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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劍兵,退休法學教授專業(yè)領域:法理學、中西法律史
奧康姆剃刀:偷換二維碼案不難辦
顧客不知不覺吃了個霸王餐,他的錢卻送給了倪某某。
近年來,“偷換二維碼”一案在刑法學界與實務界引發(fā)熱議。有觀點認為屬詐騙,有觀點堅持是盜竊,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看似復雜的定性和論爭背后,是否是我們把簡單問題復雜化了?
一、奧康姆剃刀:如無必要,勿增實體
奧康姆剃刀其實不是一把刀,而是一句話“如無必要勿增實體”。這句話由法國中世紀邏輯學家奧康姆教堂的修士威廉提出。奧康姆剃刀主張在解釋現(xiàn)象時,應摒棄不必要的復雜假設,直達問題本質(zhì)。對于法律問題的分析,這一原則尤具價值——當簡潔的路徑清晰可見時,便無需在理論的叢林中迂回穿梭。
二、被誤讀的“主動”:偷換是手段,等待是本質(zhì)
人民法院案例庫中“倪某某盜竊案”的裁判理由,將“秘密調(diào)換”這一預備行為定義為整個犯罪的核心,并據(jù)此認定為具有“主動”特征的盜竊。然而,這完全搞錯了分析方向。倪某某的“偷換二維碼”行為,本質(zhì)上只是為后續(xù)的“等錢”創(chuàng)設了一個條件,如同設置陷阱的獵人只是挖了個陷阱,等待野獸自己掉進來。盜竊罪和詐騙罪均以非法占有目的為主觀要件,犯罪直接客體也一樣,主體也相同,區(qū)別只在于客觀方面。在非法占有目的實現(xiàn)的鏈條中,最具決定性的環(huán)節(jié)并非創(chuàng)設條件本身,而是取得財物的方式。
倪某某偷換二維碼后,其預備行為即告一段落。他并未“主動”從任何人的占有下“拿走”財物,而是創(chuàng)設了一個虛假的支付渠道(猶如獵人的陷阱),隨后便進入了“被動等待”的狀態(tài)。顧客會“主動”掃描他本人的二維碼,會“主動”輸入金額,會“主動”確認支付。每一筆資金的流入,都是顧客自主行為的結(jié)果。倪某某所做的,僅僅是“等待”錢財落入其囊中。所以,入庫案例將“偷換”這一預備性的、非直接取得財產(chǎn)的行為,拔高為整個犯罪的實行行為,正是未能剃除冗余、亂增實體。
三、審視核心行為:取得財物的方式是“等”而非“拿”
犯罪的本質(zhì)是行為,而定罪的核心在于評價行為人是以何種方式實現(xiàn)了非法占有。我們不應被前期預備行為的“秘密性”所迷惑,而應聚焦于財產(chǎn)轉(zhuǎn)移瞬間的行為模式。
在二維碼案中,當顧客掃碼付款時,財產(chǎn)是從顧客的賬戶轉(zhuǎn)移至倪某某的賬戶。在這一決定性瞬間,倪某某沒有實施任何“主動伸手”偷取的行為。他利用了一個他精心營造的假象(這是商家的收款碼),使顧客“自愿地”將錢款“交付”到了他的手中。顧客是基于錯誤認識(認為這是商家的碼)處分了財產(chǎn)(支付了貨款),實際上免費拿到貨物。這完全符合詐騙罪“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交出錢但卻吃了霸王餐——行為人取得財產(chǎn)”的因果鏈條。所以,真正的實行行為,正是那個“等待并接收”他人基于錯誤而交付錢財?shù)男袨椤?/p>
四、一種簡潔的區(qū)分:詐騙是“等”,盜竊是“拿”
正如我在《致老一輩刑法學家》評論區(qū)回復網(wǎng)友lucas時所言:這個問題其實很容易回答。盜竊罪與詐騙罪怎么區(qū)別?按四要件的客觀方面理論(犯罪手段)分析,二罪的犯罪手段不同:盜竊罪的手段是罪犯【主動伸手】秘密拿走別人錢財,詐騙罪的手段是罪犯并不主動伸手拿錢,而是以假象欺騙【被動等待】被害人把錢財送給他。根據(jù)客觀方面之犯罪手段要素分析,“調(diào)換二維碼”案中倪某被動等待受害人掃碼把贓款送給他,所以顯系詐騙行為。
這段論述一針見血。盜竊是行為人不顧對方意愿,以秘密或平和方式“主動取得”他人占有的財物;詐騙是行為人制造假象,“被動等待”對方基于錯誤認識而“自愿交付”。倪某某的行為,完美契合了“被動等待”這一詐騙罪的核心特征。但贓款數(shù)額不達標,所以倪某行為不違反刑法詐騙罪之規(guī)定,不應按犯罪處理,而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
結(jié)論:此案的剃刀——“等”與“拿”之辨
回到“偷換二維碼”案。運用奧康姆剃刀,我們應當剃除對“債權(quán)轉(zhuǎn)移”、“三角詐騙”等復雜概念的過度依賴,直接審視財產(chǎn)轉(zhuǎn)移的根本模式。倪某某的核心行為模式是:通過欺騙手段(偷換二維碼),使顧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愿”將錢款送入其賬戶。他自始至終沒有“拿”,只是在“等”。
設置二維碼是布下釣餌,后續(xù)的收款便是等待魚兒上鉤。這正是一個完整的詐騙行為。此案的剃刀,應當揮向?qū)ⅰ巴祿Q”這一預備行為錯誤認定為實行行為的冗余判斷,露出其“等待錢財送來”的詐騙本質(zhì)。
因此,倪某某是“等錢”,而非“拿錢”。此案不難辦,關鍵在于用好手中的奧康姆剃刀。
2025年11月24日,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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