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廣告本應有明確的界限,但中國郵儲銀行的一則廣告投放廣告,卻驚現“付費買新聞”。
日前,郵儲銀行官方招采平臺發布招標公告,擬采購媒體宣傳服務商,為北京分行提供2025年媒介資源廣告投放服務。公告明確說明是“廣告投放采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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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招標共有20個資源包,其中大多是廣告投放項目,但令人意外的是,“領導專訪”“深度報道”等明顯是新聞屬性的作品,竟然被作為“廣告”公開招標。
財經眾議院發現,第15包的內容為《民生周刊》項目,采購內容有“行領導專訪1篇,不少于3頁;深度報道4篇,不少于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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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是新聞還是廣告?如果是新聞,顯然不能收費;如果是廣告,則不能與新聞混淆。
實際上,國家針對禁止有償新聞出臺過多項規定,要求規范新聞單位及從業者行為,明確違規懲處。 嚴禁新聞采編收費及索受財物,明確規定,新聞單位采集、編輯、發表新聞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按照規定,新聞與廣告、贊助的界限要明確。新聞報道不得收取費用,不得以新聞形式為企業或產品做廣告,收費的傳播內容需標注廣告標識。
但郵儲銀行在廣告招標公告中明確采買“專訪”“深度報道”,這是否違規?無論是新聞單位還是廣告主,都期待有個明確的說法。
招標公告顯示,本次招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19日9時30分(北京時間)。項目資金由招標人自籌,資金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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