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們!鳴哥今天必須得跟大伙兒掰扯掰扯咱鹽城大岡鎮瓦屋村的事兒 —— 村委會居然敢把基本農田挖成塘搞養殖,還拿 “多數承包戶同意” 當擋箭牌,這操作真是膽兒肥到沒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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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先把事兒說清楚:最近瓦屋村不少村民反映,村委會一聲不吭,就把村里的基本農田給挖了搞養殖。村民們急得不行,趕緊打 12345 舉報,結果人家村委會倒好,直接甩一句 “支持承包戶意愿”,把責任推得干干凈凈!這事兒聽得鳴哥火冒三丈 —— 基本農田那是啥?是咱老百姓的 “飯碗田”,是國家糧食安全的 “生命線”,能這么隨便霍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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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先說說這事兒有多違法!咱國家《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明明白白寫著,禁止在基本農田里挖砂、取土、挖塘養魚這些破壞耕地的活動。浙江慈溪有個人占了 68 畝基本農田堆渣土,被判了刑還罰了款;江西樂安有人在 8 畝多基本農田里挖塘養魚,也被追究刑事責任了!瓦屋村村委會這行為,跟這些案例性質一模一樣,說白了就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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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土地管理法》,明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塘養魚,違法了要罰款、恢復原狀,嚴重的還得負刑事責任。還有《糧食安全保障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哪一部不是把基本農田保護看得比啥都重?國家三令五申不讓耕地 “非糧化”,咱江蘇本地也有明確政策,瓦屋村村委會倒好,為了點短期經濟利益,直接把國家法律和政策當耳旁風,這膽子也太大了!
最可氣的是村委會那套 “多數同意” 的辯解!咱先不說這 “多數承包戶同意” 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也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啊!承包戶只有土地使用權,沒有權利改變基本農田的用途,更不能破壞耕地。村委會作為基層自治組織,本該監督大家依法用地,結果反而帶頭縱容違法行為,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還有人說這是 “民主程序”,鳴哥真想問問:民主是讓你違法的嗎?《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里的民主決策,從來都不能違反國家法律。基本農田保護是國家強制性規定,就算全村人都簽字同意,也不能隨便改變用途!村委會這是把 “民主” 當遮羞布,明目張膽地違法,這法治意識也太缺失了!
咱鹽城是農業大市,多少農民辛辛苦苦守著一畝三分地,就是為了保障糧食生產。基本農田是咱的 “鐵飯碗”,一旦被破壞,想恢復就難了。瓦屋村村委會這行為,不僅坑了村民,更是在挑戰國家耕地保護的底線,動搖 “依法治村” 的根基!
現在村民們已經舉報了,鳴哥就想問問相關監管部門:這樣的違法行為,難道不該管管嗎?必須以 “零容忍” 的態度介入調查,讓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把被破壞的基本農田恢復原狀!同時也得給其他基層組織敲個警鐘:基層治理不能沒了法治觀念,不能把 “村民同意” 當成違法的擋箭牌,守住法律底線、護住耕地紅線,才是真正為老百姓辦實事!
家人們,你們怎么看這事兒?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一起聊聊咱身邊的民生大事,也把這事兒轉發出去,讓更多人知道 —— 基本農田碰不得,法律紅線踩不得!咱鹽城的耕地,就得好好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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