂摸索折騰出來。你說過膝靴嘛,腿型如果夠直夠瘦,薄打底褲直接懟上就穩贏,有質感的酒紅或深棕絕對氣質up。如果怕腿粗,就得搞同色系緊身褲,把整個線條拉長點,說白了就是把肉藏起來。反而不過膝靴有點“萬能鑰匙”的意思,配呢子大衣露點靴口或者絲襪邊,總有種神秘的小性感——我們女boss看見店里同事那小棠這么穿,居然主動來要鏈接,我也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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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很多人總覺得不過膝的款“太普通”、不夠出彩。實際上,對各種腿型包容性很強。我朋友腿O型,去年買了尖頭細跟不過膝靴,配黑色絲襪和大衣,意外修飾了腿型。連我媽都夸這類靴子更耐看,誰說媽媽的話不能信?反正一圈下來,不搶戲的往往更能hold住各種風格,也不會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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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不是也遇到這種情況,買了“別人都說好看”自己穿又怪別扭的鞋子?我之前也試過,結果總感覺像鬧劇。今年終于聰明點,挑了一雙酒紅絨面過膝靴,8厘米高度,米白短款羽絨服一搭,就連挑毛病特別狠的閨蜜都爆贊,說比去年那雙更顯氣質。這才發現,“穿得驚艷”和“穿得舒服”完全不是一個路數,好看的最終目標其實是忘了自己穿著高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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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網絡上吹爆的“過膝靴=腿精神器”,看似全能,其實真是個“照妖鏡”。我親眼見過美女和微胖女生試同一款,效果簡直天差地別:一個穿出逆天身材,另一個膝下堆褶像多了兩斤肉。腿顏色、形狀、小瑕疵都暴露得干凈利落,這不是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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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問題來了,今年你靴子選定了嗎?試過多少雙?評論區交作業!誰才是真正的“長靴天花板”,等你們來ba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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