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FM93交通之聲
202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了一起發生在上海的正當防衛案件詳情,再次強調“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事情發生在2024年3月的一個午后,上海某小區二樓陽臺,徐某某正沖洗窗臺灰塵,水落到了一樓康某家陽臺。兩家人雖是鄰居卻積怨多年,康某當即大聲質問。“水往低處流,你當是下雨好了。”徐某某只回了一句,便轉身回屋。
不料,怒火中燒的康某跑到二樓,一腳踹開徐某某家的老式防盜門,徑直沖進客廳,將徐某某按在沙發上,用拳頭毆打她的頭和背。徐某某的丈夫李某正在廚房里切菜,聞聲沖出,用力拉開康某。掙脫后的康某再次朝徐某某撲來,慌亂中徐某某隨手抓起茶幾上的東西朝康某揮去。鮮血順著康某的額頭流下。原來,徐某某手里握著的,是丈夫剛才順手從廚房帶出的菜刀。
傷情鑒定顯示,康某左頂骨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二級;徐某某多處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2024年4月25日,公安機關對康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同時以徐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請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我是受害者,怎么反而被抓了?”在看守所里,徐某某反復說著同樣的話。
一段僅有47秒的視頻引起了承辦檢察官楊建的注意。
樓道的公共監控雖沒有直接拍到案發時的畫面,但錄下了發生在屋內的聲音。
一開始是踹門聲,然后是徐某某“打人了”的尖叫聲和呵斥“住手”的聲音。短暫爭執后,徐某某再次驚呼:“打人了!”最后的畫面是康某捂著頭離開徐某某的家。
司法實踐中,正當防衛的認定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進行、防衛行為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如果真如康某所說,當時自己已經被李某拉開,不法侵害已停止,徐某某為何會再次發出驚呼?
根據這段關鍵視頻,檢察官重新梳理證據鏈,還原了案發時的一幕:李某在雙方爭執過程中將康某拉開,但康某沒有放棄侵害,而是繼續踢踹。如果當時康某掙脫阻攔,徐某某存在被繼續侵害的現實可能性,這足以說明不法侵害仍在進行中,徐某某當時面臨現實而緊迫的危險且處于弱勢,其行為可初步認定屬于防衛行為。
那么,徐某某持菜刀砍傷康某頭部,是否屬于防衛過當?從傷情鑒定結果來看,康某頭部一處傷口,雖構成輕傷二級,屬于“造成損害但未過當”的情形;而徐某某則從頭部到腿部多處受傷,傷情雖為輕微傷,但印證了其持續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實。更重要的是,康某闖入住宅后施暴的行為,具有更大的現實危險性。
新治安管理處罰法1月1日起施行
今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正式施行。
其中第十九條明確規定:為了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為,造成損害的,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不受處罰;制止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較大損害的,依法給予處罰,但是應當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不予處罰。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首次將正當防衛制度明確寫入法條,為公民合法維權劃定清晰邊界。
正當防衛的邊界在哪里,新法對于治安糾紛處理又有哪些意義?潮新聞記者專訪上海博和漢商(杭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名譽主任律師邵斌解讀。
填補立法空白
但需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條件
在邵斌看來,這一條款的出臺,回應了長期以來公眾對治安糾紛處理的關切。
此前,在一些案件中,被侵害方為制止不法侵害而反擊,卻與施暴者一同被認定為“互毆”并追責。
比如,山東淄博一家飯店的女老板被醉酒顧客無故毆打后抄起酒瓶反擊卻遭拘留罰款。為了洗清“互毆”罪名,她耗時4年歷經四次審理才終獲“不予處罰”的改判,這一事件曾引發廣泛爭議。
淄博女老板被醉酒顧客毆打還手曾被處罰 圖源央視
邵斌表示,互毆與正當防衛的核心區別關鍵在于是否存在“過錯前提”。互毆是雙方均有挑釁、約架等主觀過錯,均有傷害意圖;而正當防衛是無過錯方對不法侵害的被動回應,核心是“制止侵害”而非“報復傷害”。
“正當防衛的構成需同時滿足起因、時間、對象、目的、限度等多重條件。”邵斌告訴記者,起因上需存在真實不法侵害,非假想或為了故意激怒對手動手進行防衛挑撥;時間上,必須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事前挑釁、事后反擊則不成立,比如對方跑了還追打不算;對象僅能指向施暴者本人,不可牽連無關第三方,比如誤傷路人,牽連其親友則不算;目的需是保護合法權益、制止侵害,而非主動傷害他人,比如約架互毆不算;此外,防衛手段與侵害程度要基本相當,不明顯超限,“比如對方徒手,你持械,對方推搡,你重傷對方則不算。”
不過,可以注意的是新規不要求防衛行為“絕對對等”,而是以“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為標尺。判斷時更出于防衛人當時的緊迫情境考量,綜合雙方力量對比、侵害手段強度、防衛后果等因素,避免以事后理性標準苛求防衛人。
告別“各打五十大板”
推動法治文明進步和公平正義
“此次修法是法治文明的重要進步,更好維護了被侵害方的合法權益。”邵斌指出,新規首次將正當防衛制度從刑法延伸至治安管理領域,法條和刑法正當防衛標準相通,形成“治安—刑事”全鏈條保護,法律體系更完整。
邵斌表示,新規明確“先動手必擔責,被侵害可防衛”,一方面打破了以往治安糾紛處理中“和稀泥”的傾向,推動執法從“結果導向”轉向“原因導向”,杜絕“誰傷誰有理,誰鬧誰有理”,回歸公平正義。另一方面,也讓公民在面對未達刑事犯罪程度的不法侵害時,敢防衛、會防衛、不擔責。這一變化不僅能更好保護公民合法權益,更能引導社會形成“遇事講法,遇侵害敢防衛”的正向導向。
“新規不是‘以暴制暴’的通行證,而是劃定了‘合法防衛’與‘違法侵害’的清晰紅線。”邵斌強調,法治的進步既在于保障公民權利,也在于引導公民理性行使權利,唯有權責對等,才能實現社會公平正義與秩序穩定的統一。
延伸閱讀
家住楊浦區佳木斯路
208弄小區的23號樓居民
向新聞坊同心服務平臺求助說
前不久,樓里一對夫妻
突然手持斧子、刀具
發出哇啦的尖叫后
逐戶敲門并對防盜門進行砍砸
所幸沒有造成傷亡
而更讓他們糟心的是
這種驚魂
數年間反復上演
居民們的生活受到了極大干擾
記者來到事件發生的樓棟看到
一些住戶的門、窗戶、電表
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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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表箱上有多處被斧頭砍的痕跡 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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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居民玻璃窗被砸用木板封死窗戶 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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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防盜門上都是被砍后留下的痕跡 視頻截圖
居民們表示
這些都是那對鄰居夫妻造成的
他們二人均患有精神疾病
想起那天的驚險
至今還心有余悸
居民:
我和女兒在家睡覺,然后我聽到這個男的在下面叫,叫了沒一分鐘,就聽到有人上來咚咚咚敲我家門,因為之前發生過這樣的事,我就跟女兒在里面把門關起來。然后我就先報警,打居委會電話,在我打電話的同時,那個人拿斧頭就在砸我家門,砸我家玻璃,全部砸碎了,我也不敢開門,我只能跟女兒躲在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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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接受采訪 視頻截圖
居民們告訴記者
其實
這樣的情況不是第一次發生
多年來
他們日日擔驚受怕
居民:
四年多前,夏天,那次很厲害的。他沖上來啪啪啪就是砍門,砍了以后沖進去了。我就聽到旁邊有人在叫救命,我就打110了,后來他門已經敲開了,敲開了以后,據隔壁的小姑娘說,他把斧頭就壓在她的頭上。警察來了以后,把他帶走了。
居民們說,該男子
總是頻頻做出過激行為
但往往又會在被帶走后不久
重新回到自己家中
讓居民內心最恐懼的是
男子和其妻子
會一起做出這種過激行為
居民:
(有一次)我突然聽到兩個人的聲音上來,上來以后哇啦哇啦啦叫,好像是一夫一妻過來敲了我的門,我在里面呢,我又不敢出來看。先敲敲了然后是哇啦哇啦叫,叫了以后呢過了大概幾分鐘以后,我就聽到又像是刀又像斧子的東西,因為我聽的聲音很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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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居民接受采訪 視頻截圖
這樣的"夫妻雙打"
反復在23號樓內上演
居民們感到十分害怕
居民:
大概持續了十年左右吧,最近幾年他發了三次這個這么大的重大事件,給我們大樓里面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居民們心中都感覺到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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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稱心中感到害怕 視頻截圖
記者隨后
從佳木斯路居委會證實居民們說的情況屬實
這對夫妻的確都患有精神疾病
多年里已多次發生過激行為
居委書記告訴記者
目前該男子已經
被移交精神衛生中心
女方則被其監護人接回
佳木斯路居委書記 鄭偉華:
目前是這樣的,我們幾方人一起把那個男方送往了楊精衛,女子是由女方的監護人接回了崇明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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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路居委書記鄭偉華接受采訪
盡管目前這對夫妻
都得到了臨時安頓
但居民們擔心
這對夫妻就像是不定時“炸彈”
每次好了一段時間后又發病
樓里還有很多老人孩子
萬一躲避不及時
后果不堪設想
記者發稿前獲悉,根據《精神衛生法》和《民法典》相關規定,街道平安辦、社工辦、服務辦、宣文辦、派出所、社區衛生中心、居委會等部門已對此情況聯合會商處置,持續商討后續解決辦法。
希望相關部門
能早日商討出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
還居民們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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