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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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掛牌成立
1947年秋,中國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進攻后,石家莊、濟南、鄭州等城市相繼解放。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和山東解放區逐漸連成一片,中共中央決定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及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成立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人民銀行鈔票,由南漢宸任中國人民銀行總經理。
1948年12月1日,在淮海戰役和平津戰役大決戰的隆隆炮聲中,中國人民銀行的掛牌儀式在石家莊中華北街11號隆重舉行了。這隆隆的炮聲正宣告著蔣家王朝的覆滅,也同時為新中國中央銀行的典禮而喝彩。就在同一天,人民幣在石家莊市和中共中央所在地平山縣正式發行。
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初還是區域性銀行,人民幣也是區域性貨幣。而在解放區以外,國民黨政府采取了幣制改革,以金圓券1元兌換法幣300萬元的比價,由金圓券取代法幣。這實際上宣告了法幣的崩潰,引起了國統區廣大民眾的恐慌和反感。人民幣的發行則打擊了國民黨政權。“中國人民銀行鈔票之發行,不但統一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貨幣,且將逐步統一所有各解放區的貨幣,成為新中國戰時的本位貨幣。同時也就加強對敵斗爭的力量,給予蔣匪貨幣和經濟以致命的打擊,加速其經濟的崩潰”。在西柏坡,黨中央的所在地,華北人民政府主席兼華北財辦主任董必武,將剛剛印好的首批人民幣交給毛主席審閱,毛主席看了贊不絕口,興奮地說:“人民有了自己的武裝,有了自己的政權,現在又有了自己的銀行和貨幣,這才真正是人民當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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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人民政府關于成立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人民幣的布告
然而,在鈔票發行初的近二年中,人民幣并沒有形成一個規范統一的名稱,在1948年12月1日由華北人民政府“金字第四號”布告中宣布“……于本年12月1日起,發行中國人民銀行鈔票(下稱新幣)定為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本位貨幣,統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新幣為本位貨幣。”由此可見,在中國人民銀行鈔票發行之初并沒有人民幣的稱謂,只確定了以銀行的新幣為本位貨幣,將新幣作為人民銀行鈔票的名稱區別于以往發行的解放區舊幣。1949年1月10日,銀行總經理南漢宸在談話中說:“人民政府不但對人民銀行新幣負責,而且對一切解放區銀行過去所發行的地方貨幣負責。”在這段話中,新幣一詞再次被提及。在3月12日、6月23日新鈔票發行的通告中,銀行券被稱為新伍拾元券、貳拾元新券等,均以新幣、新券為人民幣的代稱。但在7月21日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通告西北、華中區行、華北區各分行”中,為“發行貳拾元新鈔”則稱“茲發行廿元人民券,式樣如左……”在這里人民券也作為銀行鈔票的名稱。此外,還有地方政府也稱新鈔票為人民券的,如1949年5月14日,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劉伯承、副主任宋任窮簽發的“金字第一號”布告令中通報全市的“查人民銀行發行之人民券業經規定為本位貨幣……人民券1元合華中幣100元……應照規定比率與人民券一律通用。”新幣、新券、人民券多次出現在人民銀行總行發布的文告中,始終沒有正式把稱謂統一成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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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本票,上書“人民券”,并使用“$”為符號
但在新中國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向全國公開發行“1950年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券”第七條中:“認購公債人須按繳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每分之折合金額以人民幣繳納、換取債券。還本付息時,亦按付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每分之折合金額以人民幣支付之”。自此人民幣才有了規范、統一的名稱。于此之前,在剛剛被解放的上海,人民政府則把人民銀行鈔票一律稱之為人民幣,比如在1949年6月華東區人民銀行發行的《上海金融通報》上,關于上海地區的物價、市場行情、折實單位牌價上均使用人民幣的稱呼,甚至在民國的印花稅票上加蓋人民幣和面值進行廢物利用。
在人民幣發行使用初期,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百姓在書寫有關金融字據時,喜歡把人民幣三個字簡化為“a”、“b”、“c”。在人民幣符號的使用上,早期的人民銀行本票和存單上還把人民幣符號印刷成“$”、“d”、“e”,以后才正式書寫成“¥”,一直用到現在。這些實物資料見證著早期人民幣在人民解放事業中的戰斗成長歷程。
統一發行人民幣,清除了國民黨時期發行的各種貨幣雜券,結束了國民黨統治幾十年的通貨膨脹,在建國初期和經濟恢復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
“上海市銀行博物館”官方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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