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康監管分局(以下簡稱 “安康金融監管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安金罰決字〔2025〕34-40 號),對陜西旬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 7 名時任相關責任人因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公示內容,陜西旬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相關規定,安康金融監管分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 41 萬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安金罰決字〔2025〕40 號。
同時,針對該違規行為涉及的責任人,安康金融監管分局分別作出警告處罰:時任陜西旬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部總經理周超(安金罰決字〔2025〕34 號)、時任風險部總經理周新臣(安金罰決字〔2025〕35 號)、時任營業部客戶經理徐斯忠(安金罰決字〔2025〕36 號)、時任營業部總經理黎曉(安金罰決字〔2025〕37 號)、時任副行長夏錫武(安金罰決字〔2025〕38 號)、時任董事長包本焱(安金罰決字〔2025〕39 號),均因涉及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行為被處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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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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